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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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贵州省水利厅2021年12月一、河道(湖)管理类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1在河道管理范围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2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3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4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5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5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
2、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7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7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的8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9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9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10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
3、掘的(水法、防洪法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13未经批准非法采砂的13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14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设立公示牌或者警示标志的15擅自移动、损毁、掩盖界桩、界牌和公告牌的15设置拦河渔具的16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倾倒垃圾、渣土的17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占用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18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贵州省河道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活动的19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采砂活动,或者在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的20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21二、水工程管理类22虽经水行
4、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22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23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26项目法人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29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30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的31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31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兴建涵洞、开挖隧洞、开采矿产资源影响工程蓄水和安全的32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者危害工
5、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33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在土坝坝面或者坝坡放牧;在水库溢洪道和排涝、输水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的.35侵占、破坏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观测、防汛、通讯、输变电、水文、交通等附属设施;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毁界桩、界碑、标识的.35在水利工程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和接线的36水利工程所有者、管理者或者经营者未在堤顶、坝顶及水闸工作桥上设置禁行标志;或者未禁止除执行防汛险、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的车辆在堤顶、坝顶及水闸工作桥上通行的37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水利工程或者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开展经营活动的38擅自占用农灌水源或者
6、从水库、引水、提水工程内取水、截水的39擅自在水利工程水域内设置或者增大排污口,排放污水、弃水以及改变水利工程原有功能、综合调度方案的40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开荒、挖洞、挖塘、建窑、弃渣、水产养殖的41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在地下输水管道、喑渠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米之间区域内种植深根植物的41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移动、覆盖、涂改、损毁保护标志或者破坏防护设施的42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或者接线的42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内,实施了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的43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工程
7、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43三、水资源管理类44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44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45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46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47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47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48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的49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49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50取水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50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51未安装计量设施的52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53伪造、涂改
8、、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54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54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建设项目的55未在取水口安装经法定检验机构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器具的57用水单位未加强节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58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程,每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对用水系统进行检测、统计和分析的58用水单位实际年用水量超过其年用水量30%的,未进行水平衡测试的59供水单位、用水单位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工作的60供水单位未采取先进制水技术,未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未定
9、期更新改造、将超过国家标准的供水网渗漏水量纳入供水成本的61供水单位未建立供水日常巡查与应急抢修制度,发现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不及时进行抢修的62未采用低耗水和循环用水等技术、设备和设施的62不按照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的63业主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63四、防汛抗旱管理类65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65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65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66防汛期,水库(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不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的
10、67水库(水电站)泄洪时擅自增大下泄流量的67泄洪前,有关部门未及时向下游相关部门和群众通报泄洪信息的68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抗旱救灾款物的68五、水土保持管理类69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69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70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71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治水土流失措施的72未按要求编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73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11、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74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砰石、尾矿、废渣等的75拒不缴纳或者拖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76开垦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的77在林地、山坡地滥取地土;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挖砂、采石或者滥挖中药材、滥采观赏石材的78侵占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的79承包治理荒山、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但未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的80未建设配套植物过滤带,未推广沼气,未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未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破坏饮用水
12、水源的80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81水土流失的情况出现的82六、水文管理类8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83不符合法定条件从事水文活动的8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文专用技术装备和水文计量器具的85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85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86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其相关监测设施的87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停靠船只等活动的89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等活动的90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过河设备、气象观测场
13、、监测断面的上空架设线路等活动的91汇交虚假水文监测资料的92使用未经审查的水文监测资料的93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94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类96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96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97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98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99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100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101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
14、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102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103建设单位明示或者喑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105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106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107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108建设单位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1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Ill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欺骅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112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15、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114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116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118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119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121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123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125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127施工单位未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129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
16、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30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131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133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134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136监理单位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的136监理单位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138监理人员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
17、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140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14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141检测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14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143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144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144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145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146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147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148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物、构筑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
18、要求,工程建设方案未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148项目法人责任酿成质量事故的150监理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150咨询、勘测、设计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151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152由于设备、原材料等供应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152对监督不到位或只收费不监督的1S3隐情不报或阻碍调查组进行调查的153八、涉水招投标管理类155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155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156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
19、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15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15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以行贿课取中标的16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20、取中标的16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16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162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4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
21、加投标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行政处罚的164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行政处罚的165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16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167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在订
22、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68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9九、安全生产管理类17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170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171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17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
23、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172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行为的173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17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175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行为的176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177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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