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x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外经贸学资产字2003192号胡福印签发目录一、总则二、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和范围三、仪器设备的申购与审批四、采购与验收五、在用管理六、淘汰报废七、奖励八、损坏丢失赔偿九、附则一总则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调剂调配、帐物核查、淘
2、汰报废等过程实施管理,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的目的。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认真重视此项工作,要配备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努力培养设备领用人、使用人的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意识,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二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和范围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处、部)、科室三级管理体系。(一)校级: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对全校的仪器设备负有审批、监督、检查、调拨、分配、报增、报减等管理职责。(二)院(处、部)级:在主管院长(处长)领
3、导下,由院(处)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保管、监督、检查、档案卡片管理,办理仪器设备报增、报减、调转等手续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资产管理处的指导。(三)科室级:在各科室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设备的使用者对设备负有完好责任。第六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中的分类规定,下列各类属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第三类 第五类 第七类仪器仪表 电子设备 卫生医疗器械第四类 第六类 第八类机电设备(含交通工具) 印刷机械文体设备第十二类工具、量具和器皿第十四类行政办公设备第七条单价在人民币800元以上(含800元)、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与建设工程
4、配套的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设备列入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价在人民币200元至800元之间的仪器设备列入低值仪器设备登记管理。第八条各类经费购置和接受捐赠的仪器设备,均接受本管理办法管理。第九条仪器设备按原值登记入帐。如有下列情况,应增减其原值:(一)仪器设备因升级改造而增加的仪器仪表、外围设备、零件,应增加其原值。(二)成套设备因毁损或其它原因而拆除其中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三)由于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所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其原值。三仪器设备的申购与审批第十条年度申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一)每年9月30日之前,各院系、处根据自己的设备使用状况和发
5、展规划提出下一年度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计划表,报送资产管理处。(二)资产管理处根据全校资源配置现状和各单位的申购计划表,编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送财务处审核。(三)财务处根据购置经费来源、学校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审核设备购置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第十一条计划外申购与审批(一)计划外申购,即年度申购计划以外的任何仪器设备申请购置。(二)计划外申购,需向学校提交校内请示报告(包含必要性、设备规格、估价、数量、经费来源等方面内容),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会签。(三)资产管理处根据校内资源配置情况,考虑校内资源共享和校内调剂等因素,提出购置意见;超过10万元的购置项
6、目,应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四)财务处根据资产管理处意见和资金状况提出购置建议。(五)经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会签,主管校长审批后进入采购环节;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进入采购环节。四采购与验收第十二条计划内购置项目,财务处设立专项设备购置帐户,资产管理处和申购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购。第十三条计划外购置项目,经资产管理处批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可由申购单位组织采购,但需两人以上参与采购活动;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和申购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购。第十四条依据采购设备的性质、采购金额的大小,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一)政府采购方式:凡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
7、内的各种购置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签定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二)招标方式: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购置项目,采取该方式。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厂商。(三)集体谈判方式:对独家经销或生产的或无法进行比价的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大型(大宗)设备,无法进行招标时,采取该方式。由资产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使用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将谈判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草拟并签定采购合同。(四)询价方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购置项目,采取该方式。根据采购
8、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让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第十五条学校招标工作办公室下设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组,资产管理处处长任招标工作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招标文件编制、商务谈判、合同签定、项目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第十六条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程序,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厂商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说明等技术资料,在合同中明确索赔期、违约处理、罚款要求、售后服务、操作技术和工程维修人员技术培
9、训和安装调试等方面内容。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厂商依据合同共同验收货物,并做好验收记录。如项目需求,对新增设备须补签洽商合同。第十九条项目工程验收。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转一星期后,招标工作组依据项目工程合同各条款的要求逐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第二十条付款与采购资料存档。按照合同付款条款要求,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付款,并将采购合同和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材料、集体谈判材料、询价材料、验收记录等)存档备查。五在用管理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报增。(一)在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内的新购仪器设备,使用或管理单位携带购置发票或捐赠证明和相关的信息资料到资产管
10、理处设备科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报增单办理建卡建档手续,财务处依据报增单和购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二)系统工程或基建项目涉及到的仪器设备,依据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规定和项目合同设备清单,在工程结算时,由使用或管理单位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办理仪器设备报增手续,财务处依据报增单予以工程财务结算。(三)通过清产查出的未做资产登记的在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之内的在用仪器设备,补办资产报增手续。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的仪器设备当作私有财产,在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前提下,所有仪器设备均提倡全校共享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第二*三条闲置仪器设备调剂管理。(一)资产管理处统一调剂闲置仪器
11、设备,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调剂。(二)闲置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处有权进行二次分配;但确有特殊用途,其它设备无法替代且不能撤走的设备不纳入闲置设备处理。(三)为充分利用校内现有资源,加大闲置设备的流通力度,鼓励主动参与设备的调剂行为,对积极参与设备调剂单位,学校将在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中给予适当倾斜。(四)对不积极配合设备调剂工作的单位,一经查实,学校将无条件收回闲置设备,并对该单位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从严掌握。(五)学校各单位随时向资产管理处退交闲置设备,设备主管人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鉴定设备的使用价值或完好程度,做出调剂或淘汰报废的处置。(六)资产管理处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闲置设备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 仪器设备 管理办法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176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