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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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规建函(2023)580号)各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已经合作区执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2023年5月22日第2/2023号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检验第三章规划条件核实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
2、合作区”)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效能,鼓励企业打造高品质建筑、环境空间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珠海经济特伙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合作区范围内建设工程(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规划检验和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第三条定义为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下列用词的定义为:(一)“建设工程规划检验”,是指建设工程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至规划条件核实前的建设阶段,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下称“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核查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
3、划许可要求的行政行为;(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核实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行政行为。第二章规划检验第四条检验事项建设工程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开展施工放线规划检验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规划检验;建设工程为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开展施工放线规划检验和地下管线覆土规划检验。第五条检验节点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申请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各类规划检验时间节点的要求如下:(一)建筑工程施工放线规划检验应在施工放线完成后,建筑工程开工前;(二)建筑工程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规划检验应在商品房屋达到预售
4、许可条件,申请预售许可前;(三)市政工程施工放线检验应在施工放线完成后,开展施工前;(四)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覆土规划检验应在隐蔽性管线工程敷设完成,开展覆土施工前。第六条检验受理建设单位应当在第五条规划检验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委托具备相关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规划检验测绘,取得规划检验测绘成果后,向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申请开展建设工程规划检验。第七条检验标准建设工程规划检验合格的评定标准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现行标准执行。第八条检验结果建设工程满足规划检验合格要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七个工作日内对规划检验测绘成果予以确认。第三章规划条件核实第九条受理前提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一)申请核实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已全部完成;(二)申请核实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已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规划条件核实测绘,且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四)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要求具备的条件。第十条分期核实经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批准可分期建设办理多个工程规划许可的建筑工程,可按批准的分期内容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未经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批准分期建设的建筑工程,不可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批准分期建设的建筑工程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时,其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在首期规划条件核实中核实。因涉及社会利益或政府决策调整的,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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