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1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5日9时49分,S14汕湛高速西行K129+500M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路段,发生一起2人死亡5人受伤、车辆损坏、路产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马正勇、市长王晖、市委常委陈金銮、副市长詹星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要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梅州
2、市人民政府于4月10日批准成立了由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陈宇飞任组长,梅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派员组成的汕湛高速公路“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验事故现场、技术鉴定、调查有关单位、查阅相关资料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与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4月5日上午9时49分,徐光良驾驶
3、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乘载张彩娥)牵引赣G3391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沿S14汕湛高速由东往西行驶,途经S14汕湛高速K129+500M梅州五华路段时,因注意力不集中,分别碰撞因前方交通事故缓慢行驶的由黄少波驾驶的粤A2855F号牌小型越野客车(乘载洪惠儿)、由张树和驾驶的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乘载程细美、陈乐銮)、由沈银驾驶的云HDF769号牌小型客车(乘载罗昌良、沈必占、黎玉先、沈康),造成程细美、陈乐銮当场抢救无效死亡,罗昌良、沈必占、黎玉先、沈银、张树和受伤,路产损坏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4月5日上午9时57分,梅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当
4、事人徐光良报警后,将警情指派至交警支队指挥室,指挥室于9时59分指令高速公路六大队棉洋中队出警处置,高速公路六大队棉洋中队由一名值班民警带领一名辅警于10时16分到达事故现场,值班领导、大队长张慧桥、棉洋中队中队长张俊宏接报后第一时间到场,现场于10时20分向交警支队报告了事故情况。处警民警到场后,发现两部小轿车上共有三名司乘人员被卡困在车上,民警立即将情况通报了汕湛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要求立即对远端来车进行分流。同时,对被困人员迅速开展了救援。10时7分,汕湛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二中队队员接到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通知后于10时20分到场,接着汕湛高速公路分公司副总经理、路政大队长到场,协助现场救援、指
5、挥交通、现场勘查等工作。10时30分,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救护人员到场,随后对救出的被困人员进行急救,现场确认粤LHO34H号牌小轿车乘客程细美、陈乐銮二人当场死亡,伤者罗昌良接至安流镇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0时50分,五华县龙村镇消防救援人员到场,经破拆施救,11时6分,消防人员将粤LH034H号牌一类小轿车第一名被困人员救出,11时9分将云HDF769号牌一类小轿车被困人员救出,11时51分消防人员将粤LH034H一类小轿车第二名被困人员救出。12时42分,梅州市五华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将死者的尸体运载至梅州市五华县殡仪馆存放。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交警支队支队长江敏、副支队长李伟峰等市、
6、县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并到医院协调全力抢救伤者。至4月5日下午14时44分,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未发生次生事故。(三)应急处置评估结论。经评估,此次事故中公安交警、应急、消防、医疗、公路路政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应急处置工作响应及时、程序合法、组织有力、善后到位,未发生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符合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及要求。(四)善后处置情况。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死者家属安抚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伤亡家属提供一对一服务,解决家属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4月12日,梅州市公
7、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徐光良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并向当事各方及死者家属依法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各方及死者家属均对事故认定无异议,善后处置于4月16日全部完成。(五)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等规定,核定已发生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00万元。二、事故相关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机动车所有人:南阳安顺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实际使用人:徐光良,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整备质量:8805kg,核定载人数:2人(事发时实载客:1人,无超员),车身颜色:红色,车辆品牌型号:解放牌
8、CA4259P25K2T1E5A80,发动机号:3119L098506,车辆识别代号LFWSRXSJ8LAD00825,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0年8月19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该车在华安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共100万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每个座位1万元,保险期限至2023年8月20日止。另外该车还在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货物运输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共500万元,保险期限至2023年8月19日止。车上装有卫星定位装置,事发时设备可正常运行。该车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发时无超载。2,粤A2855F
9、号牌小型越野客车,机动车所有人:洪惠儿,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总质量:3050kg,整备质量:2489kg,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载客2人,无超载),车身颜色:黑色,车辆品牌型号:路虎英路览胜SALGA2VF,发动机号:16081706U1306PS,车辆识别代号:SALGA2VF2GA308496,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6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保险金额200万元,保险期限至2023年7月6日止。3,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龙门县揭普美食店,机动车实际使用人:张树和,车辆使用性质:
