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税法及有关问题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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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问题讲解,培训提纲,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第二部分:介绍个税申报软件升级方法第三部分:当前个税十大涉税风险点提示,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一、与本次修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P2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P92011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明确从9月1日起,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税(原预征率为2.5%)。P27,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2011年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第62号)。P192011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明确了有关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3、。P20,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二、回顾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至今先后进行过6次修正,其实施条例于1994年1月28日由国务院发布,先后进行过3次修订。其历史沿革经历了八个重要时点。时点一:立法 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时点二:第一次修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把旧个人所得税法与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
4、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进行“三税合一”,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94年1月1日起施行。时点三:第二次修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增加一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99年9月30日以国务院令第272号发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自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时点四:第三次修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
5、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增加“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需自行申报,增加“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自06年1月1日起施行。时点五:第四次修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07年7月20日以国务院令第502号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自07年8月15日起 将储蓄存款利息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
6、,时点六:第五次修法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自08年3月1日起施行。时点七:不涉及修法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时点八:第六次修法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三、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P28 现行分类税制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距过多。减免税优惠存在内、外籍个人减免项目范围
7、及标准不统一问题。税收征管手段及社会配套条件不适应税制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制约征管的因素。如涉税信息共享问题等。,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四、此次修法的主要背景和必要性 P29 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五、此次修法的重大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调节收人分配作用。有利于应对通胀压力、落实“两个同步”要求。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六、
8、此次修法的主要内容(一)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将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由原来的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42000元/年)。将涉外人员的附加减除费用由原来的2800元/月调减为1300元/月。,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同时,还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
9、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链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修改内容.doc,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三)调整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在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的情况下,对五档级距都相应作了扩大调整。链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修改内容.doc总局“44号公告”明确,对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预征率进行调整,由原来按开票金额的2.5%预征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按1.5%进行预征。,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四)延长申报缴纳
10、税款期限 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其他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五)税法施行的时间要求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月日起施行。,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变化对比表,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实施条例新旧变化表,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七、此次修法的四大积极作用(一)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链接:工资、薪金所得新旧税负对比.xls 从全国范围上来看 从全省范围上来看 从我市范围上来看,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二)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减轻了
11、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链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负对比.xls(四)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八、我市贯彻落实新税法的配套文件解读(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011年8月29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出了关于明确我市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11143号)2011年8月29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出了关于调整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穗地税发2011 144号),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二)143号文的主要
12、精神 根据出租车经营模式(承包、供车经营和挂靠经营三种方式)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50号)的有关规定,区分两种情况分别调整出租车司机的个人所得税:(1)采取承包或供车方式运营的,核定出租车驾驶员每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从原来45元下调至10元,降幅达到77%。(2)采取挂靠方式运营的,驾驶员需要按地税部门核定的月营运收入额的0.8计算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三)144号文的主要精神 全面调整生产经营所得附征率(原称“带征率”
13、),新旧对比变化见下表。,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当月营业额(销售额)未达到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附征率确定为“0”。适用对象:以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执行时间: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九、执行新税法应注意的几个衔接问题P39-40(一)工薪所得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来判断适用新旧扣除标准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
14、、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举例说明例一(月度工薪所得的计算):某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向员工叶某发放8月份的工资收入(扣除“三费一金”)4500元,并扣缴其应纳的个税款,在9月7日进行纳税申报。该公司应扣叶某多少个税?分析及计算过程:由于叶某实际取得工资收入的时间是在2011年9月1日之前,应适用2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即扣缴个税250元,应纳税额(4500元2000元)1
15、5-125 250(元)。重要提示:月份工资月发,按旧标准扣税。,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例二(月度工薪所得的计算):某单位于2011年9月5日向员工张某发放8月份的工资收入(扣除三费一金)4500元,并扣缴其应纳的个税款,10月10日进行纳税申报。该单位应扣张某多少个税?分析及计算过程:由于张某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11年9月1日之后,应适用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即扣缴个税30元,应纳税额(4500元3500元)3 30(元)。重要提示:月份工资月发,按新标准扣税。,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例三(年终奖金的计算):某公司员工黄先生2011年
16、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扣除“三费一金”)3400元,12月15日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黄先生年终奖金应缴多少个税?黄先生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因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可补扣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部分100元(3500 3400=100),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重要提示: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一部
17、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例四(补发以往月份工资的计算):某企业员工陈某2011年5月应取得工资为11000元(已扣除三费一金),由于企业资金紧张,当月只发放5000元,并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325元,剩余6000元于9月份补发,该补发工资应扣缴多少个人所得税?陈某9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600050003500)20%555325945 325=620(元)重要提示: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例五(补发以往月份工资的计算):某企业员工
18、陈某2011年6月应取得工资6000元(已扣除三费一金),由于企业资金紧张,当月只发放4000元,并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175元,剩余2000元于9月份补发,该补发工资应扣缴多少个人所得税?陈某9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400020003500)10%105175145 175=30(元)重要提示: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在按照新标准和新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过程中,如结果为负数时,应纳税额视为零,无须补税或退税。,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二)特殊行业工资、薪金所得分段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方法:对于实行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行业(采掘、远洋运输、远洋
19、捕捞业)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算出月均收入额,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旧税法计算,即应纳税额(月均收入额2000元)修改前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新税法计算,即应纳税额(月均收入额3500 元)修改后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前 8个月的应纳税款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平时预扣税款。,第一部分:新个人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解读,例六:张某从事远洋运输业,2011年共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已扣除“三费一金”)24万元,张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张某2011年月均收入额=240000/12=20000(元)张某2011年前8个月应纳税额=(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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