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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法案例研讨展示,方便面广告“无间道”,“小面大忽悠”,一碗热气腾腾的面上放着一块肉,看起来有三指宽三指厚,旁边还配着碧绿的小葱,色香味俱全,十分诱人。,只能看到几片小指甲盖大小的肉片夹杂在葱花中间,根本就没有图片中展示的大块肉。,无论是打开电视还是走上街头,总能看到“喋喋不休”的方便面广告:影视明星手捧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面条极富弹性,伸缩自如,里面还有大片大片的牛肉,或是晶莹白亮的大粒虾仁看得人直流口水,忍不住食指大动。但吃过方便面的人都知道,方便面里面的内容实在“单薄”:一撮碎葱花里,往往最多能翻到几个干瘪的小肉丁,与广告和包装上的诱人图片相比,实在大相径庭!有消费者忍不住用“忽悠
2、”一词来形容方便面广告。不过,忽悠归忽悠,方便面市场却正是凭借广告赚取了丰厚的利润。实际上,方便面的原料成本远低于售价,而消费者却不得不为高额的广告费用埋单。,方便面广告:擅打“擦边球”,广告夸张宣传,过分夸大?,日前,北京中经纵横经济研究院根据国内统计部门、市调中心、监测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提供的数据信息,推出了2007年中国方便面市场统计与发展分析报告。在该院向快报提供的这份报告中显示,“康师傅”生产企业之一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销售额21亿元,其中广告费占2.8,为5880万元;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2005年投入广告费3200万元,在成本中占比最高,达12.61。意味着消费者每
3、买一桶该企业生产的出厂价为3元的方便面,就得为它的广告付0.38元。据了解,中档桶装面的生产成本大约占总成本的50,其余50为销售成本,包含运费、销售管理人员费用和广告推广费。,一桶3元的方便面广告费0.38元,据南京白象食品有限公司一位采购人员介绍,一款出厂价为3元的桶面,生产成本核算大概为:纸桶0.4元,叉子0.15元,配料0.4元,面饼(110克)0.6元,合计生产成本为1.55元。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事业部一位工作人员为记者大致计算了出厂价在3元左右的统一来一桶成本:纸桶0.4元,叉子0.17元,配料0.4元,面饼0.55元左右,合计生产成本为1.52元。业内人士介绍说,方便面
4、的原料成本其实很低。但他同时强调,方便面等快速消费品核算原料成本并没有意义,因为在行业内部一般都是计算包含了人工费、制造费等在内的生产成本。方便面的价格档次越高,生产成本在所有成本中的占比越低,而用于研发、广告推广的费用占比会越大。,一桶3元的方便面生产成本1.5元,美国的牛肉方便面(CUP NOODLES),外包装,内容物,方便面产品同质化严重、顾客忠诚度低,这是其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陈正辉说,方便面行业进入“门槛”低,生产企业多,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企业要成为赢家,就必须要树立品牌。而广告是树立品牌的主要手段,广告做得越多,就越能被消费者认可。即使已经占据了市场,为了保持市场份额还必须持续
5、投放广告。因为方便面是一种日常快速消耗品,顾客的忠诚度很低,“换牌消费心态”比较普遍,不做广告或者广告变少,消费者很快就会忘了这个品牌。,不实广告泛滥,原因何在,很多方便面广告通过演员的夸张表演宣传自己的产品。广告给消费者的感觉都是营养丰富、味道极好,充满了诱惑力。很显然,事实跟画面上的相差甚远。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业占领市场、推销产品、提供劳务的重要形式,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效益。既是为了宣传,那么对产品的夸张表现,以及打动消费者的画面感都是必要的,不过仍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可过分夸大以致与事实严重不符,否则就是虚假广告。,在艺术与虚假之间,中华人
6、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首先,方便面作为一种简便食品,其卖点就在于方便,那就要求该产品必须具
7、有可长期保存的性质,故面饼油炸、蔬菜脱水都是必要的,消费者购买的初衷也在于此,所以消费者自身是知道产品的性状如何的,是不存在欺骗和误导一说的。再者,广告中的方便面一般都会有丰富的配菜,看起来美味可口,事实上调料包里也都包含了那些蔬菜与肉类产品,只是出于长期保存的考虑将其进行脱水,就这一点来说也是不存在事实虚假的。,方便面广告究竟是不是虚假广告呢?,广告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看起来十分夸张的镜头,那也只是经营者为了宣传自己产品的特色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润色,是艺术感与趣味性的需求,而且观众因为那些广告太夸张也不会去相信,就像大大泡泡糖,没有观众会相信吹泡泡糖真的会出现超人一样,都只是宣传需要。在广告和方
8、便面外包装上,大家都能看到一句话:产品以实物为准。这可以认为,经营者在做广告的时候告诉了消费者事实是怎样,消费者自身对这一点也应该是有真实认识的,既然双方都知情,那就不存在欺骗、虚假了。,“产品以实物为准”,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胜寒表示,广告中对画面或图片的色调、大小,进行适当的艺术化处理是允许的。但是,方便面广告中把实物中小肉丁说成大块肉,这属于过分夸大,涉嫌误导消费者。“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方便面在广告宣传中,如此夸大实物有对消费者欺骗与误导之嫌。此外,广告图片角落用小字写着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的字样,不能作为商家免除责任的借口。除非这句
9、话用的字体跟广告上其他字体的大小一样。”,律师观点,其实在社会自由经济、商品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对广告的宣传方式及手法不应该有过分的约束,特别是在商品大小、颜色等方面应该有一定的差别容忍度。顾客本身是具备辨别能力的,同时,在网络媒体如此发达先进的现代社会,欺骗顾客的严重恶劣广告能够被及时的发现和曝光,无形的手会进行自然的调控、形成优胜劣汰的情形。当务之急,应该是尽早出台一些关于广告宣传的夸张尺度和消费者能否辨别其合理夸张的内容的法条。在消费者权利被侵害的源头遏止这种事态情况的发生,避免事后补偿追究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广告宣传的合理尺度?,即使是企业为了突出广告创意,也应遵循诚信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管理办法,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方便面厂家如此做广告,是在打广告法的“擦边球”。“方便面广告的发布过程以及广告的内容没有涉及违法,虽然在广告和包装宣传上与实物有区别,但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尚难以认定此类广告违法或者虚假宣传。但是,这样的广告对整个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结论,展示制作:魏娅娜现场展示:王冠朝资料搜集与整理:郑茹希 梁姝 张天哲 杨世琳 高欢,鸣谢,谢谢大家!,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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