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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金融机构与业务,第一节 保险公司第二节 投资银行第三节 信托公司第四节 租赁公司第五节 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了解其它金融机构的构成和各国现状;基本掌握专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机构和金融租赁机构的分类及经营管理、业务操作程序;掌握保险业务分类、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基本原则及保险理赔程序,掌握信托业务分类及国内外信托业务的情况,掌握金融租赁业务分类。,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第一节 保险公司意外事件发生概率,受伤1/3 溺水死亡 1/5000难产1/6 配偶被动吸烟死于肺癌1/60000车祸1/12 死于手术并发症 1/80000心脏病突发1/77中毒死亡 1/86000死于心脏病1
2、/340骑自行车死于车祸1/130000死于中风1/1700吃东西噎死 1/160000死于突发事件 1/2900 死于飞机失事1/250000死于车祸1/5000 被空中坠落物砸死1/290000死于怀孕生产 1/14000触电死亡1/350000染上艾滋病1/5700 死于浴缸中 1/1000000自杀(女性)1/20000坠落床下而死1/2000000自杀(男性)1/5000 被动物咬死 1/2000000坠落死亡1/20000 被龙卷风刮走摔死1/200000死于工伤1/26000 冻死 1/3000000行走时被撞死 1/40000被谋杀1/11000死于火灾1/5000 糖尿病 1
3、/35,第一节 保险公司,家庭面临的风险:,疾病风险,情感风险,第一节 保险公司,企业面临的风险:以汽车企业为例:,第一节 保险公司,一、保险基本理论1、保险的定义:经济释义:“保险是将损害由少数人的重负担变成多数人的轻负担”法律释义: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同意补偿另一方(被保险人)损失的合同安排,保险合同以保单形式体现,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单把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人。,第一节 保险公司,2、保险的基本构成要素 可保风险保险的第一要素 多个经济单位集合体现保险的互助性 保险基金建立损失分摊的基础 保险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经济协议 保险机构以保险公司形式存在,也可是自然人 数理依据保险经营的基础,第一节
4、 保险公司,3、保险的功能,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海上保险是最早产生的险种 1、萌芽 共同海损分摊“一人为众,众为一人”2、初级形式 船舶和货物抵押借款 公元前800-700年 冒险借贷、无偿借贷 3、发源地 意大利 1347年意大利商人出立的船舶保险单是现在世界上发现的最古老的保单 意大利 英国(伦敦劳合社),二、保险的起源和发展,劳合社的性质和特点 1性质: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个保险市场。2特点: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向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服务。经营保险业务的是劳合社的成员,是自然人,可以自由组合,组成承保组合。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直接接触
5、,必须由保险经纪人分业务出单。劳合社个人保险人负无限责任,但成员之间不负连带责任。,(二)火灾保险的形成与发展,1、15世纪,德国的火灾基尔特2、1666年,伦敦大火,次年巴蓬开办承保火灾的营业所,因其使用了差别费率,有“现代保险之父”的称号。3、1752年,美国富兰克林在费城创办第一家火灾保险社。,(三)人寿保险的产生与发展,1、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制度。2、16世纪德国有了儿童强制保险。3、17世纪法国的“佟蒂法”是养老年金的起源。4、1693年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1762年,由英国人辛浦逊和陶得森发起的人寿与遗属公平保险社(简称“老公平”)首次将生命表
6、用于寿险费率的计算,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始。,三、保险业务的种类,第一节 保险公司,三、保险业务的种类,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一)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在自愿的基础 上通过签订合同建立保 险关系的保险。(二)强制保险:保险双方根据政府有关 法律规定建立保险关系 的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1,(一)财产保险:以有形的物质财产和无形 的相关利益为标的的保险。1火灾保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等)2货物运输保险(海上、陆地、航空等)3运输工具保险(汽车、船舶、飞机等)4工程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5海上保险(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6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7科技工程保险(核电站、卫星发射等),按
7、保险标的不同分2,(二)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劳 动能力等为标的的保险。1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险: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 致的死亡或残废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3健康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生育保险、丧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 险、护理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3,(三)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 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赔偿 责任为标的的保险。1作为财产险的基本责任来投保。2作为财产险的附件责任来投保,不可单独投保。3作为与财产保险中的特定标的有关的责任投保,可单独投保。4独立投保的责任险:有公众责任险
8、、雇主责任 险、职业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按保险标的不同分4,(四)信用保证保险:以义务人的信用为标的的 保险。1信用保险: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担保义务 人信用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商业信用保险。2保证保险:义务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担保自己 信用的保险。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按保险风险转移的方式分,(一)原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二)再保险(分保):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 责任部分或全部地通过签订合同方式 转移给其他保险人。(三)共同保险: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就同一笔保险业务各 自承保一定的比例。2被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规定与保险人分担保险 标的
