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实务保险原理实务第6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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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机动车辆保险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对象及其种类(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对象 1.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国外称之为汽车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对象: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有有效行车证和号牌的机动车辆。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有: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等。2.机动车的种类。一是按使用性质分:营业车辆和非营业车辆;二是按所有权分:公有车辆和私有车辆;三是按种类分: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等。3.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一是以机动车辆本身为保险标的的车辆损失险;二是以
2、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第三者责任险;三是交通强制保险。4.机动车辆保险的主要特点 a.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不定值保险;b.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主要是修复;c.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采用绝对免赔方式;d.机动车辆保险采用无赔款优待方式;e.机动车辆保险中的交强险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二)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 1.基本险。一般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予赔偿;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
3、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附加险 a.车损险的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b.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c.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即只有投保了车损险和三责险才能附加此险。二、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1.碰撞责任。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一般因碰撞责任造成的损失,除驾驶员故意行为外,无论驾驶员有无过失
4、,保险人均负责赔偿。2.非碰撞责任。它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需注意的是:只限于驾驶员随车照料。(与附加险中的车辆停驶损失险的区别)3.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即保险车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减少车辆损失,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如:保险车辆受损后,雇人在事故现场看守的合理费用,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可以赔偿。(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主要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5、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三)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三、机动车辆保险的责任免除(一)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主要包括:自然磨损、朽蚀、轮胎单独损坏;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到的损失;遭受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修理继续使用造成的扩大损失;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玻璃单独破碎等。(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
6、除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或允许的驾驶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例如:我校的所有车辆均由我校统一办理了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后,一辆大轿子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双方都受到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坚持的原则是: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款,即保险人赔偿受害人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驾车撞伤了其家庭成员或撞坏了他家的所有财产或他代管的财产,保险人不负责;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驾车撞伤了其家庭成员或撞坏了他家的所有财
7、产或他代管的财产,保险人不负责;,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三)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共同的责任免除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政府征用;2.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车辆;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厂期间;5.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露;6.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7.保险车辆肇事逃逸;8.无驾照、驾照不符等不合法驾驶;9.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以及各种间接损失;10.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11.全车被盗抢。,(四)交强险的责任免除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3.
8、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4.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各种间接损失。四、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一)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投保车辆损失险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给予赔偿的最高金额。a.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照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b.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照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c.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总之,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注意: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实际价值是指同类车型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
9、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的最高限额,采取的是按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的确定方式。1.对摩托车、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5、10、20万元;2.对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 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10、20、50、100、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投保人投保时可以根据不同车辆的类型与保险人协商选择确定第三者责任险按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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