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作业讲座.ppt
《危险化学品作业讲座.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作业讲座.ppt(1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作业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 共7章97条,第一章 总 则 共15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共28条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共9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共15条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共9第六章 法律责任 共19条第七章 附 则 共2条,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适用
2、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3、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的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5、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评价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6、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淘汰制度,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劳动防护用品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
7、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事故抢救及工伤保险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劳动合同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
8、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用语定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一章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化学品是指天然的或人造的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化学品已成为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人类生产和生
9、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人类使用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在迅速地增加。目前世界上所发现的化学品已超过1000余万种,日常使用的约有700余万种,世界化学品的年总产值已达到1万亿美元左右。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每年还要有千余种化学品问世。化学品的生产和消费确实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不少化学品其固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特性也给人类生存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的过程中,由于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护不当,会损害人体健康,造成财产毁损、生态环境污染。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加强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安
10、全性,降低其危害、污染的风险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第一节 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概况,一、概况 世界各国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联合国所属机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的国际管理也采取了有效的约定和建议。美国、日本、欧共体等国家、组织都对化学品的管理制定了有关的法规和监控体系。以美国为例,与化学品有关的法规就有16部之多,对化学品从原料产出、应用到废弃物处理实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特别是在环境无害化方面作了许多规定。,二、170号公约,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于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批准,我国承认并实施170号公约和177号建议书。170号公约就化学品的
11、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注册、加贴安全标签、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以及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工人的权利和义务、操作控制、培训、化学品转移、出口、废弃物处置等问题做出了基本的规定;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化学事故控制措施,建立相应制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170号公约的宗旨是要求政府主管当局、雇主组织、工人组织,共同协商努力,采取措施,保护员工免受化学品危害的影响,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其重要性体现在:1保证对所有的化学品作出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2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者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资料,这样他们能够有效地实施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危害的计划;3为工人提供关于其作业场所的化学品及
12、适当防护措施的资料,以使他们能有效地参与保护计划;4制订关于此类计划的原则,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该公约分七部分共二十七条,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二部分总则;第三部分分类和有关措施;第四部分雇主的责任;第五部分工人的义务;第六部分工人及其代表的权利;第七部分出口国的责任。该公约的主要内容概述如下:,所谓作业场所,指化学品生产、搬运、贮存、运输、废弃、设备维护的所有场所。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还指出政府主管当局的责任,主要有:1与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协商,制定政策并定期检查;2当发现问题时有权禁止或限制使用某种化学品;3建立适当的制度或专门标准,确定化学品危险特性,评价分类;提出“标识”或“
13、标签”要求;4制定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编制标准。供货人的责任: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为生产和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提供给用户。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3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雇主的
14、责任:,1对化学品进行分类;2对化学品进行标识或加贴标签;使用前采取安全措施;3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在作业现场编制“使用须知”(周知卡);4保证工人接触化学品的程度符合主管当局的规定;5对工人接触程度评估,并有监测记录(健康监护);6采取措施将危险、危害降到最低程度;7当措施达不到要求时,免费提供个体防护用具;8提供急救设施;9制定应急处理预案;10处置废物应依照法律、法规;11对工人进行培训并提供资料、作业须知等;12与工人及其代表合作。,工人的义务:1与雇主密切合作,遵章守纪;2采取合理步骤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消除或降低。工人的权利:1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2当
15、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出口国责任:当本国由于安全和卫生方面原因,对某种化学品部分或全部禁止使用时,应及时将事实和原因通报给进口国。,第二节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我国化学品的生产需求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到二十世纪末,我国已能生产各种化学产品四万余种(品种、规格)。可以说我国已经建成了门类齐全的石油化学工业体系。现在我国的一些主要化工产品产量已位于世界前列,如化肥、染料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农药、纯碱产量世界第二;硫酸、烧碱世界第三;合成橡胶、乙烯产量世界第四;原油加工能力世界第四。我
