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信息学之形式逻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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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 勇,病案信息学之形式逻辑,广东药学院信息工程系,一、故事,孔乙己“窃书不算偷”,之所以被传为笑谈,是因为他违反了形式逻辑的一个基本规律:同一律,其内容为: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概念要保持一致性,用公式表示就是:A是A。窃和偷,在语文学科中,叫同义词,在逻辑学中叫同一个概念,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示,不同的语词可以表示同一个概念。孔乙己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一、故事,晏子使楚是我们初中学过的课文。晏子面对楚王君臣故意侮辱,从容应对,不辱使命,其人虽五短身材,然其睿智千载之下犹使人肃然起敬。楚王使人在城门边挖一洞,要晏子从洞里进城,以讥笑他身材矮小,晏子说:“这是狗洞,如果我出使的
2、是狗国,那么我从狗洞进去。”楚王的臣子自然不会承认自己的国家是狗国,所以,只好恭恭敬敬地请晏子从大门进去。这里,晏子进行了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推理过程如下:,晏子使楚: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大前提:如果我出使的是狗国,那么我从此洞进去。(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判断,有的逻辑书叫命题,把断定了的命题叫判断)。小前提:你们承认是狗国。肯定前件结论:那么,我从此洞进去。肯定后件公式表示:如果p,那么q p,所以q。,晏子使楚: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这是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规则“肯定前件式”进行推理。否定式推理为否定后件式,楚王迎接晏子的臣子,其推理过程如下:大前提:晏子如果出使的是狗国,那么从此洞进去。小前提:
3、不让晏子从此洞进去。结论:我们楚国不是狗国。,晏子使楚:类比说理,楚王故意让一人被五花大捆地经过堂下,问是什么人,回答说是齐国人;问犯了什么罪,回答说,犯了盗窃罪。楚王讥笑晏子:“你们齐国人善盗吗?”晏子以“橘生于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水土使之然也”回敬楚王,用类比说理的方法,使楚王自取其侮。,晏子使楚:退步原来是为向前,第三次交锋,楚王问:“你们齐国难道没有人吗?”讥笑晏子不才。晏子的回答是:“我们齐国怎么没有人呢?我们都城临淄的人比肩接踵,挥汗成雨呢。只是敝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上等的人才出使上等国下等的人才出使下等国,晏最不肖,所以出使贵国来了。”讥笑楚是下等国,楚王如果硬要说晏子是
4、下等人,那么对不起,楚国是下等国了。这里,与上面说如果我出使的狗国,那么我从狗洞入,是同样的道理。,一、故事(该来的不来),某财主六十大寿,好朋友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约好了将来祝寿,只有王五久等不来,于是财主唉声叹气地说:“该来的不来。”张三听了,想:“我是不该来的了”,于是气呼呼地走了。财主见张三走了,叹了一口气,说:“不该走的走了。”赵六想:“那么我是该走的了”,于是他也被气走了。李四见赵六也被气走了,责怪财主不会说话,财主说:“我又不是说他”,结果李四也被气走了。,故事给我们的启示,这个逻辑故事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不无启发的,它告诉我们说话要表达清楚。俗话说:“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这
