chapter4人寿保险合同-基本法律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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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人寿保险合同 基本法律问题,寿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寿险合同的要件寿险合同订立至消灭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第一节寿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寿险合同的概念 人寿保险双方当事人约定人寿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第52条:“人寿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合同”。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缴纳保费;享受保单权利 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收取保费;给付保险金,第一节寿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寿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特征最大诚信(atmost good faith)射幸性附和性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第一节寿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寿险合同的特征 大多数为定额给付性合同 给付性合同(valued polic
2、y)补偿性合同(contract of indemnity)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主要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生效 实践合同:,主要意思表示一致,并交付保险标的物,合同生效,第一节寿险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寿险合同的特征大多是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 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寿险合同的主体引例:某钢铁厂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本厂职工签订 了团体人寿保险合同,经职工同意并指定了保险金受益人。合同载明:保险事项发生时,保险金由投保人转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问题:寿险合同有哪些主体?寿险合同的主体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寿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
3、、辅助人)当事人参与订立寿险合同的主体投保人(Applicant)要件: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 具有缴纳保费的经济能力,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费义务的当事人.,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保险人(Insurer/Underwriter)组织形式 新修订的保险法(2009)取消了对保险公司的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关系人 被保险人(insured)以其生命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是自然人限制行为能力与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被保险人要遵循特别规定 保险法第33条:,与寿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但不一定直接参与合同订立
4、的人,“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为成年子女投保时,死亡给付金额总和不超过保监会的规定限额”,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生存:由被保险人本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险人死亡:,由受益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无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受益人(beneficiary)引例:,某公司为其全体职工投保意外险,保额10000元.职工张某指定的受益人为其父亲.在保期内,张某意外死亡.张某死亡前其父亲因病已经死亡了.张某单位、张某弟弟、张某妻子都要求领取这笔保险金.究竟应该由谁领取保险
5、金?,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受益人的概念 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可以为一人,也可为数人。保险法第40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或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可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在指定或变更时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方有效。参见保险法第39条和第41条的规定,保险法第39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
6、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41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案 例,1999年10月,一退休老人王某购买了一份分红终身寿险,因与其儿子住在一起,指定其儿子作为受益人。后因产生矛盾,关系不断恶化,王某不得已搬到女儿家居住,由其女儿照料生活。第二年12月,老人病危,召集亲戚、朋友,决定让其女儿取代其儿子作受益人,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久,老人病逝,其女
7、儿和儿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取得所有保险金及分红。,该保险金和分红由谁享有?,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无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处理 无受益人合同:保险法第42条规定:,自始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无其他受益人,(无受益人合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讨论:该规定的合理性?,第二节寿险合同的要件,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原始取得 VS 继承取得是否具有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案例:,李某于1998年为自己投保了终身人寿保险一份,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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