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docx
《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2023年5月8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以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
2、医疗活动。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政府举办、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持续发展,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保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领导,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各自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第五条市和区、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并对院前医疗急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展改
3、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应急、医疗保障、自然资源、民政、大数据管理、文旅广电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工作。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第七条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良好氛围。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教育活动。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由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负责实施。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是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彳王务的医疗机构,由急救中心及其设立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以及急救网络医院共同组成。市和区、县(市
4、)人民政府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设置纳入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应当布局合理,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救护车。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内应当配备符合院前医疗急救要求的急救设备和相应数量的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等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应当安装统一的警示灯具、警报器,喷涂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上使用含有“120急救字样以及易与院前医疗急救标识混淆的标志图案。第十条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急救中心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调度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急救呼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沈阳市 医疗 急救 管理条例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959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