10、非营运,总质量:1500kg,整备质量:1083kg,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载客3人,无超载),车身颜色:白色,车辆品牌型号:起亚牌YQZ7142AE5,发动机号:Fl140653,车辆识别代号:LJDLAA298F0529702,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12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该车未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4.云HDF769号牌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沈银,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总质量:1705kg,整备质量:1330kg,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载客5人,无超载),车身颜色:灰色,车辆品牌型号:东南牌DN7150H5,发动机号:S2RS602,车辆识别代号:LDN
11、BCTGZXJoI65919,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9年1月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该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保险金额300万元,保险期限至2023年12月29日止。(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徐光良,男,42岁,身份证号:4129241981*X,籍贯: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住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安平开发区达盛电子厂,持A2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350541594168,初次领证日期:2016年9月7日,发证机关: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限至2032年9月7日,驾驶证状态正常,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2 .黄
12、少波,男,58岁,身份证号:4401061965*3,籍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雅居乐剑桥郡君澜街2栋802房,持Cl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40170355239,初次领证日期:1989年7月7日,发证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限至2025年7月7日,驾驶证状态正常,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3 .张树和,男,52岁,身份证号:4405251971*6,籍贯:广东省揭东区,住址:广东省揭东区白塔镇广和村三家头老寨八一号,持Cl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441340032248,初次领证日期:2016年4月28日,发证机关: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交
13、通警察支队,有效期限至2032年4月28日,驾驶证状态正常,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4 .沈银,男,26岁,身份证号:5326271997*0,籍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板蚌乡麻栗村民委良子小组,持Cl类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32600451319,初次领证日期:2017年3月8日,发证机关:云南省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限至2033年3月8日,驾驶证状态正常,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三)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S14汕湛高速西行K129+500M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路段(棉洋服务区往博罗方向约3.5公里),双向六车道,半幅路面宽15.5
14、米,行车道每车道宽3.75米,应急车道宽3米。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汕头市,西往湛江市,道路平坦,沥青路面,视线良好,有标志标线控制,道路中间划有白色中心单虚线,道路两旁划白色单实线,为机动车道边缘线,桥面两侧设有新泽西护栏防护,事故发生路段小型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发生事故路段位于往博罗方向K129+500M超车道,为直线下坡路段,曲线半径R=8,纵坡为-3.0%,横坡为2.00%o经查,该路段为单向三车道沥青路面,超车道、快车道、慢车道路面干净平整无下沉,无坑槽,无积水,路面状况整体良好,最近一次路面定检时间为2022年8月,路面路况指数PQI(路面状况)为96.04,该路段技术状况评价为
15、良。(四)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南阳安顺物流有限公司。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企业。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3XEM455E,法定代表人:商天钢,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60万元,登记机关: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南阳市信臣路大连庄。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五)事故人员伤亡情况。1 .事故造成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上2人死亡。(1)程细美,女,51岁,广东省揭东区人,乘坐人员。(2)陈乐銮,女,84岁,广东省揭东区人,乘坐人员。2 .事故造成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上1人受伤。张树和,男,52岁,广东省揭东区人,驾驶
16、员。3 .事故造成云HDF769号牌小型轿车上4人受伤。(1)沈银,男,26岁,云南省文山州人,驾驶员。(2)罗昌良,男,42岁,云南省文山州人,乘坐人员。(3)沈必占,男,49岁,云南省文山州人,乘坐人员。(4)黎玉先,女,47岁,云南省文山州人,乘坐人员。三、现场勘验和技术鉴定情况(一)现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超车道停靠有三部车辆,其中一辆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G3391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车头向西,车尾向东;一辆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车头向北,车尾向南,粤LH034H号牌小型轿车右侧车身插入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还有一辆云HDF769号牌小型客
17、车,车头向西,车尾向东。豫RFK93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长6.945米,车宽2.55米,高3.96米,前部发动机舱盖及保险杠距地高40CM137CM范围内见撞击痕迹,伴随着加、减层刮擦痕迹,表层红色涂层呈减层,且粘附白色物质,前车号牌上侧的相邻位置多处见白色漆片及红色塑料物质。左前灯罩见破损痕迹;左前翼子板及左前轮眉距地高40CM130CM范围内见片状减层刮擦痕迹;左前轮辐最高可达83CM,其轮辐外侧及其螺栓、螺母见片状减层刮擦痕迹;邮箱外侧距地高54CM-70CM范围内见片状减层刮擦痕迹。赣G3391挂号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车长17.5米,车宽3米,高1.71米,前部右侧距地高142CM1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45 一般 道路交通 事故 调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126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