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ZQFMYA-01版本2018-1济南市章丘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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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ZQFMYA-01版本编号:2018-1济南市章丘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章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八年六月1 .总则41.1 1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41.5 风险评估41.6 事故分级52 .组织指挥机制52. 1应急指挥部53.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4. 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63 .监测预测83. 1监测84. 2预测94 .预警94. 1预警分级95. 2预警发布及解除96. 3预警响应105言息才艮告115.1报告责任主体117. 2报告时限和程序115. 3报告内容116 .应急响应116. 1先期处置127.
2、2分级响应128. 3指挥协调129. 4现场指挥部1310. 5应急处置措施1611. 6扩大响应1712. 7应急联动1713. 8社会动员1714. 9应急结束187 .信息发布188 .恢复与重建188.1善后处理188.2社会救助198.3保险理赔191.1 4总名吉评估199.应急保障199. 1应急队伍保障191.2 2物资装备保障201.4 交通运输保障201.5 治安保障211.6 医疗卫生保障211.7 经费保障2110 .宣教培训和演练2110 .1宣传培训2111 .2演练2111 .责任追究2212 .附则2212 .1预案管理2213 .2预案实施22附件1应急救援
3、重点部门负责人联系表23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及联系人23附件3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方式35附件4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方式36附件5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371 .总则1.1 编制目的科学有效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鲁政办字(2013)102号)、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16)13号)、济南市章丘区生
4、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透水、坍塌、冒顶片帮、滑坡、中毒窒息、爆炸物品爆炸和爆破、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据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1.5 风险评估我区地下非煤矿山一家,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透水、冒顶。露天非煤矿山3家,事故类型主要为坍塌。1.6 事故分级矿山事故按照其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矿山事故(IV级)、较大矿山事故(11I级)、重大矿山事故(11级)、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4个级别:一般矿山事故(W级)
5、: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矿山事故(11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矿山事故(11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组织指挥机制2.1 应急指挥部区安监局成立区非煤矿山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非煤矿山
6、应急指挥部),由安监局长任总指挥,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委、区商务服务中心、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较大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矿山事故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矿山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视情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
7、、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矿山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街做好一般矿山事故应对处置工作。2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开展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矿山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协调矿山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对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络;配合事发地镇街做好
8、一般矿山事故应对处置工作。3 .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协调组织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火灾、爆炸扑救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搜救、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加强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民政局:负责相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事发地镇街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承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相关资金。区人力资源
9、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工伤鉴定及后期医疗保险有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区安监局:负责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应急专家档案,组织矿山专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指导对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区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有关
10、地质资料、审批材料等,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及事故调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运输单位运送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等,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交通设施,承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事项。区水利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雨情、水情等水资源信息。区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事发地镇街为事故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
11、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事发地镇街:负责(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事故单位: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采取的处置措施,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及后期处置相关工作。4 .监测预测4.1 监测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事故预防,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公众投诉等方式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并根据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应对要求,提前做
12、好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4.2 预测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应根据年度气候趋势预测、专业监测数据等,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对外地发生的矿山突发事件,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5 .预警5.1 预警分级根据可能造成非煤矿山事故的危害性、紧张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W级)、较大(III级)、重大(11级)、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5.2 预警发布及解除红色和橙色预警:由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黄色预警: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
13、建议,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蓝色预警:由镇街发布和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3 预警响应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级别作出事故预防工作部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视情下发预警通知,相关镇街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应对措施准备。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相关县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安排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随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相关
14、镇街和区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前准备的应对措施实施重点督查,通知非煤矿山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装备应急战备,必要时组织专家赶赴重点单位予以指导。6 .信息报告6.1 报告责任主体事故单位、各镇街是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矿山事故的责任主体。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事发地镇街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区政府。6.2 2报告时限和程序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平台及当地镇街报告。镇街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区
15、政府、区安监部门。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报告。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6.3 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7 .应急响应7.1 先期处置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
16、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区指挥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实施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6.2分级响应一般矿山事故(IV级):由事发地镇街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事发镇街做好相关工作。较大矿山事故(In级):根据事发地镇街报告的事故应急情况,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故单位、事发地镇街以及
17、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重大矿山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应急响应: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请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启动应急响应。6.3指挥协调一般矿山事故(IV级):事发地镇街分管负责人或镇街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易引起社会敏感反应,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根据事发地镇街请求,赶赴现场或到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较大矿山事
18、故(In级):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等情况,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或到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矿山事故(11级)或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市或省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6.4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并有序
19、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增减。综合协调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事故处置情况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以及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现场抢险组: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委及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召开参与抢险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确定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波及范围,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疏
20、散周边人员等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要求,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抢救结束并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实施事故现场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专家组:由区非煤矿山专家库部分成员组成,负责分析评估事故现场危害情况,提出现场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的建议和措施。监测组: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事发地镇街及事故单位参加,负责对事发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针对事故影响范围及程度出具监测报告,及时向区非煤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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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 ZQFMYA 01 版本 2018 济南市 章丘 煤矿 生产 安全事故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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