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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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为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的现势性,掌握2023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及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
2、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的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开展2023年度耕地卫片监督,各地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
3、理的耕地流出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同时,各地要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基础,重点梳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况,及时对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二、总体要求(一)提高认识,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这项基础性工作,秉持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坚持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本区域国土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耍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二)严明
4、纪律,确保耕地实至名归。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中的耕地数据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地类认定标准和调查规程查清耕地变化,特别是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实事求是做好耕地地类变更工作。对于实地已转为园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耕地流出地块,按现状变更地类。对于实施整改恢复的耕地地块,以2024年2月8日汇交省级初报成果为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二级类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已完成整改且实地现状已达到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尚未种植或未出土长苗的,可以承诺举证方式仍按耕地认定,
5、并录入推(堆)土图层;未完成整改的,按整改前现状变更地类,待整改完成后,纳入相应年度变更调查。对于新增耕地地块,实地应为已种植粮棉油糖菜或饲料饲草等农作物,如实地现状为已平整或翻耕起垄等具备耕作条件状态,但因播种季节、物候期和特殊天气等原因,暂无法举证的,可采用承诺举证方式按耕地认定。上述采用承诺举证方式的地块,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补充符合耕地认定要求的举证照片。不得将计划开垦和计划恢复等情形的地块、日常变更涉及新增耕地或恢复为耕地的地块以及因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的地块,以承诺举证的方式认定为耕地。(三)加强组织,统
6、筹安排各项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实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组织做好宣传、培训、确定承担单位、实施具体调查、举证、核查等各项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加强与林草主管部门的沟通,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及时转送部下发的地类变化信息中涉及林地、草地、湿地的监测图斑,共同做好相关地块的实地调查、举证和核查工作。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7、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8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将已举证核实的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情况纳入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各相关组成部门,应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将耕地卫片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等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未纳入的在相关工作考核时将不作为当年工作成效。各级
8、耕地保护监督部门要对耕地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认真排查耕地违法违规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情况。要落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和新增耕地核实督导责任,对采用承诺举证方式的耕地图斑进行审核,督促落实承诺并补充举证,及时将整改和举证结果反馈调查部门。同时,继续牵头组织实施好对耕地资源质量成果的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发现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对其中属于违法建设的要及时查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调查部门。(四)落实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参照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认真对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涉及的经费进行测算,并按照土地调
9、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将相关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预算不足影响工作开展。三、质量评价部将继续对省级及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以及省级成果提交进度情况开展评价。国家级核查成果质量评价对县级和省级分别进行。对县级调查成果设建设用地图斑、耕地图斑2个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指标,按3项差错率均低于2%为合格;对省级调查成果按县级成果不合格比例进行评价,不合格比例不超过省内县数的5%为合格。数据库质检不通过的图斑、日常变更国家级核查发现的错误图斑和承诺举证未落实的图斑,一并纳入相应的差
10、错率统计。四、进度安排2023年12月15日前,部组织开展遥感监测工作,采集覆盖全国的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年度新增变化信息并陆续发给地方。2024年1月15日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完成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月8日前,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作,向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数据。5月15日前,部组织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国家级外业核查、数据库修改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部组织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国土变
11、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6月15日前,部组织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O根据工作需要,部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并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作了进一步修订,随本通知一并印发执行。各地耍加强统筹,注意总结,积极推广确保调查成果真实性、加快工作进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部。附件:1 .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2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3年9月25日附件1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带格式的:字体:(默认)Calibri,
12、(中文)宋体,五一号,#加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以下简称“2023年度变更调查“)与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以下简称“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相关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掌握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13、工作。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二、工作任务(一)开展遥感监测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需要,部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公益卫星遥感影像为主、商业卫星遥感影像为辅、航空遥感影像为补充;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初始调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加工制格式的:字体: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B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利用正射影像图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比对,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分类提取遥感影像特征与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地类不十/t式的:字体:OW宋体字体颜色:自动gI致的变化图斑;对日常变更图斑进行复核,提取最新影像特征与日常变
