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ppt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ppt(7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工作组刘丽君,专利审查指南修改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工作组刘丽君,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本课件涉及的章节: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46.7节第五部分(除第五章、第十章),第一部分第一章节,修改内容 6.6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6.7 著录项目变更 一、著录项目(著录事项)二、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 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向外转移,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修改后: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
2、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第6.6节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一、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修改后: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原受理机构的名称)、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码、
3、联系电话)、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代表人等。,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一、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修改后:增加“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二、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修改后: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一件专利申请每次每项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针对一项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人在一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中对同一项著录项目提出连续变更,视为一次变更。申请人请求变更发明人和/或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4、请求变更专利代理机构和/或专利代理人的,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50元。,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二、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例如,在一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中申请人请求将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从甲变更为乙,再从乙变更为丙,视为一次申请人变更,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若同时变更发明人姓名,申请人也只需缴纳一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又如,在一次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中申请人请求将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从甲变更为乙,同时变更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申请人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和代理机构、代理人变更手续费50元。,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向外转移修改后
5、: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赠与)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ii)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第6.7节 著录项目变更,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向外转移删除的内容“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变更国籍后,以及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均应当按照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
6、或专利权)的规定办理。”,法律手续及事务处理,第一章 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第二章 专利费用第三章 受 理第四章 专利申请文档 第六章 通知和决定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第八章 专利公报和单行本的编辑第九章 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第十一章 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第五部分 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第一章 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关于专利申请文件修改后:明确了“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或者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第二章 专利费用,修改内容 一、关于费用缴纳的期限 二、关于费
7、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三、关于费用的减缓 四、关于退款 五、关于缴费信息的补充,第二章 专利费用,一、关于费用缴纳的期限 1.有关申请费的缴纳期限 修改前: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修改后: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第二章 专利费用,一、关于费用缴纳的期限 2.有关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 修改后: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删除“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但最迟在相应期限届满日起两年内”,第二章 专利费用,一、关于费用缴纳的期限 3.有关专利权评价报告费的缴纳期限 修改后:著录事项变更费、
8、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注意:增加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取消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和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第二章 专利费用,二、关于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1.有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费用的规定 修改后: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且不得设置取款密码。,第二章 专利费用,二、关于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2.有关多个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汇款 修改后:删除“不同的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应当分别汇款。”,第二章 专利费用,二、关于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3.有关同一汇单中包括多个专利申
9、请(或专利)金额的分割(1)缴费人对申请号(或专利号)标注顺序号的,按照标注的顺序分割费用;(2)缴费人未对申请号(或专利号)标注顺序号的,按照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分割费用。注意:分割后,部分专利申请(或专利)费用金额不足或者无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第二章 专利费用,二、关于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4.有关缴费日的确定 修改后:删除“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自汇单上注明的汇出日到专利局收到日超过十五日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但当事人能提供证明的除外。”,第二章 专利费用,三、关于费用的减缓 1.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 修改后:(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
10、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复审费;(4)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注:取消“发明申请维持费”,第二章 专利费用,三、关于费用的减缓 2.关于费用减缓手续的办理 修改后:增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手续并提交声明的,可以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手续的声明可以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注明,也可以单独提交。”,第二章 专利费用,第二章 专利费用,四、关于退款 1.有关退款的原则修改前:“多缴、重缴、错缴费用,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一年内,提出退款请求。”修改后:“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第二章 专
11、利费用,四、关于退款2.有关错缴费用的情形 修改后:错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申请号(或专利号)的;或者因缴费不足、逾期缴费导致权利丧失的,或者权利丧失后缴纳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提出退款请求。,第二章 专利费用,四、关于退款3.有关退款请求的提出 修改前: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或者缴纳该款项的专利代理机构。修改后: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第二章 专利费用,四、关于退款4.有关退款附具的证明 修改后: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
12、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第二章 专利费用,五、关于缴费信息的补充 修改后: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必要缴费信息的,可以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补充。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汇款日为缴费日。当日补充不完整而再次补充的,以专利局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第三章 受 理,修改内容一、关于代办处的受理范围二、关于受理的条件三、关于不受理的情形,第三章 受 理,一、关于代办处的受理范围修改前:专利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仅负责受理专利申请,但不受理其中的涉外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也不受理申请日之后提交的其他文件。修改后:代办处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专利申请
13、及其他有关文件。,第三章 受 理,二、关于受理的条件修改后:受理条件新增“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第三章 受 理,三、关于不受理的情形修改后:(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2)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第三章 受 理,三、关于不受理的情形修改后:(3)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4)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
14、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第四章 专利申请文档,修改内容一、电子文档的内容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第四章 专利申请文档,一、关于电子文档的内容修改后:增加了电子文档的内容:专利局基于当事人提交的纸件文件制作的图形文件和代码化文件;在复审、无效程序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并保存于电子文档系统中的通知、决定;专利权评价报告;分类号、所属审查部门、各种标记。,第四章 专利申请文档,二、关于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修改后:增加“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为可以查询和复制的内容”,第六章 通知和决定,一、关于通知和决定修改后:增加
15、“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二、关于送达日修改后:通过邮寄、直接送交和电子方式送达的通知和决定,自发文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修改内容一、关于期限的计算二、关于权利恢复手续的补正 三、关于中止的范围 四、关于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手续五、关于权属纠纷当时人请求中止的审批及处理六、关于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审核及处理七、关于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八、关于中止程序的结束,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一、关于期限的计算 1.有关推定收到日修改后:增加实例“专利局于2008年6月6日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
16、定期限两个月,其推定收到日是2008年6月21日(遇休假日不顺延),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8年8月21日。”,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一、关于期限的计算 2.有关期限届满日修改后: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的,以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该第一个工作日为周休息日的,期限届满日顺延至周一。,例如,专利局于2008年11月14日发出补正通知书,指定期限两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9年2月2日。,2.有关期限届满日,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二、关于权利恢复手续的补正 修改前:“已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请求和缴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仍不符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专利 审查 指南 修改 法律 手续 事务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219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