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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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保险学,福建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2011.2,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课程性质 工程保险学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及其运行规律的一门独立学科,属于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方向课.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实施、条款等相关的知识。2课程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保险的含义、保险合同的内容及掌握保险的基本原则,掌握工程保险的基本理论与实施,了解并熟悉建筑工程一切险等的相关条款,并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理论对工程保险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达到专业的培养目标。,二、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保险的基本知识第二章工程保险概述第三章工程投保与索赔第四章工程承保与
2、理赔第五章建筑工程一切险,三、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1.教学方面 本课程采用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课后布置思考题等为辅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课堂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按时完成作业。2成绩评定方面 课程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分A、B卷进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考生成绩和平时成绩(均为百分制)加权确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分别占80%和20%。平时成绩根据出勤、作业、课程表现等综合评定。,四、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谢亚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6;2建设工程保险实务与风险管理,陈津生编著,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8.83工程保险,王和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3、104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陈伟珂、黄艳敏编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15工程项目保险,郭振华、熊华、苏燕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86保险学,粟芳、许谨良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47工程保险理论与实务,龙卫洋、龙玉国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4,1.保险的基本知识,1.1保险概述 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保险法把保险的定义表述这: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的分类,(1)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自愿保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以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法规为依据面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2)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财产保险:是以各类物质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 等.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赔偿责任包括由被保险
5、人的过失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如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设计师、监理师职业责任保险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3)按保险的性质分类,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项目有养老保险、失
6、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保险:所谓政策保险,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的风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4)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即再保险的对称,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把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转让给另外一个保险人。最初承保业务的公司称作业分出公司或原保险人,接受分出公司保险的公司称为分入公司或再保险人。,重复保险:数家保险公司承保了被保险人的相同利益,或者说一个保险标的有几份保险单或被保险人的几份保险单有同一保险责任。共同保险
7、:其一是指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其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这里指第一种含义,保险人之间的共同保险是指几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5)按赔付方式分类定额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定的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依照预先确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定额保险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损失保险一般适用财产保险。,1.2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形
8、式和分类,(1)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单证,是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保险单:又称保单,是双方签订正式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详细列明保险合同的合部内容。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单前出立的临时凭证。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也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它的条款比较简单,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效力。批单:是在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时,由保险人出立的单证。,(2)保险合同的分类,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价值是指某项投保财产的经济价值.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
9、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分类: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以投保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估计价值作为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以保险价值为标准进行确定。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合同。以上只涉入财产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签订时,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会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存在于人身保险中,不存于财产保险中。,保险合同要素,1.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
10、辅助人。当事人: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要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辅助人(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根据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3)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4)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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