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绿色施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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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建筑节能与绿色施工管理,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 禧,1.我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发展中国的建筑节能始于1986年1986年3月,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86),建筑节能率目标是30%。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1995年12月7日颁布,1996年7月1日执行,建筑节能率目标是5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_26-2010)2010 年3月18日发布,2010年8月1日实施,将我国北方地区的建筑节能提高到新的水平。,第一节 建筑节能概述,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依据。1)行政法规、规章和
2、规范性文件2)规范规程、技术标准3)施工图(1)经审图机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2)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变更4)合同文件,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工程监理单位应针对与项目建筑节能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对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政策、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2)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节能监理实施细则。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2)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监理机构应对总包单位分包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分包单位(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或经过招标确认的分包单位除外)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进行核查。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施工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工
4、程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情况。6)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签认后,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7)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核查,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和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8)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正式施工前,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建筑节能检验批的划分。,第二节 建筑
5、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3、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1)审查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节能标准(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2)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可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对其进场数量,形成相应的进场验收记录。3)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规定施工现场复验的材料和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复验报告。4)检
6、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3、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2)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3)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形成旁站监理记录。(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
7、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3、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4)主要检查内容有:1)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施工规范和经总监理工程审查批准的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是否有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实体中使用;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在监理日志上,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
8、文字和图像资料予以记录。,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3、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建筑节能施工检验试(件)样制作进行见证,对于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旁站。(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7)建筑节能工程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且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当设计变更可
9、能涉及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变更经总监理工程核查确认后方可实施。,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3、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8)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和降低建筑节能材料、施工质量标准等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应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当发现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质量标准时,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对建设单位予以劝阻,建设单位不
10、接受劝阻的,监理单位也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4、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节能分部工程)验收(1)参与建筑节能监测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工程竣工预验收(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中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节能分部工程)报验单。(4)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提出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明确意见。(5)参加建筑节
11、能专项工程验收,签署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6)协助业主和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河北省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二节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河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冀建市20084号),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同时
12、,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1 总则,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1 总则,2.0.9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13、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的检验活动。见证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的活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2 术语(节选),现场实体检验 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质量证明文件随
14、同进场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2 术语(节选),2.0.14 核查通常指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技术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2.0.15 型式检验 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
15、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2 术语(节选),3.1 技术与管理3.1.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须事前办理手续;第二,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第三,涉及
16、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3.1 技术与管理3.1.3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3.1.4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
17、的实际操作培训。3.1.5 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除本规范条规定的以外,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3.2 材料与设备3.2.1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构件和部品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3.2 材料与设备3.2.2 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 应对
18、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3.2 材料与设备3.2.3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
19、定。3.2.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3.2.6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章号 分项工程 复验项目 4
20、墙体节能工程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5 幕墙节能工程 1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2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 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3 隔热型材:拉伸强度、抗剪强度。6 门窗节能工程 1 严寒、寒冷地区应对气密性、传热系数和 中空玻璃露点;2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 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章号 分项工程 复验项目7 屋面节能工程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
21、系数、密度、抗压强 度或压缩强度。8 地面节能工程 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 压缩强度。9 采暖节能工程 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0 通风与空调节能 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工程 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1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 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1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 电缆、电线的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3.3 施工与控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3.3.2 建筑节能
22、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3.3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3.4 验收的划分3.4.1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划分。2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当建筑节能验
23、收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时,可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3 基本规定,表3.4.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表,15.0.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水平)后方可
24、进行。(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主要节能材料、设备、成套产品或技术的提供方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1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5.0.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
25、果应合格。,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15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5.0.6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纪录;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纪录;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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