9、的损失。,按保险期限长短分,(一)长期保险(二)短期保险,按保险经营范围分,(一)涉外保险(二)国内保险,按保险经营项目分,(一)寿险: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险。(二)非寿险: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和短期健康险等。,按保险经营动机分,(一)盈利性保险(二)非盈利性保险,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分,(一)定值保险 保险价值在投保时由保险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二)不定值保险 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投保人确定,保险价值由保险人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四、保险合同自身的特征,(一)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二)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三)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四)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五)保险合
10、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六)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七)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一)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1)单务: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力,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贷款合同。(2)双务: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合同,一方的权力即是另一方的义务。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买卖双务合同不同,它不是一种双方同时对等给付的合同,而一般的买卖合同则同时对等给付。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负有缴费义务;保险人负有赔付义务。保险人只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方才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二)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侥幸,碰运气。保险合同具有机会性。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上。注意:
11、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来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三)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对于财险合同,保险人只能就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加以补偿,而不能使其获取超过实际损失的额外利益。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四)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保险合同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五)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比一般经济合同对当事人双方的诚实和信用要求更为严格。此原则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而产生的,是世界各国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是,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以后,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六)保险
12、合同是附和性合同,绝大多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都由保险人事先起草印就,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主要体现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由于被保险人的个人因素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高度相关,因此保险人必须根据各个不同的投保人的条件与投保财产的状况作出承保决策。例如:A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将车转让给B。但B的条件与A相差较大,B投保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不接受,因此A不能将保单擅自转让给B,此即其个人性的体现。,(七)保险合同是个人性合同,第一节 保险公司,五、保险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 可保利益
13、,内容 保险条款(权利、义务),当事人 投保人,保险人关系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辅助人(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保险公估人),六、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三、近因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和委付重复保险,第一节 保险公司,七、保险理赔保险理赔原则1.恪守信用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准确原则,保险理赔的程序,损失通知,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失调查,赔偿、给付保险金,损余处理,代位追偿,(1)损失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他有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人寿保险以
14、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2)审核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否仍有效力 损失是否由所承保的风险所引起 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 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所载明的地点 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内 请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索赔 索赔是否有欺诈,(3)进行损失调查 分析损失原因 确定损失程度 认定被保人的求偿权利(4)赔偿、给付保险金(5)损余处理(6)代位追偿,第一节 保险公司,八、中国的保险业如今,我国保险业发展十分
15、迅速,表现在:1.长期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已打破,多元化的机构体系已形成;2.保险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第一节 保险公司,八、中国的保险业 但我国保险业也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1.市场结构过于集中,竞争度比较弱;2.活动主体单一;3.保险产品差异性不大,创新能力差;4.保险产品的营销手段比较单一落后;5.农业保险市场开拓落后;6.缺乏精通投资业务人才,资产运营业务效益不高。,第二节 投资银行,一、投资银行概念 投资银行是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我国开展此类业务的也称为证券公司。,第二节 投资
