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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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降低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甲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甲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甲地区实际管辖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严谨,依法处置的原则。三、事故定级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对应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将食品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
2、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n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W级)以及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特别要求。(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主体为国务院:1 .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2 .国务院认定的其他I级食品安全事故。(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主体为省人民政府:1 .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州(市),造成或经评估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2 .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性趋势的;3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
3、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4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11级食品安全事故。(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主体为州(市)人民政府:1 .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 .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HI级食品安全事故。(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1 .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
4、其他IV级食品安全事故。上述中毒人数,是指经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确定的符合病例定义的人数,而不简单以事件涉及的人数,或者是口述有症状的人数来确定中毒和伤害人数。(比如,2022年3月24日在甲地州(市)甲地县(市)区甲地小学发生的一起疑似食用液压油污染的豆腐干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最初该州(市)报送的人数是86人,但经医院和疾控中心确定,符合临床病例定义的仅有10人,达不到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就只是食品安全事件,而非食品安全事故。)(五)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特别要求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由于涉及人数多、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容忍度低,其调查处置实行提级管理。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且发生死亡病例的,按特
5、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标准开展调查处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或50人以下出现死亡病例的,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响应标准开展调查处置;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n级响应标准开展调查处置;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响应标准开展调查处置。对于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已经产生舆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不受事故分级标准限制。但在事故定级时,仍按照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故等级。比如,2022年4月22日在甲地州(市)甲地县(市)区甲地完小发生的学生呕吐腹
6、泻事件,最终确定符合病例定义人数为10人,在事件处置中,按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提级管理的要求,启动IV级应急响应开展调查处置,但在定性上,按照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判定符合病例定义人数10人达不到事故级别,故仅确定为食品安全事件,而非食品安全事故。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区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甲地区人民政府是甲地区实际管辖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成立甲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任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任副总指挥
7、长,区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省、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担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
8、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分析评估,提出事故级别建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定性为一般(IV级)的食品安全事故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食安办报告一般(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向区委、区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区食安办认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及以上的,由区人民政府、区食安办负责向市食安办报告。
9、(三)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作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参与单位,在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中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商标侵权和广告违法的调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处置牵头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区农业农村
10、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禽畜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有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及时提供全区可用医疗机构床位数等医疗资源;提供食品安全有关标准解答;组织开展食品留样、呕吐物、排泄物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和建议。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全区范围内因突
11、发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状态下,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粮食;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依法进行处理。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负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及校内食品经营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
12、处理,并督促学校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组织学生就医、停止供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区文化和旅游局:协助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助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和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协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装备及有关产品的保障供给;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有害网站。区水务局:负责城乡供水和饮用水水源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
13、危害。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养老机构(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当地政府开展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相应的责任。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新闻办):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指导事故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对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期间有关网络舆情进行监测,指导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区纪委区监委:负责对国家行政
14、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区食安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分析评估,提出事故级别建议;向市食安办、区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区人民政
15、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四)工作组设置及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区应急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1 .事故调查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区级卫健、公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纪委区监委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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