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章民事行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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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民事行为,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内容理解附条件民事会为和附期限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及效力。本章重点是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有效要件、无效民事行为及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内容,难点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第一节 民事行为概述,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一)法律概念:民事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强调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但未明确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是意思表示,因而被学者认为有重大缺陷而饱受批评。,第八章,民法典(草案)(法工委)第五十八条:“
2、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二)学理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相应地,民事行为就应该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他民事行为,另有学者主张:民事法律行为不应界定为合法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一)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人的主观上为了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而故意进行的一种合法行为,目的是取得一定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民事
3、义务的法律后果。比如,进行商品买卖,就是为了在付出一笔价金后,取得一定的商品所有权;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为了在一定期间内获得使用住宅的权利和相应地负担交付租金的义务。,第八章,(二)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意思表示:民事主体将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于外部此为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意思表示与民事法律行为有联系,但也有区别:,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单独的意思表示并不能导致表意人期望的法律后果,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少数的单独意思表示也可成立民事法律行为,但意思表示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是任何意志表现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比如,在讨论会上发表意见或约对
4、方外出旅游,虽然表示了意思,但这些意思都与民事法律关系无关,也就是不产生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就不能认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三)能发生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准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侵权行为等,虽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但都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并非行为人依意思所追求的。,(四)是合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要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他所作的行为必须符合或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这样法律才给予他的意图引起的法律后果,他的行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否则,他的行为就被法律禁止,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法律后果,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合法行为可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合法行为两种。
5、民事法律行为是主要的合法行为。其他合法行为行为人并不一定要有产生、改变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其所以有民事法律后果,完全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民拾得遗失物,就应该负担归还原主的义务,如原主不明,则应上缴国家。,人的行为除了合法行为外,还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就是指受法律禁止的、侵犯他人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为同样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改变和终止。,区别:民事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意思表示,但行为的后果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发生的。,准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意思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愿为表示内容的行为。如承认的催告和拒绝、义
6、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要约的拒绝等。2事实通知。是指通知对方或者公众一定客观事实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承诺迟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及指名债权让与的通知等。3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被虐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遗产或虐待行为的继承人的宽恕表示。,意思通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意思通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承认的催告与拒绝(1)承认的催告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效力不确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作出的敦促,有承认权的人(追认)及时表示其意思,以结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未定状态的行为。承认的催告主要有三种情况:A、在无权代理情形下,相对人向本人提出的催告;B、限制行为能力
7、人实施了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相对人向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催告;C、无权处分人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时,受让人向所有人提出的催告。催告的生效准用法律关于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成立条件的规定。(2)承认的拒绝是指有承认权的人收到承认催告通知后拒绝答复或明示不承认的行为。,2、义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义务履行的要求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履行要求和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受领要求。法律意义;(1)使诉讼时效归于中断;(2)在履行期限不确定的情况下,确定是否履行迟延或是否受领迟延。义务履行的拒绝既包括履行期限届满时的拒绝或没有规定履行期限而债权人催告后拒绝,也包括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拒绝。义务履行拒绝的法律后果:
8、届满时拒绝属当然违约,届满前拒绝属先期违约(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3、要约的拒绝指受要约人对要约明示或默示拒绝承诺的行为。包括以通知方式拒绝要约、在承诺期内未作出承诺等。这说明受要约人没有必须作出承诺的义务。,三、事实的通知 事实通知又称为观念通知,是指以通知对方或公众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实为表示内容的行为。合同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过去事实通知包括:(1)承诺迟到的通知;(2)已经授予某人代理权的通知;(3)清偿标的物的提存通知;(4)出租标的物所有权已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5)债权让与的通知;等等。现在事实的通知,如买卖标的物的瑕疵的告知等。将来事实的通知,如股东大会召集的公告。通
9、知行为一旦成立,行为人必须承认通知内容对自己的约束力事实,即使事实上通知内容不真实,如关于授予代理权的通知。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通知基于误解的,通知人应予更正,按民事法律行为撤销的程序予以撤销。,四、感情的通知是指一定的感情为表示内容的行为。仅仅于继承关系中被继承人对继承人虐待、遗弃行为的宽恕表示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联系: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都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后果。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则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区别: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
10、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两者区别:1.行为的要素是意思表示还是法定构成要件 2.行为的后果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决定还是法律规定决定 3.行为人是否需要具有行为能力,9.1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概念体系示意图,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违法行为,合法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多方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分类)单方行为单方行为是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需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比如,
11、某人承认其代理人超出代理权的某种行为。只要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不需要任何人同意。还有如债务的免除、继承权的放弃等行为。,第八章,第八章,2.双方行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行为、合伙行为、联营行为等。这种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协同进行。但他们各自的具体目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一致。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要求取得货币,买受人则要求取得商品。在有的情况下,双方具体目的是一致的,如两个公司同意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公司。,3.多方行为,多方行为,是由多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比如,保险关系中,
12、保险公司是保险人,还有投保人、受益人;合伙,好几个人共同出资经营某一事业,则有三方、四方、五方以及多方,各方都是平等的当事人;股东会决议,等。,第八章,下列行为中,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是()A.撤销行为B.解除行为C.追认行为D.遗嘱行为,(二)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以民事法律行为有无对价为标准),1、无偿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对方的利益,履行某项义务时,并不要求对方承担对等的义务。这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没有对价关系的。比如,赠与、无息贷款、继承等。,2、有偿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为对方履行某项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承担相应的义务。这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有对价的。比如,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某些
