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程序中的法律问题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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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程序问题分析,专题讲座,2009-5-24,2,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主要政策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1995年12月1日,修改草稿2009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其他法律、法规、规章,2009-5-24,3,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2008-09年税务稽查工作要点,总局将会同全国人大法工委抓紧修订刑法偷税犯罪规定,调研刑法其他涉税条款的完善问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涉税司法解释,以增强涉税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
2、协调性;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加强财税部门协作,严肃追究财会人员税收违法责任有关规定等。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税收违法案件适用法律或政策疑难问题。,2009-5-24,4,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总局将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调研修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调研起草税收违法案件协查管理办法、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重大税务稽查案情通报制度;调研论证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关联企业逃避纳税案件稽查处理规则;修订或改进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和对外稽查文书。各地要结合总局稽查业务制度建设规划,联系本地实际,建立和健全税务稽查业务管理制度体系。,2009-5-24,5,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
3、丽英,关键词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规程第二条(1995年12月1日),其他涉税当事人,其他涉税事项,2009-5-24,6,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程序 所谓程序,就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只要符合正当程序,结果就是合法的。行政行为程序行政决定程序和行政立法程序 税收程序是税收征纳主体实施征纳行为、做出征税决定时所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税务稽查程序属于行政决定行为。税务稽查程序 细则第八十五条 规程第六条,关键词税务稽查程序,2009-5-24,7,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细则第八十
4、五条第二款: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税务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2009-5-24,8,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规程第六条:税务稽查工作应当按照确定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审理、执行等程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2009-5-24,9,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主要内容,稽查对象的确定程序问题分析(1.11.4)检查程序问题分析(2.12.3)审理程序问题分析(3.13.3)执行程序问题分析(4.14.4),2009-5-24
5、,10,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谢谢!,2009-5-24,11,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税务机关,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征管法第14条 细则第9条规程第五条,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直属机构,是授权行政主体。,2009-5-24,12,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案例,本案稽查局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两个败诉案例,该案的关键是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即案件的定性必须是稽查局专司案件,如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两个案例的共同点:对实体法部分没有异议;对案件定性没有异议;对稽查局执法主体资格提出异议。,2009-5-24,13,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以上的问题是有关行政执
6、行权的问题,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执行权,必须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者有关上级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具体执行。未经法律规范允许或者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不得行使。,行政执行权,即行政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者有关上级部门的决定和命令等,在所辖范围内具体执行行政事务的权力。,执法活动,2009-5-24,14,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需明确:稽查局的职责,法定职责“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授权职责 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2009-5-24,15,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义
7、务及其他涉税情况,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信息。(征管法有关接受和配合的规定),2009-5-24,16,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税务检查(10个权限),账簿检查权等6项权利 征管法第54条税收保全权或者强制执行权 征管法第40、55、88条调查取证权 征管法第58条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63条等,2009-5-24,17,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处理工作,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 规程第46-49条,2009-5-24,18,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确定稽查对象的
8、方法如何科学选案纳税评估在选案中的运用举报案件的处理,1.稽查对象的确定程序问题分析,税务检查对象的确定,是指按照税务检查计划范围、工作目标以及税务违法案源线索采用一定的方法对税务检查对象所进行的选择和确定。,2009-5-24,19,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第三十五条 稽查局应当制定科学的选案办法,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重视案源信息分析,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被查对象。选案部门负责选案,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修改。(对原规程第十条修改并扩充)本条规定选案的总体要求以及选案职责承担部门。第一,本条为新增内容,原*规程缺乏对选案工作的内在要求,对选案工作的要求不完整。因此,增
9、加一款,明确选案工作的原则要求,并为制定选案办法留下接口。第二.原*规程第十条将选案工作定位为确定稽查对象,并未涵盖选案的整个过程,本*规程中选案工作包括收集并分析案源信息,初步选定待查对象,最后才是确定被查对象,如此改动更符合选案工作的实际。,1.1 确定稽查对象的方法,2009-5-24,20,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规程第9条 税务稽查对象一般应当通过以下方法产生:(一)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二)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三)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实际工作中,稽查案源还有多种形式,如日常检查移送、纳税评估案件
10、移交等。,2009-5-24,21,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1.2 如何科学选案,稽查选案存在的问题科学选案的策略,稽查选案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选案带有盲目性征管移送案源质量不高撤案率高,随“征管系统”软件的变化及时调整选案程序建立税收调查制度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进行审查分析选案建立征管与稽查互动信息平台,2009-5-24,22,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规程(修改草稿)第36条 选案部门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案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一)财务指标、税收征收、管理资料、税务稽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二)上级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三)上级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四
11、)其他税务机关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五)举报的涉税违法信息;(六)其他部门转交的涉税违法信息;(七)社会公共信息;(八)其他信息。,2009-5-24,23,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1.3 纳税评估在选案中的运用,规程(修改草稿)第37条 稽查局举报中心应当建立税收违法行为举报评估机制,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转相关稽查局作为案源信息:(一)对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或虚开、制售贩卖假发票的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线索,或违法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线索,可以转相关稽查局作为案源信息。(二)对属于征管部门日常工作范围的举报线索,可转交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处理。(三
