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规程与事故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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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调查规程与事故案例分析主讲部门:安全监察部主讲人:刘忠权,一、前言,(一)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分类、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对基建、农电、多产业等有资产纽带与管理关系的单位,有效地实施安全生产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对所发生的事故如何开展调查分析、事故报告、事故定性、事故统计、安全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国家电网安监号文印发,年月日起执行。国家电网安监846号文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一、前言,(一)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分类、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农电系
2、统“两改一同价”后,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原由电力工业部农村电气化司提出的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不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求。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制定,一、前言,(一)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分类、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用于指导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农电生产事故和农电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国家电网农号文印发,年月日起执行。,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简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共个章节,包括:、总则、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事故归属、事故调查:.即时报告.调查组织.调查程序.事故调查报告书,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简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共个
3、章节,包括:、统计报告:.事故报告.月度报告、报表.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填报及审批、安全考核:.考核项目.安全记录、附表、附加说明,三、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简介,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共个章节包括:、总则、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归属、事故调查:.即时报告.调查组织.调查程序,三、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简介,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共个章节包括:、统计报告:.事故报告.例行报告、报表、安全考核:.考核项目.安全记录、附表(共张)、附加说明,四、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总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
4、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四、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总则,、事故调查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分析暴露问题查明事故性质落实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总则,、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四、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总则,、事故统计报告:“四性”及时性如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四、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总则,、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估安全水平。开展“安全性评价”开展“设备评估”、不得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对隐瞒
5、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1.总则18、基本要求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9、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农电系指公司系统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控股以及代管的县供电企业。(注:该条由国网公司法律事务部定义)10、兼营发电业务或控股发电企业的县供电企业,对发电部分的事故调查应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事故(障碍)2.1 人身事故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共条):2.1.1.1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
6、生的人身伤亡。,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释义】员工是指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和企业招用的临时农民工、退休人员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系指输变电、供(配)电、发电、试验、电力建设、调度等生产性工作。如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部门人员到生产现场检查、巡视、调研属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业扩、用户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包括在外地区、外系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人身伤
7、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调查核实确系本人疾病造成的伤亡,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员工干私活发生伤亡不作为电力生产伤亡事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干私活:(1)伤亡人员的工作任务是由上级(包括班组长、供电所长)安排的;(2)在工作时间、生产场所。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本规定统计范围。,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1.2聘用人员、雇用或借用的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的人身伤亡。2.1.1.3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不安全,
8、发生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1.4 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公司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1.6职工或非本公司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2.1.1.7 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非本企业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之一责任的人身伤
9、亡:(有四条),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1.8.1 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2.1.1.8.2 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进行的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没有完整的记录;2.1.1.8.3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1.8.4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2.1.1.9 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
10、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公司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2 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共条)在供电设施或用电设施上发生的非电力生产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定为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以下原因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作为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认定。,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不可抗力;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如私设电网、私自向停电设备送电;私自攀登合格的变压器台架、电杆或摇动拉线;在电力线路走廊内违章盖房、打井或从事其他活
11、动误触合格的电力设施;车辆或机械碰撞电力设施;超高、超宽物品通过电力设施,引起安全距离不够等。,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1.3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2.1.3.1 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2.1.3.2 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2.1.3.3 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2电网事故2.2.1 重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电网事故:2.2.1.1 220kV枢纽变电站全停;2.2.1.2 一次事故中3个及以上220kV变电站(含电厂升压站)
12、全停,(不包括事故前实时运行方式由单一线路串接供电者);变电站全站停电系指该变电站各级电压母线失压(转供负荷均降到零)。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认定为重大电网事故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2.2 一般电网事故未构成重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电网事故:2.2.2.1 电网失去稳定。2.2.2.2 110kV及以上电网非正常解列成三片及以上。本条中三片不包括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地方电厂孤立运行的片。,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变电所110kV及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全停。2.2.2.4 110kV变电所全停。2.2.2.5 双电源供电的35k