13、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有偿的,比如,买卖;或只能是无偿的,比如,借用、赠与;有些民事法律行为按照当事人的协议,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比如,有偿保管与无偿保管、有息借贷或无息借贷;有报酬的委托或无报酬的委托等。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有偿的法律行为占绝大多数。等价有偿是民法所调整财产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区别有偿与无偿的意义,1、显示公平的认定上2、当事人的责任上3、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要求上,(三)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即于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实物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第八章,1、诺成性行为,是指仅以意
14、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也就是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法律行为就成立,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也随之产生。比如,合同成立于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时,一方违背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2.实践性行为,实践性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行为,又称要物行为。例如借用合同、保管合同。请思考:赠与合同是诺成性行为?实践性行为?,第八章,关于赠与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
15、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实践性行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诺成性行为,(四)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第八章,1.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必须采取法律规定
16、的特殊形式才能成立的行为。比如,成立公司、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结婚、立遗嘱等,2.不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特定形式,行为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能成立的行为。比如,一般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公民间的相互借贷。现代民法以不要式行为为原则,以要式行为为例外,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均为不要式行为。古代法则相反。,第八章,各国法例,民事法律行为除法律有规定外以不要式为原则,但当事人对不要式的法律行为约定要有一定方式,也为法律所允许。比如,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公证。但如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一定方式的,而当事人约定不履行或加以变更,这种约定不能有效。比如,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当事
17、人约定不履行这个方式,这种民事行为当然无效。,(五)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要因行为与不要因行为),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与原因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第八章,1.有因行为,2.无因行为,有因行为是指与原因不可分离的行为。原因不存在,原因不存在,民事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和有效。所说原因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原因为要素的行为。无因行为并非没有原因,而是指原因无效并不影响行为的效力。,第八章,(六)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划分标准:法律行为发生的效果划分的意义:适用法律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同财产行为:以发生财产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
18、。身份行为:依发生身份上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广义的身份行为:包括亲属行为和继承行为 狭义的身份行为:指直接形成或丧失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如婚姻、收养等。,第二节 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社会知晓的活动。,第八章,(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一)目的意思:是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如买卖合同中买卖标的物就是目的意思。(二)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各自取得对方标的物的所
19、有权。(三)表示行为:当事人要将目的意思、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如买卖合同中发出要约、承诺的行为。,【例1】在一份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关于合同标的、价款、数量等意思就属于目的意思;卖方通过让渡标的物所有权而取得相应价金所有权的意思,以及买方通过让渡一定价金所有权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意思,均属于效果意思;卖方将自己想取得标的物的意思(买)告诉对方,以及卖方将自己想取得价金所有权的意思(卖)告诉对方的行为,均属于表示行为。,【例2】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20、。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005年卷三1题)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答案】D【提示】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本题中,乙认为签字行为属于签到,根本没有与甲发生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的意图,故不构成意思表示。,【例3】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21、。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卷三22题)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答案】D【提示】好意施惠关系与合同的区别在于:在前者当事人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本题中甲、乙约定乙在A站叫醒甲,属于好意施惠的关系,其约定在法律上并无拘束力。,(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意思表示,意思:行为人所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即 发生即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又称效果意思,必须真实、确定、合法,否则不能发生效力。,表示,表示行为,外部意思,效果意思与表示出的外部意思一致,就构成一个真实的意思表示
22、。,(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1、德国法学家观察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和卖方的主观心态有三个层次:效果意思: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获得标的物或价款的所有权合同的目的 目的意思: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如买什么,买几件,什么价位 目的意思又分为三个构成:要素(必备条款)、常素(主要条款)、偶素(个别条款)(效果意思目的意思)内心意思(mind)表示行为(expression,邀约,要约、承诺将效果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合起来就是“意思表示”(expression on mind),(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用谈话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包括当面交谈、电话交谈等。其优点是简便、迅
23、速,缺点是缺乏书面记载,一旦发生纠纷,不易确定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口头形式大多适用于即时清结、标的数额小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商店里商品的零售买卖)。,第八章,二、意思表示的形式(亦即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书面文字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即见之于笔墨,不论是书写、打字、印刷都可以。其优点是证明力强,可以使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缺点是较麻烦。书面形式又可以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第八章,1.一般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是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第八章,2.特殊书面形式,(1)公证形式,公证是指行为人将其书面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交国家公证机关认证,使法律行
24、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确认。,(2)鉴证形式,鉴证形式只适用于合同,是指行为人将其书面的合同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关对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后给予证明。,第八章,(三)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表示其内在意思,只是根据他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按照逻辑推理的方法,或者按照生活习惯推断出行为人内在意思的形式。默示形式可分为:,第八章,1.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当事人虽然在当时没有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来进行意思表示,但是从他的积极活动中,可以推定他已表达了关于产生、改变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
25、关系的意志。比如,供应合同期满以后,供方仍继续供应产品,需方也接受,这就可以推定双方已经取得关于延长原有合同期限的协议。,第八章,相关法律条文: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沉默形式,沉默形式是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又不用积极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即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来认定其具有某种意思。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行为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看作是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任意扩大的理解。如: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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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第八 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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