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进出口货物运输业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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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海运进出口货物运输业务,海运出口货物运输业务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索赔与理赔,海运出口货物运输业务,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备货、报验和领证租船、订舱和配载 出口货物集中起运港并实现船、货、港的衔接和平衡 货物出口报关和装船装船通知与投保 支付运费 出口货运单证及其流转环节,出口单证,(一)托运单(Booking Note)(二)装货单(Shipping Order)(1)是承运人确认承运货物的证明。(2)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单证。(3)是承运人通知码头仓库或装运船舶接货装船的命令。(三)收货单(Mates Receipt)(1)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2)是据以换取已装船
2、提单的单证。,出口单证,(四)提单(Bill of Lading)(五)装货清单(Loading List)(六)载货清单(Manifest)(1)是办理船舶出(进)口报关手续的单证。(2)是船舶载运所列货物的证明。(3)是业务联系的单证。(七)货物积载计划(Stowage Plan)(八)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审核、确定贸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租船订舱掌握船舶动态单证的收集和整理配载报关、报验工作监卸和交接工作 进口代运工作 保险,索赔与理赔,索赔与理赔的依据 处理索赔与理赔的主要依据是租船合同和提单。索赔的原则与单证 原则:实事求是、有根
3、有据、区别对待、讲求实效。单证:索赔函、索赔清单、货物残短签证、提单、商业发票、费用单证、其他。,索赔与理赔,索赔的程序和手续 采用班轮或程租船方式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时,出口由国外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或货物承保人)直接向承运人办理索赔。进口货物一般情况下由货运代理人代表有关进出口公司以货方名义向承运人办理索赔。由外运公司期租船运输的货物,不论出口或进口,均由外运公司办理索赔。,第九章 海上保险保障的范围,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 海上保险保障的损失 海上保险保障的费用,海上保险保障的风险,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海上风险,海上风险的概念 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
4、所发生的风险。我国现行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新条款所承保的海上风险从性质上划分,主要可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意外事故(Accident),自然灾害,所谓自然灾害,就一般意义上讲,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是保险人承保的主要风险。1恶劣气候(Heavy weather)2雷电(Lightning)3海啸(Tsunami),自然灾害,4浪击落海(Washing Overboard)5洪水(Flood)6地震(Earthquake)7火山爆发(Volcanic Eruption)8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
5、舷、驳船、船舱、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处所。,意外事故,意外事故一般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之中的事故。如船舶触礁、碰撞、飞机坠落、货物起火爆炸等。1、火灾(Fire)2、爆炸(Explosion)3、搁浅(Grounding)4、触礁(Stranding),意外事故,5、沉没(Sunk)6、碰撞(Collision)7、倾覆(Capsized)8、投弃(Jettison)9、擦浅(Grounding),外来风险,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运输保险中所指的外来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事先难以预料的而不是必然发生的外来因素类似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
6、缺陷等局必然发生的损失,不包括在外来风险之内。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1、偷窃(Theft,Pilferage)2、短少和提货不着(Short-Delivery&Non-Delivery)3、渗漏(Leakage)4、短量(Shortage in Weight)5、碰损(Clashing),一般外来风险,6、破碎(Breakage)7、钩损(Hook Damage)8、淡水雨淋(Fresh and Rain Water Damage)9、生锈(Rusting)10、沾污(Contamination)11、受潮受热(Sweat
7、ing&Heating)12、串味(Taint of Odour),特殊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是指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外来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有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1、战争风险(War Risk)2、罢工风险(Strikes Risk)3、拒收风险(Rejection Risk),海上保险保障的损失,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保险标的由于承保风险造成的全部灭失或视同全部灭失的一种损害。在海上保险业务中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ATL)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CTL)部分损失(Par
8、tial Loss)部分损失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的一种损失。部分损失可以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实际全损,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友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拥有的,为实际全损。”,实际全损,构成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有下列四种情况:1、保险标的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丧失了原有的用 途或价值。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4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仍无音讯。,
9、推定全损,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船舶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将货物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货物的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推定全损,保险标的由于承保风险事故所导致的下列情况可视为推定全损:(1)保险标的在海上运输中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的状态,但据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推定全损,(2)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
10、其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其修理和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或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推定全损,推定全权的损失赔偿 被保险人获得全损的赔偿;被保险人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想获得全损的赔偿,他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委 付,所谓委付(Abandonment),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向保险人声明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包括财产权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委 付,委
11、付的条件(1)被保险人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2)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才能生效。(3)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4)委付一经接受,不得撤回。(5)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取得被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即取得物上代位权。,案例一,一装有纸张和印花棉布的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有烟熏损失,其水渍损失使该布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问:纸张损失的80%和棉布损失20%都是部分
12、损失吗?为什么?,单独海损,单独海损的定义 是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保单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构成单独海损的条件(1)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和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保险标的本身受损;(2)必须是船方、货方或其他利益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涉及他方的损失;(3)单独海损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而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单独海损,单独海损赔偿的处理(1)单独海损绝对不予赔偿;(2)除某些特定风险所造成的单独海损以外,单独海损不予赔偿;(3)单独海损赔偿,但单独海损未达到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时不赔,已达到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的单独海损全部予以赔偿;,单独海损,(4)单独海损赔偿,但
