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殊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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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殊要求,为什么进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食品安全法第五章第57条明文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制定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相关配套法规,是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 是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体现,“条件”,的基本前提,是,评审准则的核心,内容,“评审准则”和“条件”的关系,卫生部颁布,2010年4月实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之外的特殊条件,第二条规定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认监委颁布,2010年11月实施,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和“条件”“评审准则”主要内容=“条件”,条件是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关系,特殊要求和通用要求 评审时,二者同时使用 相辅相成,评审方法 ABA: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用要求)19个要素、75条、178款B: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殊要求)9个要素、28条、43款,特殊要求的解读及评审要点,“条件”基本框架,“评审准则”基本框架,总则 总则共六条。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目的、依据、使用范围、评审主体、评审对象、评审原则、评审方式等内容。,条文解读,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特制定本准则。,目的-依法履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定 规范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条文解读,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适用范围,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的准则 强调评审对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企业内部实验室及企业出资实验室不行,条文解读,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
4、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食品检验机构定义范围,检验机构,依法设立或经批准的 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检验结果,关于食品检验机构从事食品相关产品检验的检验机构继续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发证;食品相关产品的一些检验项目若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则纳入食品检验范围。如果非食品检验机构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非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个别参数进行检验的(如对各种水的检验),不归为食品检验机构,仍然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进行考核。食品检验机构可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其申请的食品检验项目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项目一并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考
5、核,颁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包含食品检验项目的综合性检验机构,其质量体系应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申请资质认定时,应当分别填写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非食品项目)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食品项目),评审组分别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考核合格的,分别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证书(非食品项目)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食品项目)。,食品检验活动(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第二章第十一条)隐患检验(第二章第十四条)标准检验方法建立和验证(第三章第二十条)监管部门发许可证前的食品检验(第四章第二十九、四十四、
6、第六章六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复检(第五章六十、第八章七十七条)初步筛查检验和执法检验(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出口食品检验(第六章第六十二、六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对产品检验和委托检验(第四章第三十六、十八、第六章六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的致病因子分析检验(第七章第七十二条),几个概念,食品检验对象(食品安全法),食品检验对象(食品安全法),条文解读,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主体,国家认监委,省级质量技术
7、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内容,评价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评价依据是法律法规和本准则比较,资质认定结果,资质认定证书,条文解读,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资质认定评审原则,客观公正 科学准确 统一规范,利于检测资源共享 避免不必要重复,条文解读,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评审方法二者同时使用 A+B,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用要求 A,本准则,特殊要求 B,2.参考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8、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3.术语和定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释义和评审要求4.1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共四条六款。强调了食品检验机构应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尤其对聘用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条文解读,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
9、法设立,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动植物检验检疫法等法律规定建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如卫生、农业、质检、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部、粮食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建立的食品检验技术支撑机构,经批准(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被批准执业的检验机构 如私营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技术业务管理部门主任:XXX,XX检测室主任:XXX,组织机构框图 独立法人,组织机构框图 非独立法人,条文解读,4.1.2 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强调最高领导者的作用,独立法人机构
10、,法定代表人担任最高管理者,非独立法人机构,鼓励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最高管理者 授权人员担当也可,强调法律责任,有授权,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法定责任,委托代理授权书(参考格式)我作为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命XXX同志出任我单位XXX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代理行使我对实验室的管理职权,负责建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配置检验活动的资源,维护实验室的检验能力,保持实验室的技术发展。在XXX检验服务活动领域中,可以独立与客户签立检验合同,开展检验工作,行使我所赋予的法律职权,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我承诺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要求
11、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此授权有效期至:委托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XXX单位(公章)年 月 日,条文解读,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正式聘用,食品检验机构应与检验人员建立劳动合同(人事聘用证,明)并正式聘用,聘用协议书应明确其相关职责和权限,检验人员不能兼职,检验人员也应承诺只同时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禁止聘用人员,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违法罚则,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条文解读,4.1.4 开展
12、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应当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动物实验的合法性,使用具有合格证书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 使用具有生产许可和合格证书的实验动物,4.1评审要点,查看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中明确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独立法人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的变更报资质认定授,权部门确认和备案记录,查阅人员聘用协议书和检验人员承诺书,保存使用的实验动物和实验动物房的资质证明 如果是租借的动物房,应提供租借使用合同,并,明确职责和权限,条文,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