5、里有两种情形:一、听者多疑,二、言者失言。不要小看失言现象,小则弄得人不愉快,大则导致争斗或者贻误工作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前人早有“病从口入,祸从口出”的告诫,小心翼翼固然可以避免一些口误,但如果不加强自身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不加强自身表达能力的培养,则辞不达意,顾此失彼,在所难免。,从划分(分类)的角度来看,财主说“该来的不来”,不知不觉地把朋友分成了两类:1、该来的;2、不该来的。言下之意,有不该来的,他的说话包含了不该有的信息。,直接推理:换质法、换位法,我们可以用换质法、换位法来推理。推理过程如下:“该来的不来”即该来的不是来的,由于是全称否定判断,所以可以简单换位得出:来的不是该来
6、的。这就难怪有人被他气走了。,财主第二次仍然没有汲取教训,对剩下的人说:“不该走的人走了”,言下之意还有该走的没走,推理过程如下:“不该走的人走了”,即不该走的是走了的,用换质法得出,不该走的不是没走的,再用换位法得出,没走的不是不该走的,最后用换质法得出,没走的是该走的。,选言推理,最后那句话“我又不是说他”,可以用选言推理得出,或者说他,或者说我,不是说他,自然是说我了。因为选言判断至少要有一个选言肢是真的,否则整个选言判断是假的。,做到“辞至于达而已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财主的失言给我们的教训应是深刻的,这就是说,我们说话不应有自己都没有意料到的引起人误会自己本意的错误信息。故孔子曰:
7、“辞至于达而已矣”,看来要作到达并非易事,非下苦工夫不可。对这个故事中的逻辑错误,要真正弄懂,我们今后要系统、深入地学习性质判断及其相互关系,性质判断的变形推理。,一、故事(和尚在,我呢?),古时候,有一个健忘的衙役押解一个犯罪的和尚,和尚见衙役念念有词:“公文、和尚、伞和我”,知有机可乘,中途住店的时候,和尚把衙役灌醉,剃光其头,互换衣服,然后逃之夭夭。衙役醒来之后,先摸自己的头,光光的,于是他自言自语地说:“和尚还在,我呢?”请问,衙役犯了什么逻辑错误?,错误答案分析,有些学生说,衙役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有些学生说衙役犯了概念模糊的错误;有些学生说衙役犯了三段论的错误;有些学生说犯了和尚是
8、光头,光头是和尚的错误。这些概括都是不得要领的,使人莫名其妙的。,有一个学生说:“衙役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他所说的“和尚”并不是真正的和尚,而是“我”,所以“和尚”和“我”是同一个人,这个学生只看到表象,看不到衙役所犯逻辑错误的实质,衙役的错误与“同语反复”风牛马不相及,学生自己的话倒是有点同语反复,最后那句话是多余的,与前面那句话是一个意思,起码要去掉“所以”一词,像这种乱加关联词语的情况,实际言语交际活动中屡见不鲜,甚至电视里那些主持人也常常乱加因为、所以、虽然、但是之类的词语。,一、故事,衙役摸到自己的光头,之所以认为和尚还在,是因为他在生活中看到的光头往往是和尚,于是他把是否光头当作了
9、判断是否是和尚的标准,他不懂得光头虽然是和尚的显著标志,但不是和尚独有的标志,至少可以说他忽略这样一个事实,有的光头并非和尚,如果借用语言学的术语,可以说光头不是和尚的区别性特征。衙役的错误概括起来讲,是被表象所迷惑,看不到或忽视事物的本质属性。,有一个学生说:“衙役犯了只静止的看到事物,而没有看到事物的变动”,有这个看法的学生有好几个。我认为,衙役之所以犯错误,关键原因不在于此,而且这个学生的话有明显的语病(病句,句子残缺,无宾语)。学生分析中种种逻辑错误以及语无伦次、语病百出的情况难以一一列举。衙役的错误看似荒唐,生活中似乎不可能发生,实际上在生活中被表象所迷惑,看不到实质的人又何尚少呢?