13、保险人只对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那部分单独海损予以赔偿,即没有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那部分单独海损不予赔偿;(5)不加任何特别限制,凡是单独海损均予赔偿。,共同海损,共同的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运输的船舶在同一海上航程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货、运费收入或其他有关财产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或使航程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的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1)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2)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
14、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3)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4)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5)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共同海损,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与联系1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 2承担损失的方式不同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一般地说,单独海损先发生进而引起共同海损,在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之前的部分损失,一般可列为单独海损。,案例二,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问:
15、这一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案例三,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案例四,一货轮装运棉布,航程中起火,甲舱棉布全部烧毁,乙舱并未着火,船长认为已着火,命灌水施救,结果棉布发生严重水渍。
16、问:甲、乙舱的损失各为何种性质的海损?为什么?,海上保险保障的费用,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区别 续运费用(Forwarding Expenses),施救费用,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概念 施救费用,亦称诉讼及营救费用或损害防止费用,是指保险标的在遭遇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采取各种抢救与防护措施等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施救费用,施救费用必须按照下列条件处理:1、对保险标的进行施救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
17、或受让人,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标的物遭受的损失。2、施救费用包括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受损而支出的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施救费用,3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4、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之外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5、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救助费用,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的含义救助费用是指海上保险财产在遭遇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并获成功,由被救方付给救助方的一种报酬。,救助费用,救助费用的产生必须符
18、合下列条件:1、救助人必须是海难中财产关系方的第三者;2、救助行为必须是自愿的;3救助行为必须具有实际效果。,施救费用与救助费用的区别,1、采取行为的主体不同。施救是由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等采取的行为,而救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考。2、给付报酬的原则不同。施救费用是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予赔偿,而救助一般是“无效果,无报酬”。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同。4、救助行为一般总是与共同海损联系在一起,而施救行为则并非如此。,续运费用,续运费用是指承保的运输航程在保险单规定的目的地(或港口)之外因承保风险而中止时,被保险人因此而产生的卸货、储存及继续运送到保险单指明的目的地(或港口)的有关费用。,第
19、十章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10.1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及其条款10.2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10.3 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10.1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及其条款,10.1.1 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10.1.2 海运货物保险附加险10.1.3 海运运输货物专门保险,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一)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险别及责任范围(二)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三)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起讫(四)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被保险人的义务(五)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索赔期限,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险别及责任范围,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险别基本险亦称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我国海洋运输货物
20、保险的基本险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责任范围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原文的含义是“单独海损不赔”。第一,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第二,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三,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平
21、安险的责任范围,第四,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第五,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第六,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第七,共同海损的牺牲、分雄和救助费用。第八,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案例 有批玻璃制品出口,有甲乙两轮分别载运,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发生碰撞事故,玻璃制品因此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却在航行
22、途中遇到暴风雨而使玻璃制品相互碰撞而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人提出索赔,问保险人该如何处理?,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中国保险条款的平安险的特点:第一,中国保险条款对“推定全损”的含义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二,中国保险条款对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赔偿。其中对部分损失负责赔偿是我国保险条款独有的规定;,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或WPA)其原文的含义是“负责单独海损”。它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以下两大部分:第一,平安硷所承保的全部责任。第二,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23、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中国保险条款的水渍险与国际市场上的水渍险责任范围也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我国的水渍险所承保的责任范围更大一些。,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案例 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请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一切险(A11 Risks)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风险范围,即除外不保的项目。第一,被保险人的故
24、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第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第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第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第五,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案例 我方向海湾集团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舱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溶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保险的责任起讫,又称保险期间或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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