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安全文化法治宣传专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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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乘车乘客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办公室2011安全法治文化宣传专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肇事主体问题,人们一般会自然认为肇事者就是车辆的驾驶司机。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肇事者不仅包括司机而且还包括乘车人,下面通过案例给大家解析乘车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两种具体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案情回顾:2009年7月17日20时许,张立志乘坐刘锦江驾驶的津AB7151号出租车前往机场准备去外地开会,当时阴雨天视线不太好,张立志为赶时间几次说:“再开快点”此后汽车加速,不幸冲进了人行道,造成三人死亡。经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刘锦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刘锦江、张立志共犯交通
2、肇事罪,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裁判: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锦江,张立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判决如下:被告人刘锦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被告人张立志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个月。,案件评析:本案是一起较为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其特殊之处在于,本案的肇事人之一并非车辆的驾驶人,而是搭乘车辆的乘客。,法律依据: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3、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2、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强令司机违章驾驶、强行超车,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法律解析:参照最高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具体可以通过下面的交通肇事罪责任体系图示来理解。,案情转换:2009年7月17日20时许,张立志乘坐刘锦江驾驶的津AB7151号出租车前往机场准备去外地开会,当时阴雨天视线不太好,车冲进了人行道,重伤三人。刘锦江欲送伤者去医院救治,张立志催刘锦江送其去机场,并称否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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