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章节人杨国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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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 法,主讲人:杨国庚,开始,民法总纲,民法 物权法债权法,返回,自 测 题,返回,1。物权概述2。所有权的一般原理3。不动产的有权4。动产所有权5。共有6。用益物权7。担保物权,1.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体系.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地位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双方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规避法律和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4.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的适用范围:时间上,空间上,对人.民事法
2、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指由民法的调整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简称民事主体.(2)客体: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内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负有的民事义务.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根据法律可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或者简单的说,指法律保护的特定利益.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受到的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继续,返回,2.公民(自然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1).公民的概念: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
3、是中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内容广泛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终止: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出生:指胎儿安全脱离母体,独立存在,独立呼吸.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公民的死亡:自然死亡: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宣告死亡:指由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律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关于胎儿的保护: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的利益应给予适当的保护.我国有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
4、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继续,返回,(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民事活动.住所: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
5、连续居住年1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除外.住所与户籍的联系: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监护:监护的设立:第16条第一款首先规定,未成年人的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规定:由下列人员担当(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的 顺序:(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它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
6、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被监护人的进行民事活动.(4)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的终止:(1)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经成年或精神病人完全恢复健康(2)监护人或监护人已经死亡.(3)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4)监护人被人民法院撤消监护资格,继续,返回,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2)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者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
7、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替.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人的财产中支付.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指人民法院对具备一定的法律条件并通过一定的的法律程序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宣告死亡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 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会引起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人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其财产转变为遗产,继承开始;其婚姻关系即告终止等.但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承包经营户(1)个体工商户:指劳动者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以本人或家庭的财产和劳动力从事工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形式之一.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个体工商户须依法经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核准登记范围内从事工商也经营.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并而享有对字号的名称权.,继续,返回,农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在国家法律,法令允许的范围内,承包国家所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鱼塘等从事商品经济.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
9、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互相签定协议,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个人合伙的特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公民签定合伙协议.(2)合伙人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设备,房屋,场地等作为共同经营的物质条件.(3)各合伙人共同参加经营管理活动和共同劳动.(4)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经营风险.3.合伙的财产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法律另有
10、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继续,返回,三.法人法人的概念: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条件:(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机关法人:有独立经费的国家机关,是机关法人.机关法人不需要办理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由国家拨给经费,从事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是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公民自愿组成的以
11、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第50条规定,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法人的机关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有第49条规定情形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返回,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法人成立时,止于法人终止时.(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
12、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始于法人成立时,止于法人终止时.法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其范围各不相同.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登记的是我国企业法人成立的法定程序,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企业法人变更: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终止:企业法人终止的的原因:依法被撤消 解散 依法宣告破产 其他原因法人终止的后果: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13、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企业法人终止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器乐法人和合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续,返回,联营联营的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实行联合的一种形式.包括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协作型联营三种形式.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的问题:保底条款:指联营合同中规定的,联营一方虽然向联营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
14、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保底条款应当确认无效.,前进,返回,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且依意思的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2)特征;一种发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后果.(3)意思表示:指当事人将希望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效果意思,即当事人内心希望使一定法律后果发生的意愿.二是表示行为,即当事人将内心的意思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其内容主要依据的就是意思表示,所以任何一个民
15、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必备的要素.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以基于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意思表示才发生效力为标准.(2)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以是否采用特定形式为标准,如有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书面或登记,即属要式法律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1)公证形式(2)签证形式(3)登记形式其他形式:录音,录象等视听资料形式,默式形式:(1)推定形式(2)不作为默式形式,不作为默示只
16、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前进,返回,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指明为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原因.(2)条件的分类: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并不立即发生效力,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条件生成后才生效.解除条件指民事行为已经发生效力.但如果该条件成就,则其效力消灭.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肯定条件:指以指明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的成就.否定条件:指以指明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的成就.又成消极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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