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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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个人合资企业和合 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企业”,早汉语中本来没有,从日语中翻译而来。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企业的特征,1、企业是连续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商业服务的经济组织。2、从企业设立的目的来看,企业以营利为其活动宗旨。3、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企业的分类,1、公用企业和非公用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3、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4、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2、企业,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回首页,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含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回首页,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
3、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回首页,课堂练习,1、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只能是下列的()。A.美国公民甲B.中国公民乙C.中国企业的分支机构D.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4、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个人独资企业法,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回首页,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法人、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回首页,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如果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
5、明,投资人的家庭财产就要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课堂练习,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000年)A.实际投资额 B.登记出资额 C.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 D.企业的全部不动产,课堂练习,2、下列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A.国家公务员 B.警察 C.无业人员 D.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回首页,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6、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回首页,2、投资人的财产和企业财产的区别,(1)投资人申办个人独资企业要申报出资,这一出资的财产与投资人的其他财产不同。(2)企业应有一定稳定独立的资金,这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3)将两者的财产加以区别,有利于计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3、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和以个人财产出资承担责任不同。,回首页,(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7、第三人。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回首页,(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取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回首页,课堂练习,1、投资人委托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
8、不得进行的行为有():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B.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C.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D.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3、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1、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招用职工,应当依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3、依法申请贷款、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4、应当依法纳税。5、拒绝摊派权。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回首页,课堂练习,1、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
9、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课堂练习,2、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是()。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
10、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1、含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 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回首页,(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
11、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起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5、注销登记。,回首页,注意,投资人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在以其个人其他财产进行清偿时,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投资人的生活必需品、社会保险金以及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不能被强制用于清偿债务。,随堂演练,1、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
12、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1、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2、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以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3、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
13、营业执照。5、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7、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业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对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8、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9、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
14、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或者清算期间隐匿或者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登记机关及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1、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登记
15、机关的上级部门的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或者超过法定时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二、普通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回首页,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16、(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1、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回首页,2、合伙企业的分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回首页,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含义和特点1、含义: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
17、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回首页,2、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回首页,(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 确定的承担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
18、人都有清偿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是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回首页,举例:甲、乙、丙三人举办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10万元,乙以房产出资,丙以劳务出资。某日,甲、乙、丙三人同时对外签订了150万元的合同,债务到期后无法履行,此时企业的财产总额为40万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先以要求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合伙人甲、乙、丙三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
19、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回首页,2、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审批文件、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若设立分支机构,则还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课堂练习,1、某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时,下列人员不得成为合伙人的有()A 甲声明
20、对企业的债务最多只承担1万元B 乙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8岁的儿子名义入伙C 丙是2年前被开除的警察D 丁于3个月前刚被刑满释放,课堂练习,2、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是()(2007年考试题)A 上市公司B 集体企业C 国有独资公司D 国有企业,课堂练习,3、关于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合伙人以实物出资,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B 合伙人以实物出资,必须委托法定评估机构C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D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课堂练习,4、下列选项中,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有()A 1个具有完全民事行
21、为能力的自然人B 10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C 1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1个法人型企业D 9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1个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合伙企业财产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回首页,(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未分
22、配的盈余、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财产权利。(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回首页,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1)合伙企业财产的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占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独立的每一个合伙人。(2)合伙企业财产的完整性。所谓完整性,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存在,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权益的表现方式,仅是依照合伙协议所确定的财产收益份额或者比例。(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
23、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回首页,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1)除合伙协议另有协议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回首页,课堂练习,1、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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