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pt(16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23/9/20,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使用管理,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固定式压力容器标委会袁榕,2023/9/20,2,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容规制造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 1、容器制造许可;2、出厂资料;3、焊接工艺评定;4、焊接试件(板);5、无损检测方法选择;6、耐压试验;7、泄漏试验;8、胀接;9、有色金属容器;10、搪玻璃压力容器。,2023/9/20,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制 造 4.1通用要求 4.1.1 制造单位(1)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制造,依据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
2、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且有效运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2)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4.1.2 型式试验 蓄能器等需要型式试验的压力容器,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取得型式试验证明文件。,2023/9/20,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9条进口压力容器的国外制造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并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进口压力容器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
3、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参照本规程第7条办理。第60条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通用工艺及特殊方法标准等),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负责。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第61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AR级或B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取得CR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4、并按批准的范围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批量生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2023/9/20,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取消进口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99版“容规”第9条),明确境内外制造单位统一许可证制度;(2)删去99版“容规”第60条中“编制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制定企业标准(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标准等)”内容;(3)取消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
5、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4)“质量保证体系”统一为“质量管理体系”“;(5)简化99版“容规”第61条关于制造许可证级别的具体描述,明确蓄能器等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容器类型;(6)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全部要求。,2023/9/20,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按WTO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应当享受同等国民待遇,故对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也应当境内外要求一致。(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对质保手册、企业标准已有详细规定,没有必要再重复。(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
6、,99版“容规”第60条中“压力容器总质量师(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硬性规定不适合在本规程中规定,如果有考核方面的需要,将根据条例,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部门规章中规定。(4)为和ISO9000-2000取得一致,方便企业管理,将“质量保证体系”改为“质量管理体系”。(5)“管理办法”中对固定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级别已有详细规定,无需重复具体级别,改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即可。(6)目前仅对蓄能器产品有型式试验要求,因此明确当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容器类型。(7)由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另订专门法规,因此本规程删除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全部要求(下同)。,2023
7、/9/20,7,容规宣贯第4章 制造,4.1.3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释义:本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新增加。按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及本规程引用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进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如果做不到对境外制造单位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则应当在压力容器进入中国境内后,按照1985年6月6日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5】4号文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关于
8、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同时参见劳动部文件劳锅字【1991】1号文关于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司发文质技监锅字【2000】61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的几点意见。对出口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境内使用、境内设计单位采用境外或者国际标准设计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当依据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产品标准对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验。,2023/9/20,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4 产品出厂资料 4.1.4.1 通用要求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
9、资料(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B)、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监
10、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4)本规程3.4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2023/9/20,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4.2 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 封头、锻件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4.1.4.3 现场组焊竣工资料 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本规程和要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对应99版“容规”第63条、第64条,2023/9/20,1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3条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应向用户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
11、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若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修改通知单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直接标注。标注处应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2.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附件三)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产品除外)。4.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含安全附件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安全附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等。5.本规程第33条要求提供的强度计算书。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
12、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见附件七)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第64条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将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用户。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应有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2023/9/20,1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对99版“容规”63条的竣工图要求进一步明确,如竣工图上增加了“审核人”签字,而修改标注处只需修改标注人的签字及日期即可,责任明确;(2)将“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统一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3)保留了出厂资料基本要求
13、,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删除99版“容规”附件三、附件七中具体质量证明文件格式要求,只保留铭牌和产品合格证格式(含产品数据表);(4)将“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改为“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5)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修改为“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6)取消99版“容规”第64条关于“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应有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的强制规定,2023/9/20,12,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释义:(1)99版“容规”对有关修改责任人
14、签字的描述也欠清楚,当时宣贯做了解释,要求竣工图章上应有审核签字,以保证竣工图与实物相符。目前制造单位大多也是按99版“容规”宣贯的要求制作的竣工图章,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竣工图是应该表征压力容器制造的最终信息,竣工图可以由原设计图样根据实际制造情况修改而成,也可以根据实际制造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还应当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竣工图上应当标注所有与设计不一致的地方,包括材料代用、结构尺寸变化、检测方法比例变化等,并且应当有修改(标注)人员的签字和修改日期;修改标注处只需修改(标注)人签字及
15、日期即可,在竣工图章上增加审核人签字的要求。(2)统一技术规范名词术语的需要;(3)为了和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并为今后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增加了产品数据报告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2023/9/20,13,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考虑到容规在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取消99版“容规”中过于详细的附件三和附件七,今后受压元件质量证明文件的内容与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或者由制造单位按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应当指出的是,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仍可参照99版“容规”附件三和附件七,由制造单位根据产品特点确定。(5)为有效利用现代
16、复制技术,将“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改为“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6)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修改为“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更为确切。(7)现场组焊压力容器仍然属于制造过程,所有的要求应该一致。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质量验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察人员是否参加,不属于强制规定的内容,故不在法规中规定。,2023/9/20,14,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5 产品铭牌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装设产品铭牌。铭牌应当采用中文(必要时可以中英文对照)和国际单位(产品铭牌的格式见附件
17、C)。产品铭牌上的项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制造单位名称;(3)制造单位许可证书编号和许可级别;(4)产品标准;(5)主体材料;(6)介质名称;(7)设计温度;(8)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必要时);(9)耐压试验压力;(10)产品编号;(11)设备代码(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见附件D);(12)制造日期;(13)压力容器类别(按照本规程附件A,分为第、类);(14)容积(换热面积)。对应99版“容规”第62条,2023/9/20,15,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2条制造单位必须在压力容器明显的部位装设产品铭牌和注册铭牌(见附件六)。主要变化:本条明确增
18、加了产品铭牌采用的文字、单位制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释义:考虑到产品铭牌的重要性,本规程的增加了产品铭牌采用的文字、单位制及至少应包括的内容。,2023/9/20,16,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1.6 设计修改制造单位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6条 制造单位对原设计的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载(符合本规程第27条材料代用要求的除外)。无变化 释义:本规程与99版“容规”第66条基本一致,未做原则修改。,2023/9/20,17,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4.2焊接 4.2.
