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务视觉下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策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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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财务视觉下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策略,主讲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中国财税培训高级讲师 税收研究方向博士后 肖太寿教授,目 录,一、税务风险防范策略一:企业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二、税务风险防范策略二:依法账务处理,规避纳税风险三、税务风险防范策略三:纳税自查,排查账务中的纳税盲点,一、税务风险防范策略一:企业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一、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的内涵,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的含义是:合同与账务处理相匹配。如果企业的账务处理与合同的约定不匹配,则账务处理要么出现错账,要么出现假账。企业在控制税收风险,防范税务稽查的策略是一定要做到合同与账务处理相匹配。,二、土地出让合同中土地返还款条款的账
2、务和税务处理,实践中,不少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与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地方政府给予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一定的土地返还款现象。这种土地返还款表面上看来是企业支付给土地储备中心购买土地款的一部分,实质上是财政资金的一部分。这些土地返还款往往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政府会与购买土地的工业企业或房地产公司约定特别的用途。,二、土地出让合同中土地返还款条款的账务和税务处理,例如,约定土地返还款用于奖励给企业;用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拆迁补助;用于房地产企业就地建安置房;用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针对这些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的约定,如何进行账务
3、和税务处理?在法律上是有一定依据的,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否则会有税收风险。,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1)案情介绍 房地产开发企业乙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 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 万元。协议约定如下几种情况: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补助3000万元,在该项目土地上建设回迁房建设,回迁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动迁户。,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
4、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00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费用支出。国土部门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国土部门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约定返还的3000万中,用于拆迁费用1000万元,用于动迁户补偿2000万元。企业实际向动迁户支付补偿款1500万元。,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拆迁补偿支出。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外城市道路
5、、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补助3000万元,用于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乙补助3000万元,用于乙企业招商 引资奖励和生产经营财政补贴。请分析这3000万元的财务和税务处理。,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2)账务处理 本案例中的房地产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对政府给
6、予的土地返还款的用途进行了不同的约定,根据“不同的合同约定决定不同的账务处理”的原理,房地产企业必须根据合同中的不同约定条款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否则会有税收风险。有鉴于此,本案例中的账务处理如下:,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一种情况:土地返还款就地建安置房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的法律实质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回迁房销售给政府,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形式支付给房地产企业销售回迁房的销售款,然后政府无偿把回迁房移交给拆迁户。为此,土地返还款就地建安置房的账务处理如下:,案例6: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
7、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收到返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预收账款 3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5 贷:银行存款 165完工结转收入时:借:预收账款: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二种情况:土地返还款用于房地产企业代理拆迁和代理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支付动迁户补偿款和拆迁费用时,企业应冲减往来和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收到土地返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它应付款 3000,案例6: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
8、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代理支付动迁补偿款和拆迁工程款业务时:借:其它应付款 被拆迁户 1500 其它应付款拆迁公司 1000 贷:银行存款 2500同时,借:其它应付款 500 贷:其它业务收入 500,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三种情况:土地返还款用于拆迁补偿支出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具体的扣除项目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
9、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项目范围具体为: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开发成本中的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用全部支出是“净支出”,也就是全部补偿支出减除拆迁过程中的各种收入后的实际净支出,因此,政府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款应从企业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中扣除,而且政府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款不作为土地增值税征税收入,但是要冲减开发成本中的补偿支出,从而减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项目金额。因此
10、,土地返还款用于拆迁补偿支出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 3000,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四种情况:土地返还款用于该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即红线之外建基础设施)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收到返还款时:借:银行存款 3000 贷:专项应付款 3000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时:借:专项应付款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如果支付建筑工程款后还有剩余的“专项应付款”,则应把剩余的“专项应付款”结转到“营业外收入”。,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
11、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五种情况:土地返还款用于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即红线之内建基础设施)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公共配套设施是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是企业立项时承诺建设的,其成本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且开发商在制定房价时,已经包含了公共配套设施的内容。,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第十五条规定:“土地开发支
12、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照明和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净地”出让。土地出让前,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由政府负责,纳入储备的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土地出让时,土地出让金为总成交价款,严禁各种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后,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因此,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土地返
