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生产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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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理安全生产讲座,雷明进,2,第一讲 安全生产概念、意义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3,(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1、安全,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一种过程和状态。,4,2、事故,个人或集体为实现某一目的而进行的活动的过程中,由于突然发生了与人们的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原来的行为暂时的或永久的停滞下来的事件。,事故的特征:A.是意外事件B.不是有预谋的C.是违背人的意志的D.是突然发生的E.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的F.使系统或人的有目的的行动停止或暂时停止,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5,3、安全生产,国家和企业为了预
2、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开展的各种活动。,具体地说,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避免和消除劳动场所的风险,保障从事劳动的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以及劳动场所的设备、财产安全。,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6,4、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即劳动保护,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实现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
3、和技术措施,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7,1、安全生产的理论基础,安全与生产是辩证统一体;保护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8,由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的性质所决定;,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是国家的形象和进入国际社会的前提;,2、安全生产的政治意义,既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又是一项重要政策。,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9,3、安全生产的经济意义,安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安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我国每年事故损失占GDP的2.5%,
4、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意义,(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10,10,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各有关负责人及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及未履行责任时应受到的何种处罚的制度。,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政策法规,11,11,(1)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200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04年1月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两个责任主体,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人员的职责来确定的,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并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奖罚分明。,12,12,(2)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a.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b.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
6、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c.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并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d.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3,13,(3)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b.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d.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14,水利部
8、安全生产职责: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规定:水利部“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等安全职责,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2)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提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建议;(3)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水利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4)监督检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5)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
9、训工作。(6)指导和组织协调水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7)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并监督落实;(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5,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3)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规划,并组织实施(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组织或参与水利
10、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8)组织开展打击各类水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6,3、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水利部授权,在管辖范围内,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5)报告和统计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6)依法监督新建、改建、
11、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7,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实施专业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
12、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4)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检查;(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报告、统计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7)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8)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9)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报上级领导处理。,(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8,18,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13、和经验;3、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登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有关单位及时整改;4、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5、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和分析;6、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7、依法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5)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19,19,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资质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否则,不得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
14、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6)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20,(6)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资质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否则,不得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
15、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矿山、冶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21,2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
16、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配备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赋予其技术决策和安全生产指挥权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8、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22,22,(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分管安
17、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技术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技术管理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3,23,(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3、组织编制、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4、检查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状况5、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6、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普及安全科普知识7、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和批评教育,24,2
18、4,(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冶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5,25,(7)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受的某种不利后果。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分为: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26,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法律规
19、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产生责任的法律基础为标准,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便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以及侵犯法人名称和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生产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行使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受到民事损害时享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五条规定了应承担民事
20、责任的行为和主体。,27,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或应负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通常以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来实施。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包括降级、撤职、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
21、建设、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关闭、行政拘留等。,28,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对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人主要采取剥夺其某些权利,包括剥夺财产、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甚至剥夺生命等刑罚措施。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两类。安全生产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给予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安全生产刑事责任是三种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依法
22、处以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事故罪和谎报事故罪。,29,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政策法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30,一、概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23、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
24、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一、概念二、机构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
25、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1、基本配备(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概念二、机构设置三、人员配备,3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1、基本配备(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2、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配备,一、概念二、机构设置三、人员配备,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工程公司(分公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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