13、V(含66kV)变电站全停。,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2.3 电网一类障碍未构成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电网一类障碍:,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2.4电网二类障碍电网二类障碍标准由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自行制定。2.3 设备事故2.3.1 特大设备事故2.3.1.1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1.2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电气设备发生电弧起火引燃绝缘(包括绝缘油)、油系统(不包括油罐)、制粉系统损坏起火等,企业内部定
14、为设备事故。如果失火殃及其他设备、物资、建(构)筑物时,则定为电力生产火灾事故,下同。2.3.1.3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认定为特大设备事故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2 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2.3.2.1 电力设施、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施工机械系指大型起吊设备、运输设备、挖掘设备、钻探设备、张力牵引设备等。,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2.3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2.3.2.4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认定为重大设备事故者。,五、农电调
15、规有关条款讲解,2.3.3 一般设备事故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2.3.3.1 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后引起对用户少送电;或停运当时虽未引起对客户少送电,但在高峰负荷时,引起对客户少送电或电网限电。2.3.3.2 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虽未引起对用户少送电或电网限电,但时间超过 8(24)h。,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3.4 3kV及以上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2.3.3.5 3KV
16、及以上供电设备因以下原因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2.3.3.5.1 一般电气误操作:2.3.3.5.1.1 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压板)、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3.5.1.2 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2.3.3.5.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误动、误碰、误(漏)接线;2.3.3.5.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调试错误;2.3.3.5.4 其他人员误动、误碰设备;,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3.5.5
17、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2.3.3.6 设备、施工机械及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如酸、碱、树脂等)及燃油、润滑油、绝缘油泄漏等,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2.3.3.11 其他经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电力公司或本单位认定为一般设备事故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4 设备一类障碍 未构成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2.3.4.1 10(6)kV供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引起对用户少送电,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认定为设备一类障碍:2.3.4.1.1 农村配电变压器烧毁配
18、电变压器损坏,在24h(山区或边远地区可延长到36h)恢复送电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4.1.2 农村配电线路的柱上开关损坏,在24h(山区或边远地区可延长到36h)恢复送电者。2.3.4.2 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2.3.4.3 3511O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2.3.4.4 110kV及以上线路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成功。2.3.4.5 其他经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电力公司或本单位认定为一类障碍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3.5 设备二类障碍 设备二类障碍标准由各
19、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自行制定。2.4 生产事故归属 2.4.1不同管理体系下的事故归属2.4.1.1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控股、代管的县供电企业发生的生产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汇总为农电生产事故。市(地区)供电企业直管的地区市郊区电网发生的事故汇总为生产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4.1.2 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事故归属依据代管协议确定;代管协议未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2.4.1.2.1 运行管理单位人员人身事故定为运行管理单位的事故;2.4.1.2.2 电网及设备事故中,运行管理单位有责任的,定为运行管理单位的事故;2.4.1.2.3 电网及设备事故
20、中,运行管理单位没有责任的,定为产权所有单位的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4.1.3 县供电企业管理的多种经营企业,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事故定为该县供电企业的事故。2.4.1.4 任何企业在承包县供电企业的工作中,造成县供电企业的电网、设备事故均定为县供电企业的事故。2.4.2一次事故涉及几个单位时的事故归属2.4.2.1 一个单位发生事故,电网内另一个单位或几个单位由于本单位的过失又造成事故扩大时,后一个或几个单位各定为一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4.2.2 输电线路发生瞬时故障,由于继电保护或断路器失灵,在断路器跳闸后拒绝重合,定为管辖该继电保护或断
21、路器单位的事故;如果输电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无论继电保护或断路器是否失灵,均应定为管辖该线路单位的事故。2.4.2.3 线路发生故障,扩大到变电所的母线停电或主变压器停运时,定为一次变电事故。2.4.2.4 一条线路由两个及以上供电企业负责维修,该线路故障跳闸构成事故时,如果各供电企业经过检查均未发现故障点,应各定一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如一方提供了故障录波图,计算出的故障点在本侧,对方有录波设备而未能提供故障录波图时,则双方各定为一次事故。当分析双方的录波图计算的结果有矛盾时,则双方各定为一次事故。2.4.2.5 由于上级电网调度机构过失,造成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并构成事故时,县供
22、电企业同时也有过失的,则县供电企业定为一次事故。2.4.2.6 由用户设备故障引起县供电企业线路跳闸构成的事故,县供电企业有责任时定为县供电企业一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2.4.2.7一次事故中如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电网、设备事故,应分别各定为一次事故。2.4.3 由于同一原因而引起多次事故的认定:2.4.3.1一条线路由于同一原因在4h内发生多次跳闸停运时,可统计为一次事故。2.4.3.2几条线路或几个变电所,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雷电、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原因,发生多条线路跳闸、多个变电所停运可定为一次事故。,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 事故调查建立重大事故及时
23、上报制度。即时报告书面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书,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县公司发生以下事故,实行“说清楚”制度。特大事故责任性重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省公司领导要在1个月內到国家电网公司专题汇报。,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1 即时报告3.1.1县供电企业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子邮件等向省、市(地)级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1.2县供电企业发生电网和设备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子邮件等向省、市(地)级电力公司农电安全
24、主管部门报告。,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16)h内向国家电网公司报告的一般事故为:3.1.2.1 220kV变电站全停或3座及以上110kV变电站全停;3.1.2.2 事故停电减供负荷达100MW及以上;3.1.2.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恶性误操作事故;3.1.2.4 对重要客户停电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1.3 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子邮件等向省、市(地)级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于重伤及以上事故,市(地)级电力公司农电安全主管部门还应立即向省
25、(自治区、直辖市)农电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及以上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必须报到国家电网公司。,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1.4 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3.1.4.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3.1.4.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3.1.4.3 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的初步判断。,五、农电调规有关条款讲解,3.2 事故调查组织事故调查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发生后,必须认真保护事故现场,调查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明事故真相,收集有关原始记录和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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