16、银行,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第二节 投资银行,从上述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可以看出:投资银行在媒介资本供求双方的过程中,发挥了咨询、策划与操作的中介作用,并为筹资的成功提供法律上和技术上的支持,从而发挥了直接融资的功能,进而促进了一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产业集中和结构调整,对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节 投资银行,二、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 1、证券承销 6、风险投资 2、证券交易 7、理财顾问 3、项目融资 8、资产证券化 4、企业的兼并与收购 9、金融衍生工具业务 5、基金管理,第二节 投资银行,二、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我国除了成立于1995年8月的中国国际金融
17、有限公司外,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1988年允许国债流通1990年和1991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成立1985年1月2日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开始试办2002年11月底,我国证券公司124家,营业部超过2800家,注册资本总额达1040亿元,第三节 信托公司,一、信托基本理论 信托,是指拥有资金、财产及其他标的物的所有人,为获得更好的收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委托受托人代为运用、管理、处理财产及代办有关经济事物的经济行为。,第三节 信托公司,一、信托基本理论我国信托法中对信托的定义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18、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信托行为要涉及三方关系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第三节 信托公司,一、信托基本理论信托最突出的特征: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分割。信托的实质:将责任与利益分开。信托的基本功能:对财产事物的管理和融通资金。,第三节 信托公司,二、信托业务的种类,第三节 信托公司,二、中国的信托业,中国的信托业始于1919年一家私营银行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设立信托部。1921年,第一家信托公司上海通易信托公司成立。1931年以后,官营的信托机构也开始出现,如1931年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设立了信托部,1933年设立了上海兴业信托社,1935年设立了中央信托
19、局。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到1952年底,原有的信托业彻底消失。,第三节 信托公司,二、中国的信托业,1979年10月中国银行成立信托咨询部,中国的信托业开始重新恢复并迅速发展,最高峰时达1000余家。而在业务范围上基本不受限制,使得信托公司演变为金融百货公司,而真正的信托业务几乎从未涉及,从而屡屡暴发危机,因此每隔几年就被清理整顿一次。1999年开始的第5次清理整顿是最严厉的一次,经过重组整合之后,全国只保留了60家规模较大、效益好、管理严格、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与此同时,信托制度的建设同步进行。,第三节 信托公司,二、中国的信托业,中国信托业的基本法律
20、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2002年5月9日起施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7月18日起施行。,第三节 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可划分为五大类:1、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2、投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发起、管理投资基金,国债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4、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信用鉴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5、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21、。,案例: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特点,(一)结构完整,门类齐全。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美国信托业的结构最为完整,门类最为齐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信托的制度优势。从业务模式上看,美国信托业务按照委托对象涵盖了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及个人和法人混合信托三种类型。其中,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据信托的本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财产处理信托业务,包括契约信托和遗嘱信托等;(2)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等的财产监护信托业务;(3)人寿保险信托业务;(4)以资助重度身心残疾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的特
22、定赠与信托业务等。一般说来,美国的信托机构将个人信托业务分为三个部分,并相应设计了不同的产品和服务:针对累计金融资产在25万200万美元的客户,信托机构提供共同基金的投资咨询服务;针对可投资资产在200万5000万美元的客户,信托机构提供分别管理账目以及专业化投资管理服务;针对可投资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并且其财务管理要求特别复杂的客户,信托机构除了投资管理服务外,还提供专业化的信托服务、财务计划、托管以及慈善行为等咨询服务。,(二)以证券信托、基金信托等为核心的商事信托的地位突出。美国信托业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证券投资信托。在信托财产结构中,有价证券是最主要的投资对象。在美国,法律不允许商业银
23、行直接经营证券买卖和在公司中参股,因此,商业银行为了规避法律上的限制,大多设立证券信托部代理证券业务,既为证券发行人服务,也为证券购买者和持有者服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共同基金为代表的各种商事信托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信托以其极具弹性的制度设计在大规模的专业化财产管理方面提供了其他金融制度无法替代的功能。,(三)法人信托业务的创新起点源于保险公司。在信托制度引入美国初期,法律只允许信托业经营源自英国的传统民事信托业务。但随着美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人信托业务最早被保险公司创造出来并且得到政府特许批准。后来,由于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保险和信
24、托作为两类性质不同的业务需要分别发展和监管,从而使信托业务又从保险公司业务中分离出来单独经营,由此产生了专门的信托经营机构。,(四)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在业务上相互兼营,但在监管上严格分业管理。这是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最重要的特点。美国法律允许信托公司兼营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兼营信托业务。虽然美国信托业经营机构包括专门信托公司和兼营信托机构两种,但专门信托公司数量较少,而兼营信托机构则比较多,并且大多数金融信托业务集中在大型商业银行的信托部。这主要是因为大型商业银行实力雄厚,信誉可靠,专业化程度较高。,(五)信托业地位显赫。在美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信托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美国的金融体系