13、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七条)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b)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c)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d)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e)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f)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g)能开展
14、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条文解读,能力都是有限能力,有一项检验能力即可申报4.2a)是具有对食品的检验能力条件4.2b)是具有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能力条件4.2c)是具有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能力条件,如果不能做产品的全项检验则不能对产品做出合格的评价或全面评价 4.2d)是针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指标(参数)的检验能力条件 4.2e)第六项是食物中毒因子的分析能力 4.2f)是毒理学检验与评价的能力 4.2g)是兜底条款,检验能力,广义“检验能力”,包括过程和结果的检验能力准确性的评价 其检验能力准确性评价(至少包括人、机、,料、法、环、样品、质控)内容在“通用要求”和“特殊
15、要求”的其他部分体现,狭义“检验能力”,是指“检验能力的范围或检验能力的结果”,,也就是“食品+项目+方法”或“项目+方法+食品”组合,根据食品安全法中食品检验活动范围,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范围,界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确认的范围,“某类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释义,这里的关键词是“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某类”是指现行有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中,一个标准中的食品类别,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食品分类,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这里的“婴儿配方食品”就是一类,食品安全标准名称中的食品名称即是“某类”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食品”分类,面对目前食,品安全(卫
16、生)标准有重复、交叉、矛盾的现状,本条款以标准为基本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对检验能力的理解和使用,“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的释义,项目来源于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中涉及的,所有具有指定检验方法的理化、微生物项目,为什么物理化学项目没有“全部”做定语,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往往提出未描述具体项目,或指定相应的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农残、兽残等指标,这种“无限能力”很难进行评审,食品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农残、兽,残等能力是4.2d)的能力描述。其能力表达方式为“参数+方法+食品”。,声称具有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能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
17、010)其检验参数(51)有:感官要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D、E、K1、B1、B2、B6、B12、C、烟酸、泛酸、叶酸、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六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或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脲酶活性,这些参数除了左旋肉碱、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3项无指定的检,验方法外,其他都给出了指定的检验标准方法(48项),只要48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则不能以“婴儿配方食品检验,能力”的形式申请,只能
18、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食品安全标准(第二章),第一次提出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第十九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第二十条)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第二十四条),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第二十五条),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标准应
19、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污染物、微生物、农残兽残、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生产规范、检验方法标准(理化、微生物、
20、毒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第二条也明确了适用的有关的食品安全活动,而不只是局限于狭义的“食品”概念,食品检验同样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系列GB/T(GB)5009(理化)、GB/T,(GB)4789微生物)、GB 5413(婴幼儿食品和乳,粉)、GB 15193(毒理)、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方法(卫生部技术规范,包括功效成分、毒理、功能),有部分检验标准方法与限量标准相配套,如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36)与粮食卫生标准(GB2715)相配套,重金属、真菌毒素、农残等指标(项目)往
21、往指定为通,用的检验方法标准,目前GB 5413.3,5,6,9,10,11,12,13,14,15,,16,17,18,19,21,22,23,24,25,26,27,29,30,33,34,35,36,37,38,39-2010;GB 5009.3,4,5,12,24,33,93;GB 4789.1,2,3,4,10,15,18,30,35,40;GB 21703-2010(山梨酸和苯甲酸);GB 22031-2010(柠檬酸盐)等49个与乳品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已经成为第一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制标准),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76项 1、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
22、准,其中产品标准15个,检验方法标准49个,生产规范标准2个。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97个)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5193-2010 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6个残留量,示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添加剂,GBGBGBGBGBGBGBGBGBGB,1975-2010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7912-201
23、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8821-2010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4、卫生部刚发布的4个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1-06-20 实施(替代2007)GB 2761201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011-10-20 实施(替代2005)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012-04-20 实施(替代2004)GB 149632011 蜂蜜 2011-10-20 实施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38个)即将发布,据统计,现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有1829项,地方标准有1
24、201项。在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前,原有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农产品标准等现行有效。,4.2 d)条款的释义 以参数类或参数(项目)为线索,即食品安全基础类标准或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为检验能力依据。现行有效的“食品卫生通用标准”与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相对应,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 14882)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兽残标准现行有效
25、的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36号: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4.2 d)条款的释义,基础标准以归类的参数指标(项目)为单位,其中包含多,个项目(指标),尤其是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标准包括136个项目(指标),具有指定检验方法的112个。也就是说,具有农残检验能力应是GB2763-2005中具有指定检验方法的112个农残的检验能力,否则就只能以单个农药残留为单位填写参数检验能力表,2010年7月29日,卫生部、农业部颁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菌清等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5193-2010),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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