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务教学资料》第八节专利申请的复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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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节 专利申请的复审,2,一、机构介绍二、审查原则三、审查方式四、审查决定五、回避制度六、更正制度七、驳回请求八、司法救济九、判决执行,第一部分 概要,3,一、机构介绍1、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 技术专家,和 法律专家组成,主任(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副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 其他副主任,4,一、机构介绍,专利复审委员会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立案及流程管理处,光电申诉处(六),机械申诉处(一),研 究 处,化学申诉处(五),医药生物申诉处(四),行政诉讼处,外观设计申诉处(八),办 公
2、 室,通信申诉处(三),电学申诉处(二),材料申诉处(七),人事教育处,5,一、机构介绍,2、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出庭应诉。,6,一、机构介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3156号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国家知识
3、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一、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二、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理;三、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应诉工作;四、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确权和侵权技术判定的研究工作;五、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委托,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7,二、审查原则,1、合法原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依法行政,复审请求案件(简称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简称无效宣告案件)的审查程序和审查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8,二、审查原则,2、公正执法原
4、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为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地履行审查职责,不徇私情,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判断,作出公正的决定。,9,二、审查原则,3、请求原则复审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都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启动。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审查请求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出外。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10,二、审查原则,4、依职权审查原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所审查的案件依
5、职权进行审查,而不受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证据的限制。,11,二、审查原则,5、听证原则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应当给予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针对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即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已经通过通知书、转送文件或者口头审理过程中已经被告知过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在已经根据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决定变更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情况下,应当给予变更后的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12,二、审查原则,6、公开原则除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保密的案件(包括专利申请人不服初审驳回提出复审请求的案件)以外
6、,其他各种案件的口头审理应当公开举行,审查决定应当公开出版发行。,13,三、审查方式,1、合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审查的案件,应当由三或五人组成的合议组负责审查,其中包括组长一人、主审员一人、参审员一或三人。对下列案件,应当组成五人合议组:(1)在国内或者国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涉及重要疑难法律问题的案件;(3)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案件。合议组意见的形成: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独任审查对于简单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查。目前尚未执行过,14,四、审查决定,1、审查决定的构成审查决定的著录项目法律依据决定要点案由决定的理由结论附图,15,16,17,18,19,四、审查决定,2、审查决定
7、的出版除所针对的专利申请未公开的情况外,决定正文全文公开出版。对于应当公开出版的审查决定,当事人对审查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生效后,审查决定与判决书一起公开。,20,五、回避制度,合议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实施细则37条,审案人员:(一)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四)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合议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回避。,21,五、回避制度,回避请求的提出书面方式提出,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证据回避请求的处理书
8、面方式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22,六、更正制度,受理的更正通知书的更正审查决定的更正明显的文字错误视为撤回的更正其他处理决定的更正,23,七、驳回请求,对于已经受理的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经审查认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后,作出驳回复审请求或者驳回无效请求的决定。,24,1、可以请求司法救济的情形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其他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司法救济,25,2、诉讼时效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起诉。邮寄的各种文件,自
9、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不服,国内当事人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涉外当事人应当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上诉。,八、司法救济,26,3、管辖法院应当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一审行政诉讼案归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二)第十七条)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提出的上诉案件,归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八、司法救济,27,九、判决执行,1、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撤销后
10、,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重新作出审查决定。2、因主要证据不足或者法律适用错误导致审查决定被撤销的,不得以相同的理由和证据作出与原决定相同的决定。3、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审查决定被撤销的,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在纠正程序错误的基础上,重新作出审查决定。,28,第二部分 专利申请的复审,单方当事人参与,29,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驳回决定,提起复审请求,3个月内,一、复审程序的审查流程,30,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合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是否同意撤销驳回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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