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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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毕业生法律法规介绍,有理走遍天下?谁是就业的弱势群体?如何应对就业陷阱?你被潜规则了吗?五险一金?劳动合同?试用期?霸王条款?毁约?毁约金?。,陷阱一:不通过正规渠道招聘,2006届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她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留给小张一份岗位要求及联系电话,同时主动要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常见的四类招聘陷阱:,建 议:一般单位对人员招聘工作非常重视,会派专人通过各类正规渠道招聘。存在欺骗毕业生的可能或是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因此当对方要求你提供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
2、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你的任何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陷阱二:骗取劳动力,有的公司纯粹出于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打算而招取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后又将其辞退。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另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则是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常见的四类招聘陷阱:,建议:在确定去这家公司之前,最好找到该公司的员工打听消息,询问工作情况。若已去了公司,更应该主动多和同事交流这些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
3、免做“冤大头”。在求职的时候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虚而不实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但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陷阱三: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合同,年,长春市某大学名学生集体到广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所有人都认为这几个学生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人没有和该企业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就去了广西。到了广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
4、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三四百元钱。学生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元的违约金。学生说,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众学生木然。,常见的四类招聘陷阱:,建议: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对双方权、责、利等有所规定;对一些远期承诺,也应写进合同中,合同可办理公正手续;签订正
5、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陷阱四:以招聘为借口骗取财物,华南理工大学某同学收到某公司的一条短信,请其尽快到公司来面试,但该同学都没投过这个公司,就打电话去询问,对方答复在某人才网上看到的。同学按时赴约,但找不到地方就再次联系公司。很快一个骑摩托的人过来接同学。车刚开,骑摩托的人就让同学通知公司说很快就到了,在电话中公司对同学说让骑摩托的人接电话另有事安排。同学刚把电话递给骑摩托的,一份文件就从车上落了下来,出于礼貌同学下车帮忙捡文件,等捡起文件,摩托车已经不见了,手机和包也跟着去了。,常见的四类招聘陷阱:,建议:首先,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职单 位的真
6、实背景和性质。投简历前,可以通过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关系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其次,应该进入信誉度高的招聘会和专业人才网站应聘。但对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做必要的保留,尤其是在网络上。再次,国家明令禁止在招聘过程中以任何的名义收取费用,包括培训费等。但凡要求缴纳费用的都应该警惕。但凡学历要求过低,而薪酬却高的要注意。,什么叫就业协议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俗称三方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什么叫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
7、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于本法。”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在法律上确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2.劳动合同VS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但它们是不同类型的协议,其主要区别在于:1.两者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双方之间,与学校无关。,就业协
8、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2.两者的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常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之后,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3.两者出现问题时的处理部门不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一般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9、进行协商,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则报送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省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予以调整。若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纠纷(起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效力比三方协议高(法律PK协议),4.两者的效力不同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业协议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就业协议也就相应终止。,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试用期的长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10、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试用期炒人的问题: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有理由才能炒人)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台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不需理由可走人),3.试用期的哪些事儿,试用期的有效、实效,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可以约定也可以不
11、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定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先试用,然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将被认定为违法。,见习期与试用期、实习期的区别?,问题一:我大学毕业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见习期为一年,一年后经审查合格则成为正式员工。另外公司还规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于害怕丢掉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我当时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可是心里一直没有底,这样的规定会不会对我以后的“见习期”工作造
12、成不利影响?问题二:我是应届毕业的学生,我在去年8月份通过招聘会进入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我与该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一年的见习期。但是我不明白见习期是什么意思,我记得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单位要求一年的见习期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请问,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1实习期:在实习期间,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调整。(实习期没有时间规定)2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3见习期是指
1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实行的一年期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后,就需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及相应的工资及职称评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见习期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之内,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厅不予受理这方面的争议。,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1)见习期是用人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2)见习期是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时间一般为一年。而试用期则适用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劳动者,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间必须与合同期限契合,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4、。(3)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有些单位则直接与毕业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即作为正式员工。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4)由于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因此一般试用期都要短于见习期,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解除,但在已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习期剩余期限内,由于试用期结束,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5)如果员工在见习期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这
15、类纠纷从性质上说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处理争议。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见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4.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些事儿,(1)女大学毕业生小钱看中某公司的销售代表职位,于是与该公司洽谈录用的相关事宜,不想,公司负责人竟提出“5年内不得怀孕”的要求,如果小钱不同意,公司将不考虑录用。因为求职心切,小钱只好违心承诺。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公司还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加入了该条款内容。(2)与大多数员工一样,大学毕业生小张在上班的第
16、一天被告知,需交1000元的押金。起先小张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后来他才知道,这是老板为防止单位的商品失窃或员工损坏单位物品后一走了之作出的规定。(3)某大学毕业生小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打工不满5年,违约辞职,将支付单位违约金3万元。由于小言工作的是要害部门,她认为公司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因此自愿在该合同上签了字。,常见的“霸王条款”,NO.1 随意约定违约金。NO.2 公司可以任意调换任何岗位。霸王条款一:“公司有权根据员工能力、表现及工作需要,将员工调整到任何 岗位。霸王条款二:“每个员工对组织分配的和调整的工作必须服从,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工到全国任何地区工作。”霸王条款三
17、:“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地点,不服从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四:“公司可以随时调整员工工作,不服从者每天扣10%工资并处以警告。”NO.3 要求赔偿培训费和特殊待遇 一些单位出于种种目的,将工资的组成部分用基本工资、房帖、车贴等拼接,每个人的工资单上都是这些组成项目,那么这样的房帖是不能算作特殊待遇的,应该认为是工资,不能以此约定服务期。NO.4试用期内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NO.5员工辞职应经单位同意或批准,否则属违约,一、对担保和收取财物、扣押证件说不,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18、、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可以不告知。如家庭情况、婚姻状况等,(一)劳动合同的建立:,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被处罚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19、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就不用担心是否签合同的问题了,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合同,一年后,你就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将促使企业更主动地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二)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五项条款,除去双方当事人情况是合同必备要件外,实际增加了三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三)试用期的期限规定:,现实状况: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0、”,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正因如此,一些用人单位单方任意确定试用期,如和劳动者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半年,有的甚至试用期不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1、严格细化
21、了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2、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限额。,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3、明确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四)经济补偿金条款:,在劳动合同法中,除了劳动者没有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实状况:按照现行的劳动
22、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用人单位尽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此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定义务,从而减少解雇成本。,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2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3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共同点: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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