25、中,信托机构与商业银行享有同等地位,只要符合条件,任何信托机构都可以成为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加入了联邦储备系统。从资产拥有情况来看,美国的信托资产、银行资产和保险资产三分天下,信托机构地位十分显赫。,讨论,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启示,(一)信托业务创新的灵魂在于从实际情况出发。信托制度最早诞生在英国,但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托领域,并且以民事信托为主。而最早由个人信托发展出法人信托,由民事信托发展出商事信托的国家却是美国。不仅如此,美国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根据实际经济情况不断进行调整。此外,在商事信托中,根据美国证券市场发达的比较优势,美国信托机构又发明了有价证券信
26、托和共同基金信托,特别是行使表决权信托更是一大创造。相比较而言,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在进行业务创新时,比较突出地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照搬国外模式,不注意同本国家、本地区、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另一种是忽视信托的本质属性,表面上看是创新,实际上是违规,往往积聚起巨大的金融风险。从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情况来看,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独创性的创新很少。,(二)努力探索银信、证信、保信之间合作的新模式。从上述美国信托业业务模式的特点可以看出,在美国,信托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是高度融合的。首先,最早的法人信托起源于保险公司;其次,有价证券信托是信托业最主要的业务;再次,
27、信托业和银行业相互兼营。当然,在美国金融业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当中,上述特点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实情况下,美国经验的借鉴意义何在?有没有实现银信、证信、保信新型合作的可能性?美国信托业既混业经营又分业监管的实践说明,金融混业和金融分业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能不能设计出既能充分提高金融效率,又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从全球范围来看,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金融监管尚缺乏力度,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但是经营上的分业并不阻碍业务上的有效合作。,从信托业务本身的灵活性、多样性
28、来看:第一,信托投资公司利用其他金融机构的零售渠道推销产品,在目前其他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品种单一、业务量小的情形下,将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营效率;第二,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特别是基金业务,需要有托管银行和推介机构的强力支撑,由此构成了信托业与银行业的深层次合作,在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业务的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进而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第三,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要通过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渠道,同时信托投资公司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大型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信托投资公司的多元化手段与证券公司的专属性资质相结合,将会有效提高资产组合效率;第四,保险业
29、目前已经积聚起巨额保费收入,是自己干还是委托给专业化的信托投资公司,这些都为保险业与信托业的合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第四节 租赁公司,一、租赁的基本理论1、租赁是一种通过让渡租赁物品的使用价值而实现资金融通的信用形式。2、租赁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私有制的产生和商品经济的发展。3、租赁的两个发展阶段:,第四节 租赁公司,4、现代租赁:也称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第四节 租赁公司,第四节 租赁公司,二、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1)直接租赁:租赁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筹措的资金向国内外厂商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2)转租赁:又称为再租赁,是将设备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融资租赁。(3)回租租
30、赁:又称为先卖后租式租赁,是指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4)杠杆租赁:又称为衡平租赁,它是指出租人只需自筹资金解决购买设备所需款项的2040,其余6080的资金由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解决。,第四节 租赁公司,三、中国的租赁业,1964年,北京市机电设备租赁公司租赁供应站开始营业;随后,类似的租赁机构在全国发展了大约30多家;由于得不到有关方面的重视,租赁业未能正式发展。1981年4月,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和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1981年7月,中信公司和国家物资部等单位联合组建中国租赁有限
31、公司。,第四节 租赁公司,三、中国的租赁业,从90年代初期起租赁公司逐步陷入了经营困境:普遍存在着租赁主营业务比例较低、经营范围较为混乱、租金拖欠严重等问题。这导致了中国一些成立较早的租赁公司面临着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支付困难、正常的业务经营难以为继的状况。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租赁业进入重组整顿时期。到2002年底,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目前可以合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只有12家金融类和40多家中外合资类公司。,第四节 租赁公司,三、中国的租赁业中国的租赁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我国的金融租赁业务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从国外引进的,但是发展速度非常慢。租赁这种融资方式对促进企业设
32、备销售与技术更新的巨大拉动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据统计,2005年底,中国的租赁业务规模在425亿美元左右,排名全球第23位,租赁渗透率为13,租赁业务规模与之比约为016,全球排名第50位。截至2006年底,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其中6家持续经营,账面资产合计142亿元人民币,负债112亿元,所有者权益30亿元,当年共实现税后净利润13亿元。,第四节 租赁公司,三、中国的租赁业,制约我国金融租赁业务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许多企业对于金融租赁的好处,融资的特性等方面知之甚少。他们通常认为资产就是要购买所得的,租用的话总是不能很好地适应,传统的观念束缚了它们利用金融租赁来引进资产。而且通