16、国的石油和化学工业已经成为国内工业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进步,我国的石油和化学工业还将会快速发展。在众多的化学品中,我国已列入危险货物品名编号的有近3000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强氧化性、腐蚀性、毒害性,其中有些品种属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可轻视。生产的发展,品类的增加,经营的扩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科学的安全管理更为重要!,二、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的大事,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围绕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国家先后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与危险化学品经营
17、有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6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该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综合性安全生产的大法。该法七章九十七条。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到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到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法律责
18、任,全面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危险物品”给予专项明确,充分体现国家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该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对安全生产经营的法律规定和责任更加明确。,2002年11 26日国务院第344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七章七十四条。新颁布的条例有以下特点;1管理部门职责明确。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经贸、安全、公安、卫生、环保、交通、铁路、民航、质检、工商、邮政等十一个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明确。2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管辖范围是: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9、、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晶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人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口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但是,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对危
20、险化学品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到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从建厂、运行到停业处置的全过程。,4明确了一些重要的新规定:(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新建、扩建、改造实行统一规划、审批制度;(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3)经批准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4)生产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生产、储存、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对装置进行安全评价;(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实行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7)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经营许可制度;(8)购买剧毒品实行购买凭证、准
21、购证;(9)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证制度;(10)剧毒品公路运输实行公路运输通行证;(11)实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制度;(12)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13)法律责任。,第三节 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晶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晶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经营过程中的事故
22、:,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晶库发生爆炸。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死亡15人、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起火爆炸的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过硫酸铵与硫化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因接触而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聚导致起火燃烧。4号仓的燃烧,引燃了库区多种可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危险化学品处于加热状态。6号库内存放的约30吨有机易燃液体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冲破包装快速挥发和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出现闪光和火球,引发了该仓内存放的硝酸铵第二
23、次爆炸,形成蘑菇状云团。经过专家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危险化学晶仓库及危险化学晶存人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教训是沉痛的。再如在2001年9月9日,正值中秋节前,广西玉林市一化工经营部误将25公斤氰化钠当作食物添加剂氯化钙售出。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组成专项调查组,开展清查追缴误售氰化钠的工作。,储存过程中的事故:1989年8月12日,青岛黄岛油库老罐区油罐雷击着火,死亡19人、伤78人。,运输过程中的事故:,1972年4月15日,山西交城化肥厂12吨液氨罐车,行驶途中停在祁县城赵供销社门口,
24、发生爆炸,死亡21人、中毒155人。主要原因是罐的质量不好,违规停车。1991年9月3日,江西贵溪农药厂一台装有24吨(98)一甲胺的汽车罐车,路经上饶沙溪镇泄漏,中毒595人,其中死亡累计37人,污染23万平方米。主要原因是违规行驶。2001年11月1日,河南省洛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一辆核定载重量为8吨的东风汽车载1167吨液体氰化钠(含量30),在运往洛宁县吉家洼金矿途中,行驶到洛宁县兴华乡窑子头村南约2公里处,由于道路狭窄,并因前几日连续下雨,路基不实,造成翻车。汽车翻人兴华涧内,罐体倒扣,罐口破裂,约10吨氰化钠泄漏流人涧内,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
25、调查和防污治理。河南省洛阳市迅速成立了事故抢险指挥部,调请专家现场指导,采取了科学的“防、断、消、堵、测”的抢险方案。经过连续5天奋战,共出动公安、消防、环保、卫生、水利、驻军及武警官兵3000多人,动用大型机械车辆60多台,使用次氯酸钠94吨,漂白粉28吨,生石灰350多吨,才有效控制了污染的扩散。使用过程中事故:1993年1月29日,郑州食品添加剂厂仓库内?吨过氧化苯甲酰爆炸,死亡27人、伤23人。主要原因是管理混乱。1997年11月29日,长沙市燕山酒家保安人员用酒精炉取暖,发生火灾,造成40人死亡、伤89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危险化学品经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 化学品 作业 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249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