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相关业务及操作中的涉税风险纳税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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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相关业务及操作中的涉税风险,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Liaoning College of Taxation,姜敏第一教学部,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框架,一个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若干补充文件:1.财税201337号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关于在全国
2、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发票),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7.财税201284号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8.财税20139号 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3、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11.财综【2012】6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财综【2012】9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0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1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1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5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部分:营改
4、增税收政策及申报表关注要点,一、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一)申报表涉及的栏目(二)增值税纳税人的确定、分类及选择 1.纳税人的确定(1)营改增应税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2)原增值税货物与劳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5、、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2.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营改增应税服务自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2)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6、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3)增值税货物、劳务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工业50万、商业80万(4)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
7、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国税函2010139号 第一条“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区别及身份选择要考虑的因素 身份选择要考虑的因素:自身税负、客户群体4.一般纳税人的风险之一:纳税辅导期管理 试点纳税人取得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三)可能存在的扣缴义务及对自身税款缴纳的影响1.扣缴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2.允许抵扣的进项
9、税额: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纳税人的风险之二:不扣缴税款处0.5倍-3倍罚款,(四)当前哪些业务要申报缴纳增值税、从哪些方面可以取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1.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劳务、服务的范围 销售货物:生产、批发、零售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2.纳税情况:“有偿”交税、“有偿”不交税、“无偿”
10、交税、“无偿”不交税(1)有偿-交税: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有偿-不交税:1)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
11、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无偿”交税: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
12、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4)“无偿”不交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目前航空运输企业二种情况: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五)税率 1.应税服务增值税税率:(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2)提供交
13、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2.货物、应税劳务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率或征收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
14、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4.税率、征收率的适用-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15、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混业经营与混合销售、兼营之间的区别,混业经营(兼有):企业经营行为涉及应征增值税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项目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兼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填列,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涉及报表项目,(二)销售额及销项税额税收政策 1.销售额构成销售额不包括销
16、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销售额会计核算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3.兼营营业税项目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4.兼营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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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 相关 业务 操作 中的 风险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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