19、1 焊接工艺评定(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与补焊,以及上述焊缝的返修焊缝都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者具有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WPS)支持;(2)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3)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规程(WPS)应当由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入技术档案;(5)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应当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
20、当至少保存5年。对应99版“容规”第67条,2023/9/20,18,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对应99版“容规”条款第67条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如下: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接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头,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头,以及受压元件的耐腐蚀堆焊层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3.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焊接设备、仪表、仪器以及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检定和校验。评定试件应由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技术熟练的焊接人
21、员(不允许聘用外单位焊工)焊接。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经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应发给有关的部门和焊工,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2023/9/20,19,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主要变化:(1)对99版“容规”第67条1款需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做了进一步完善补充,要求符合JB 4708的要求;(2)删除了99版“容规”第67条3款;(3)增加了“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焊接工艺规程(WPS)除经过制造单位内的审批程序外“并且经
22、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4)评定试样的保存期限改为至少5年(99版“容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5)统一了焊接工艺评定方面的名词术语及其之间的关系,实现与国际接轨,如焊接工艺规程(WPS)、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焊接作业指导书(WWI或者WI)等。释义:(1)99版“容规”第67条1款对需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原文为“焊接接头”)做了规定,但不够严谨完善(如对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返修焊缝等缺少明确规定),故本规程做了进一步完善补充。,2023/9/20,20,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在本规程修订时,仍然使用JB/T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23、目前正在修订该标准,更名JB/T4708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其总体原则与ASME Section IX基本一致;在材料的分组规则中只列入了中国承压设备标准中规定的材料,与其他国家的区别主要在此。同时,标准中也规定了采用其他国家材料的相应规则。(2)由于“管理办法”等法规对焊接设备与仪表以及施焊评定试件的人员均有明确规定,为避免重复,删除了99版“容规”第67条3款。(3)焊接工艺评定对保证产品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至关重要,为确保焊接工艺评定的真实性,本规程增加了“监检人员应当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以及焊接工艺规程(WPS)除经过制造单位内的审批程序外“并且经过监检人员签字确认”的要求。
24、(4)考虑到需要与可能,将评定试样的保存期限改为至少5年。99版“容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时间过长,对于焊接工艺数量多的制造单位,要保存的试样太多而又没有实际意义,有时甚至需要专门设置仓库。考虑到许可证鉴定评审的需要,试样的保存期限设置为5年,即在鉴定评审时可以见证一个许可周期内的焊接工艺评定试样。,2023/9/20,21,容规宣贯第4章制造,(5)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有关焊接工艺评定方面的名词术语及其之间的关系,并且实现与国际接轨。焊接工艺规程(WPS):为验证性试验所拟定的、经评定合格的、用于指导产品施焊的焊接工艺文件。英文:Welding Proced
25、ure Specification,简写:WPS。内容一般包括焊前准备、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工艺参数、焊接操作及焊后热处理等。以前称为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按规定格式记载验证性试验及其检验结果,对所拟定的焊接工艺规程(WPS)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记录)。英文:Procedure Qualification Report(Record),简写PQR。内容包括:试件的焊接工艺试验、焊接接头试样的性能试验和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文件的制定和审查等。焊接作业指导书(WWI或者WI):与制造焊件有关的加工和操作细则性作业文件。焊工在施焊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可保证施工时质量的再现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固定 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 监察 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076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