14、更图斑地类明显不一致的变化图斑;监测数据库中的“推(堆)土区拆除未尽区”光优板区三个单独图耳/gg:字体S)宋侬的体颜色:自动变化状况;监测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上传图斑范围内变化情况;汇总整理监测成果,分县(市、区)制作2023年度全国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成果,按照“完成一批、检查一批、分发一批的原则下发地方辅助开展变更调查工作。(二)用地管理信息下发部组织整理在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2023年度农转用建设用地项目图斑、补充耕地项目图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图斑、临时用地图斑等各类管理信息,及时下发各地辅助开展变更调查。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
15、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三)开展实地调查举证与建库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并对本区域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通力配合,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做好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及不一致图斑的实地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并积极落实对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结果的整改等工作。各县级调查单元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2023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
16、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有条件的地方可自行采集标准时点前后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数据,通过比对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日常变更审核结果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3年度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自行采集生产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应与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一同报部,用于国家级核查等工作。各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日常变更图斑经与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核实确认一致的,可直接按照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
17、日常变更图斑与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不一致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的,除林草j专项调查监测/1中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已举证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核查通过的之外,其他均应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共同赴实地开展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自检合格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开展省级全面检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区域调查成果的核查把关,并对本区域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组织专业队伍对各县级调
18、查单元的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县级调查单元补充完善,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并于2024年2月8日前将通过省级全面检查合格的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报部。(五)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部组织专业队伍,结合年度遥感监测、地类核查结果,对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国家级内业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一是初报成果质量分析评价。利用日常变更图斑和年度变更调查地类核查结果,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初报成果质量分析评价。二是内业核查。结合相关资料,对图斑地类、边界、属性及单独图层等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反馈地方实地核实整改或补充举证,并对整改成果开展国家级内业
19、复核。三是数据库质量检查。使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按照数据库质检规则,对数据库成果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反馈地方修改完善。(六)开展国家级外业抽查核实对国家级内业核查仍有疑问的图斑,部组织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图斑责成地方整改。(七)更新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和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将质检合格的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成果入库,最终形成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八)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以2022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及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
20、合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开展国家级数据质量检查、更新入库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质量变化情况。(九)变更调查国家级汇总与数据共享基于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汇总与专题套合分析,形成2023年度各类统计口径/1的国家级汇总分析数据;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产品加工与共享服务工作,向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十)调查成果质量评价部根据初次国家级全面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结果,对省级及县级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日常变更图斑审核
21、情况、承诺种植新增耕地落实情况等跟踪图斑)进行质量评价。(十一)日常变更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适时开展日常变更。部根据报送情况及时开展成果核查(核查结果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通过“国土调查国家核查进度查询系统反馈),并在年底组织开展日常变更复核工作。各地根据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地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各地应根据当地国土利用特点,梳理总结纳入日常变更的图斑类型,对于水田临时改作旱地等不能反映全年度变化情况,以及年底前以及可能出现新变化的,一般不纳入日常变更部将组织汇聚
22、集成2023年度日常变更成果,分发遥感监测生产单位进行卫星影像复核,避免监测重复提取。对于复核发现影像特征与日常变更结果不一致的,纳入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三、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调查界线及技术指标2023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技术指标一致。带格式的:字体:(中文)宋体,字体颜色:自动设置调查界线原则上以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界线为准。县级及以上级别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包括:名称、代码、界线位置)需要调整的,应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部统一调整并下发各地作为调查控制界线。界线调整要求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执
23、行。(二)遥感监测1 .卫星遥感数据采集在2023年底前,部将全国划分为三个区域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用于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一类区主要包括“胡焕庸线”以东所有区域和西部重点城市及周边区域,包括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东中部地区主要地级市市辖区,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和福建广东沿海地区、中东部主要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经济活动发达地区,重点城市发展带,长江经济带沿线区域、东北林区、农作物主产区和西南部地区等,面积约425万平方千米。原则上使用亚米级遥感影像数据,对亚米级分辨率遥感影像未覆盖区域,采用航空遥感、无人机或2米级分辨率卫星影像补充。二类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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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3 自然资源 办公厅 关于 开展 年度 全国 国土 变更 调查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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