12、)对举报内容不详,无明确的线索或内容重复的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材料,可暂存待转。(四)对不属于税务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由举报中心直接提出处理意见,经稽查局长批准后转相关部门处理。,2009-5-24,24,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1.4 举报案件的处理,规程第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公民举报。举报中心设在所属税务稽查机构。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用书面或口头均可。受理口头举报(含电话举报)应当作笔录或录音,笔录经与举报者核实无误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押印,但不愿留名或者不便留名的除外。如举报者不愿公开其情况,应当为其保密。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问题,应当告知举报者到有权处
13、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转有关方面处理。,2009-5-24,25,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规程(修改草稿)第12条 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处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中心应当根据涉及税款及情节严重程度将举报线索转各级稽查局作为案源信息,并对举报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监督。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举报中心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和不同情形给予奖励。,2009-5-24,26,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2.检查程序问题分析,税务稽查前的准备法定稽查程序法律规定收集证据,查清事实、取得确凿的证据、拟订初步的
14、处理意见,2009-5-24,27,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2.1 税务稽查前的准备,税务稽查预案可否引用纳税评估技术?查前辅导纳税人自查的行为合法?纳税人的自查行为如何处理呢?稽查前企业自查自纠稽查提醒和告知制度,2009-5-24,28,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2.2 法定稽查程序,出示税务检查证检查的时间性要求检查权力的运用依法告知其享有的权利,2009-5-24,29,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出示税务检查证的法规,规程第二十一条 征管法第五十九条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154号第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实施税
15、务稽查应当二人以上。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三层含义,2009-5-24,30,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规程(修改草稿)第14条 第四十条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在检查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前,可以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稽查局有根据认为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原规定: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必事先通知:1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2稽
16、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3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2009-5-24,31,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问题:是否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应出示检查证?税务机关是否应留下已出示检查证的证据以及如何留下证据?,在受送达人签字栏内,添加“请在确认稽查人员已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核实身份后签字”这样一段话,,2009-5-24,32,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检查的时间性要求,规程(修改草稿)第42条 检查部门在收到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查应当自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0日内完成并移交审理部门。如需延长检查时限的,应提请审批。延长时限不超过 60日的,由稽查局局长
17、审批;延长时限超过 60日的,由所属税务局主管局长审批。,2009-5-24,33,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检查权力的运用,征管法第54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2009-5-24,34,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8、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2009-5-24,35,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查账权一般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
19、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以前年度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3个月 当年度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30天,2009-5-24,36,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问题:,调帐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调帐可否重复进行?延伸检查如何调帐?调帐清单的盖章有何法律意义?如果查获真假两套账的,对“假账”能否以税收违法直接证据收集,不受调账期限限制。但两套账中记载内容有真有假,应该如何判断?,2009-5-24,37,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案例】某县稽查局2006年5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某皮革公司销售皮革未入账,该局立即成立专项稽查小组(由两人组成)。为了保密起见,经县稽查局长
20、决定,在未事先通知皮革公司的情况下,5月15日调取了企业当年15月份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检查结果,查出企业以收入不入账等方法偷税8000元。6月28日向企业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并将企业账簿、凭证等资料完整退回。请指出县稽查局的做法有何不妥?【答案】1.调账时应经设区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县稽查局局长无此权限;2.调取当年账簿等资料应于30日内退还,本案退还时超过了法定期限。,2009-5-24,38,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场地检查权“场地”主要是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1.生产经营场所 2.修理修配场所,生产场所 加工单位和场所 商品买卖经营场所,如果纳税人在工商登记时将住宅登
21、记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则可以实施检查,否则不能实施检查。,注意与纳税人居住地的区别 对从事运输业的纳税人的检查,可否上道检查?,2009-5-24,39,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责成提供资料权,责成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和其他有关的资料;在收取这些资料时必须开列清单;在规定的时限内归还。,?,2009-5-24,40,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询问权,规程(修改草稿)第47条 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询问应当由专人记录,并告知被询问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
22、任。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本人看过,和我所说一致”,并签名、押印;修改过的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在改动处押印。,询问笔录分析,2009-5-24,41,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出示税务检查证件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只能检查有关单据、凭证、资料,而不能擅自开箱、开包检查。,
23、2009-5-24,42,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检查存款账户权,查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进行查询,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案件的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查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细则72条 税收征管法所称存款,包括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储蓄存款以及股东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等。,取证要求,2009-5-24,43,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
24、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如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意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什么时间告知?由谁告知?告知谁?如何告知?,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调查机构对税务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后,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事前告知事后告知注意错误的告知,依法告知其享有的权利,2009-5-24,44,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在听证程序中,行政处罚法未作专门的具体列举规定或未
25、作明确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要求?可以理解为: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2009-5-24,45,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问题:稽查听证告知书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通知书,是稽查部门还是法规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调查机构下发还是审理机构?如果是重大案件由法规部门审理?,2009-5-24,46,大连税务培训中心 孙丽英,2.3 法律规定收集证据,证据的种类 行政诉讼法第31条: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及现场笔录等。证据的有效性。,视听资料证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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