10、就拿以上所列举的学生来说,他们看衙役的错误,也只是看到了表象。有个学生还写出了“只有和尚才是光头”这样的傻话,与衙役几乎是一样的糊涂。,有些学生说衙役犯了定义的错误,话虽然不可如此说,但如果我们要衙役之类的人,包括我们的许多大学生给和尚下一个定义,恐怕都会说和尚是光头,这个定义只说明了和尚的固有属性,而定义应当反映概念的本质属性。当然衙役并没有给和尚下定义,即使真是下定义方面的逻辑错误,也应当说明是定义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尚的正确定义应是:相信佛教,受足具诫,在寺庙剃度出家的人,一般指男性。和尚是光头,这是因为剃度而派生出来的属性。,正确答案之一:用划分来分析,从划分的角度,光头有和尚和
11、非和尚之分。和尚是光头,光头未必是和尚。,正确答案之二:从归纳法角度分析,从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光头是和尚,于是衙役就误以为和尚是光头,光头就是和尚,从归纳法的角度是典型的“以偏概全”(轻率概括),正确答案之三:从换位法推理,这个小题我们还可用换位法分析,和尚是光头,但光头不一定是和尚,因为“光头”作为肯定判断的谓项是不周延的,所以由“和尚是光头”(和尚是光头中的一部分,其他光头未论及)只能推出“有的光头是和尚”。正如对顶角相等,是正确的,我们不能倒过来说,相等的角是对顶角。数学中讲的逆命题不一定成立,正如鸡蛋是圆的,但圆的未必是鸡蛋。,寄寓同样哲理的寓言故事,有一个寓言故事,讲的是一只狗吞下了
12、一块圆卵石后觉得肚子很不舒服,于是他说:“我真是活该!以为鸡蛋是圆的,圆的就是鸡蛋。”肯定判断要换位,只能得出特称肯定判断。当然如果主项、谓项是同一个概念(同一关系,如等边三角形是等角三角形,可以互逆),自然是可以换位的。,正确答案之四:用三段论推理,如果把狗的思维过程理解为三段论推理,则推理过程如下:鸡蛋是圆的,这个东西是圆的,所以这个东西是鸡蛋。“圆的”作为中项,皆处于肯定判断的谓项,因此两次都是不周延的,而三段论有一条规则,要求中项至少周延一次,所以这个推理是错误的。要说明的是,我所以不说这块卵石,是因为狗开始并不知道它是卵石,正如衙役起先并不知道所摸的头是自己的头。,衙役的思维过程,衙
13、役的思维过程简单写成:“和尚是光头,我是光头,所以我是和尚”,是不妥当的,“我”当换成“我摸的这个人”,既然我摸的这个人是光头,那么和尚在,于是他放心了,但是接着他潜意识中似乎又知道所摸的人好像是自己,于是我是光头,我成了和尚了,于是角色错位,现在和尚在,我呢?这个“我”是衙役潜意识中的另一个“我”,即醉酒以前的衙役,或者说是那个当衙役的“我”。,老和尚挨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前,有一个叫丘浚的到一个庙里去拜见一个老和尚,这个老和尚见他举止穿戴不像个有权有势的,就爱理不理,而一个州将的儿子带着一班仆从来了,老和尚立即换上笑脸,亲自走下台阶,躬身合掌,上前恭迎。等这些人走开,丘责问他,老
14、和尚说:“阿弥陀佛,你误会了!佛经上说,有就是无,无就是有。我刚才接是不接,不接是接。”丘从和尚手上夺过禅杖,狠狠地打老秃驴几下:“和尚莫怪,如此说来,我打是不打,不打是打。”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从丘来说,是类推。从老和尚来说,是狡辩,概念虽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其具体意义在语境中才能确定,但概念是有确定性,否则我们无法进行交际。接与不接是一对矛盾的概念,且把接与不接混淆起来,抹杀其矛盾差别,也违反了形式逻辑的一个基本规律:矛盾律,它要求我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保持概念不矛盾,对矛盾的概念不能都肯定。,白马非马,这是战国时代公孙龙的谬论,白马与马是种属(类属)关系。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是共
15、性和个性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二、逻辑规律,思维形式是受逻辑规律制约的。逻辑规律中,有的是关于某种思维形式的特殊规律,有的是适用于一切思维形式的普遍规律。例如,三段论的规则,只适用于三段论推理,不适于直言命题对当推理和命题变形推理,也不适用于各种复合命题的推理,更不适用于有关概念和命题的问题。而逻辑基本规律是对于一切思维形式普遍有效的,即是说,它们是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所要共同遵守的。,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保证思想的同一性,矛盾律保证思想的无矛盾性,排中律保证思想的明确性。而同一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则是思维有确定性的不同角度的表现。在现实的思维过程中,思
16、维的确定性即同一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是人们正确思想的最超码的要求,所以,这三条规律在各类逻辑思维形式中普遍起作用,成为最基本的逻辑规律。,逻辑规律尽管只是思维规律,它不同于事物本身的规律,但是思维规律既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规定性经过人们亿万次的实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有其客观基础的。千变万化的客观事物,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总是具有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反映在人类思维中,就表现为思维的确定性。逻辑基本规律恰恰是从不同角度表现了思维的确定性。所以,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就是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基础。,三、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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