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比较.docx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比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比较.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比较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正的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正的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那末,可撤销合同跟无效合同怎样区分?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2、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伤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释义】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所谓可撤销合同,就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2,可撤销的合同普通是意思表示不真正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
3、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正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正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
4、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固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对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惟独受伤害方当事人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2 .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3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他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本条规定了三种可撤销的合同:1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
5、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同行为人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但这种情况的浮现,并非由于行为人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对方乘人之危而被迫订立的合同,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因此,对于这种合同,不能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处理,而应由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普通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种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撤销 合同 无效 比较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6045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