33、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每个企业中的设备都非常齐全,但是利用率却不高。2.国内缺乏与金融租赁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诚信体制的缺失,都制约着国内金融租赁的发展。尽管金融租赁相比银行贷款为出租人提供了更强的财产及权益保护,但是租金拖欠情况时有发生。而且一些企业恶意控制,将金融租赁公司当作融资平台。信用的缺失加大了交易成本,妨碍了金融租赁的健康发展。3.金融租赁公司缺乏专业人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不能及客户所想,为客户提供针对性较强的金融租赁产品。,第四节 租赁公司,四、金融租赁租金的计付租金是承租人为获得租赁设备的使用权而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租金的构成金融租赁的租金通常包括租赁设备的购买成本、租赁期间的利
34、息、租赁的手续费、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中购买成本包括购置租赁设备的货价、运输费及保险费等。租金的计付方法期末年金法期初年金法,一笔租赁资产的概算成本为100万元,租赁期为3年,年利率6,采用先付年金法。计算:(1)每年支付一次,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2)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一笔租赁资产的概算成本为100万元,租赁期为3年,年利率6,采用后付年金法。计算:(1)每年支付一次,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2)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案例: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调整,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据
35、悉,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股东资格方面,新办法提出了主要出资人的概念,规定只有商业银行、租赁公司、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及其他银监会认可的金融机构才可以成为主要出资人。二是在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方面,原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新办法降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并提出必须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三是在业务范围方面,为了适应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经营的要求,适当拓宽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渠道,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担保”等业务
36、,增加了“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并对其他业务进行了整合。四是在监管规则方面,新办法对一些监管指标进行了调整。此外,新办法重点就关联交易和售后回租交易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在关联交易上,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批及报告制度;在售后回租业务上,要求真正实现合格租赁标的物的买卖及租赁,防止把售后回租业务做成贷款。,讨论,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行业的启示,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对银行本身及融资租赁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对银行来说,有利于发挥资金优势,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盈利能力,最终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也符合国际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经
37、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惯例;对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商业银行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人才、客户资源、营销网络、无形资产等方面的优势,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必将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企业设备销售、技术更新乃至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新办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及时履行和兑现入世承诺,使境内外银行在开办融资租赁业务方面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施行后,中国银监会即将按照严格、审慎的原则开展金融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工作,首先选择几家具有申请意愿、实力较强、符合新办法要求的商业银行批准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财务公司1、财务公司(financ
38、e company),也称金融公司,在国外指一类通过出售商业票据、发行股票或债券以及向商业银行借款等方式来筹集资金,并用于向购买汽车、家具等大型耐用消费品的消费者或小型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2、国外的财务公司分三种类型: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3、在我国,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简称。是指一类由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出资组建并为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宗旨是支持国家重点集团或重点行业的发展;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二、信用合
39、作社1、信用合作社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2、基本经营目标:以简便的手续和较底的利率,向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以免遭高利盘剥。3、主要或优先为合作者提供互助性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的区别,农村信用社建社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农行有不同的区别:1、199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归农行管理,是一个系统,都是办理农村的金融业务,区别是农行是全民单位,人员是干部编制;农村信用社是集体单位,人员是职工。2、1997年-2004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农村信用社与农行分离,成立了“中国信合”系统,全称叫: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还是办理农村
40、的金融业务,挂靠银监局管理。3、2005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农村信用社名称、办理的金融业务不变,隶属由银监局管理改变为由地方政府管理,今年全国有几个省成立了“省联社”。,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信用合作社(1)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农村信用社;(2)改革开放后建立城市信用社;(3)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政策性金融功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性金融功能中国农业银行 合作性金融功能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4)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农村信用社今后改革的总要求: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三、
