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ppt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ppt(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罗湖区国家税务局,目 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
2、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第六十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出台,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制造业投资增速下滑,企业自身投资能力不足、外部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
3、。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改善企业现金流,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2014.01.01,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政策解读:一、如何理解“新购进”75号文件所称新购进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存量资产,企业
4、2014年以来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优惠政策范围。二、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如何把握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 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三、“购进”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
5、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四、六大行业的界定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五、缩短折旧年限 缩短折旧年限,是相对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而不是企业的会计折旧年限。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6、。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二、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
7、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政策解读:如何理解“单位价值”单位价值,即以货币计量的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成本)。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政策解读:一、如何理解“专门用于研发”75号文件所称“专门用于研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
8、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同时规定,实际发生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二、新、旧加速折旧政策能否择优享受?企业的资产如果既符合64号公告规定,又符合国税发200981号文件的规定,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中相关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最优的政策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9、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政策梳理,注:缩短折旧年限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 加速 折旧 税收政策 解析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905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