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讲座提纲.ppt
《失业保险政策讲座提纲.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失业保险政策讲座提纲.ppt(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失业保险政策讲座,省就业培训中心赵 正 安2010年11月,2,本讲学习的内容,一、失业保险的几个相关概念二、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沿革三、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四、应对金融危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新政策五、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3,一、失业保险的几个相关概念,失业的定义 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未能找到或丧失就业岗位而失去收入的状态。国际上一般将失业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按照造成失业的客观原因不同,一般将失业分为以下几种:(1)摩擦性失业;(2)季节性失业;(3)技术性失业;(4)结构性失业;(5)周期性失业。失业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失业,指非自愿性失业。,4,失业保险制
2、度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缴费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失业保险的特点: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5,失业率。失业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概念,是指失业人数同从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可以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人数所占的比重。,即:失业率=失业人数/(失业人数+从业人数)*100%,我国目前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概念
3、,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总和的比例。,即: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100%,6,二、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沿革,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经历一个由失业救济、待业保险到失业保险三个历史发展时期的演变过程。第一时期:建国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第二时期: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的待业保险制度第三时期:国务院1999年1月颁布失业保险条例,7,第一时期:建国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1950年6月劳动部经政务院批准,及时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了救济失业工人的范围,失业救济标准和失业救济基金的来源,确定了我国建
4、国初期的失业救济制度。这一制度对于妥善安置失业工人,稳定社会,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8,第二时期: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的待业保险制度。1986年7月国务院同时发布四个劳动用工改革方面的行政法规,其中之一为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6年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国营企业中的四类职工为待业人员,并对待业救济金的批准、给付期限以及待业保险金的来源、筹集与使用作了规定。1986年暂行规定与国务院同时颁布的三个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定一起,成为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南。,9,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它在1986暂行规定基础上,进一
5、步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范围,调整了基金收缴基数,并进一步完善了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国务院上述两个规定的执行,既推动了企业改革的深化,也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雏形。,10,第三时期:国务院1999年1月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由不规范走向比较规范,从计划走向市场的重要标志,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失业保险条例与1993年待业保险规定相比,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变化:,11,(1)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将1993年待业保险规定规定的待业保险范围仅限于国有企业,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2)提高了失业保险费的费率。将企业缴费费率由0.6%
6、1%提高到2%,并增加了1%个人缴费。同时增加了关于事业单位及其缴费的规定。,(3)提高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地市级统筹,并建立了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12,(4)重新确定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使其更好地与最低工资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制度相衔接。,(5)明确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以保证基金的安全,防止基金流失。,(6)确定了劳动、财政、银行三家互相监督制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机制。这一机制的确定 是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监督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防止基金挪用、流失的有效措施,这项新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实施,也为其他险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探索了路子。,(7)规
7、定了社会化管理的发放制度。,13,三、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一)扩大覆盖范围,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障(二)建立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三)合理界定支出范围,确保基金使用效益(四)调整基金统筹层次,强化基金调剂功能(五)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申领程序,切实维护失业人员权益(六)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针对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总结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的实践经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是我国失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并确定了主要政策。,14,(一)扩大覆盖范围,为更多的劳动者提供失业保障,覆盖范围是衡量失业保险制度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准
8、。条例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城镇其他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15,(二)建立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过去,失业保险主要采取用人单位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筹资办法。条例颁布后,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财政补贴构成,增加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9、。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在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将给予必要补贴。这样规定,体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一般原则,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和国家三方的义务,能够使失业保险基金来源稳定,确保基金支付能力。,16,(三)合理界定支出范围,确保基金使用效益,失业保险基金如何使用,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关系到失业保险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条例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1)失业保险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
10、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17,(四)调整基金统筹层次,强化基金调剂功能,失业保险互助互济的特点要求基金在较大范围内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使用,这是保证基金支付需要的重要手段。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调整了基金统筹层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18,(五)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和申领程序,切实维护失业人员权益,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
11、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19,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0,(六)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发挥作用的物质保证。为保证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和贪污、浪费现象,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失业 保险 政策 讲座 提纲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267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