41、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国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对象,以优惠的存贷款利率或条件,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三个特征:政策性、优惠性、融资有偿性。,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一国政府或政府发起、出资创立、参股、保证或扶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而是专门为贯彻或配合政府特定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法律限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某种特殊政策性融资活动,从而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稳定、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第
42、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五大特征:1、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出资创立、参股、保证或扶持;2、不以营利或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3、具有特定而有限的业务领域和对象;4、遵循特殊的融资原则;5、依据某种特定的法律法规。,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功能:1、对一国的基础产业和薄弱产业进行直接扶持与强力推进;2、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对以商业性金融为主题的金融体系的运行补充和辅助;3、其直接融资对以商业利润为动机的民间投资有诱导、引发或促其扩张的功能;4、具有服务与协调的功能。,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于1994年;有三家: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
43、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1).国家开发银行,(2).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http:/,第五节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本章小结,1传统上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主要是在两方面,一是就业务范围而言,二是就功能而言。但现在由于金融创新的大量涌现,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已日益模糊,非银行金融机构已越来越多地介入银行服务的领域
44、,从而与银行展开了更为直接的竞争。,本章小结,2从经济角度定义,保险是一种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讲,保险则是一方(保险人)同意补偿另一方(被保险人)损失的合同安排。保险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可保风险、多个经济单位集合、保险基金、保险合同、保险机构以及数理依据。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分担风险和补偿损失,保险公司还具有投资和防灾防损的功能。保险业务的种类划分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法定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本章小结,3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
45、资本等。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可以从本源业务、功能、利润构成、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比较。投资银行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在媒介资本供求双方的过程中,发挥了咨询、策划与操作的中介作用,并为筹资的成功提供法律上和技术上的支持,从而发挥了直接融资的功能。,本章小结,4信托是指拥有资金、财产及其它标的物的所有人,为获得更好的收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委托受托人代为运用、管理、处理财产及代办有关经济事务的经济行为。一个典型的信托行为要涉及三方关系人,信托最突出的特征是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分割,基本功能是对财产事务的管理和融通资金。,本章小结,5租赁是一种通过让渡租赁物品的使用价值而实现资金融通的信用形式。现代租赁具有许
46、多不同于传统租赁的特点,最突出的特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因此通常也被称为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它同时具有融资功能、投资功能和促销功能。,如何理解保险制度的构成要素?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信托业务有哪些种类?你知道我国的信托机构目前开展了哪些业务吗?现代租赁比之于传统租赁有哪些特点?投资基金为什么能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选择题-1,以信托行为形成的,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当事人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是()。A.信托财产 B.信托关系 C.信用关系 D.信用服务,选择题-2,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保险是一种()。A.损失分摊方法B.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 C.合同行为 D.保险人与被保
47、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选择题-3,最大诚信原则的推行最早起源是()。A.财产保险 B.人身保险C.海上保险 D.责任保险,选择题-4,下列()不属于政策性银行。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国家开发银行,选择题-5,下列()不属于存款型金融机构。A.商业银行B.储蓄银行C.信用社D.投资基金,选择题-6,下列()属于契约型金融机构。A.金融公司B.商业银行C.保险公司D.信用社,选择题-7,下列()不属于投资型金融机构。A.共同基金B.金融公司C.货币市场共同基金D.养老基金,选择题-8,()的股份相对固定,一般不向投资者增发新股或赎回旧股。A.公司型基金B.契约型基金C.封闭型基金D.开放型基金,选择题-9,在我国,负责管理和处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是()。A.信达资产管理公司B.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东方资产管理公司D.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选择题-10,信用合作社属于()。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选择题-11,养老基金属于()。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选择题-12,共同基金属于()。A.存款型金融机构B.契约型金融机构C.投资型金融机构D.政策型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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