13、还款,并用于项目内开发企业自行承担,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等基础设施工程支出,既是土地出让前政府应支出的前期开发费用,相应形成土地出让成本,又属于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即将收到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冲减“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有些地方税务机关明确发文直接冲减开发成本,例如大连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88号)规定:“纳税人应当凭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
14、土地批件、土地出让金缴费证明以及财政、土地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收据、土地使用权购置发票、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合法有效凭据,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凡取得票据或者其他资料,但未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或支付土地出让金、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后又返还的,不允许计入扣除项目”。,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青岛市地税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8100号)规定:“对于开发企业因从事拆迁安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原因,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补偿以及财政补贴款项,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
15、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根据以上规定分析,土地返还款用于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即红线之内建基础设施)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3000,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如果协议约定土地返还款用于项目内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派出所、学校和医院等,并要进行移交给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则视同为由政府出资购买全部或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属于向政府销售全部或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行为。,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
16、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基于此规定,如果协议约定土地返还款用于项目内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派出所、学校和医院等,并要进行移交给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账务处理如下:借
17、: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土地返还款不同用途约定条款的账税处理,合同约定第六种情况:土地返还款用于乙企业招商引资奖励和生产经营财政补贴或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在土地招拍挂制运作过程中,出于招商引资等各种考虑,在开发商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进行返还,用于企业经营奖励、财政补贴等等,其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2013年6月,某县组织实施“富民居”改造项目。由于县政府资金紧张,无力支付前期拆迁费用,所以甲房地产公司积极与
18、县政府沟通达成合作协议:由于拆迁情况复杂,县政府指定土地拆迁工作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只负责按照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当该土地达到出让条件时,对外招标,甲房地产公司也参与招标,在甲房地产公司摘牌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二级开发的情况下,如果挂牌成交价低于其前期的一级开发成本,则多出的成本由甲房地产公司自己承担;如果挂牌成交价高于其前期的一级开发成本,则超过部分由甲公司和政府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成。,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前期垫付拆迁补偿资金8080万元;支付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人工费用150万元;2014年3月,该地块达到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条件,县政府将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
19、,成交价8000万元,甲房地产公司摘牌获得该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二级开发,按照协议,甲公司如期顺利获得“富民居”改造项目开发权,该甲房地产公司应如何会计处理?,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第一,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规定,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
20、让,不得“毛地”出让。,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净地”出让。土地出让前,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由政府负责,纳入储备的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土地出让时,土地出让金为总成交价款,严禁各种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后,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5号)规定,一些纳税人(以下称投资方)与地方政府合作,
21、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当该地块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条件时,地方政府将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若成交价低于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亏损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若成交价超过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则所获收益归投资方。在上述过程中,投资方的行为属于投资
22、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规划设计劳务和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第二、账务处理 根据以上法律政策分析,甲房地产公司该项业务的正确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前期垫付拆迁补偿资金8080万元:借:其他应收款政府(前期拆迁补偿款)8080 贷:银行存款 8080,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房地产公司支付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人工费用150万元:借:其他应收款政府(支付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人工费用)150 贷:银行存款 150,案例分析2:某
23、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挂牌后,取得政府土地拍卖款,并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8000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30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 8230,案例分析2:某房地产企业土地一级开发合同的账务处理分析,甲公司应计入土地成本8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计税基础也为8000万元。投资损失230万元由甲公司自行承担。依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十条规定,本办法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因此,甲公司可以依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
24、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案例分析3:某房地产企业与政府开发土地协议的账务处理分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B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开发某物流园,先期向B市财政垫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2亿元,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1.2亿元。B市政府要求该项目二年内建成,分次返还A公司土地出让金6亿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2.4亿元(含资金占用费20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2亿元,用于物流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照明、绿化和土地平整;财政补贴1亿元,用于补偿该公司建设期间的损失;回迁房安置费6000万元,用于安置拆迁户。A公司的会计核算如何?,案例分析3:某房地产企业与
25、政府开发土地协议的账务处理分析,第一,我国与土地出让相关的法律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土地应当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第十八条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储备土地特别是依法征收后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案例分析3:某房地产企业与政府开发土地协议的账务处理分析,关于土地出让收入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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