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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食服务业涉税知识讲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叶灶树,主讲:,课程提纲,3,4,1,2,3,饮食业发展概况及税收动态,饮食业税收热点难点问题,饮食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饮食业纳税风险提示,1,一、饮食业概况及税收动态,饮食业涉税知识,2,发展地位作用,税收贡献,涉及税费种及税法变化,1、餐饮业发展概况、地位和作用,国家或者城市繁荣的重要标志,政策上率先开放的行业,发展很快,零售额连续17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拉动消费,吸纳社会就业,促进其他行业发展,3,2、饮食业税收贡献,餐饮业税收业已构成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三年我省每100元餐饮业GDP贡献地方税收8.8元
2、,相当于我省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我省餐饮业近三年缴纳地方税款(亿元),4,我省餐饮业近三年地方税负,我省06-07年住宿餐饮业地方税收占全国的比重单位(亿元),5,我省06-07年住宿餐饮业主要税种比重,6,3、饮食业涉及税费种及税政变化,营业税,所得税(企业、个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社保费,法规变化,7,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营业收入5%(娱乐业为20%),(注: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营业税7%(或5%或1%)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8,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或(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额)
3、税率,适用税率为25%,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18%、20%、22%、24%、25%),9,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企业对员工工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取查账计征方法纳税的,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企业应代扣代缴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10,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
4、税法上列举的应税凭证(主要包括合同、证照和账簿),均应缴纳印花税,合同的税率从万分之零点五到千分之一不等。,房产税,纳税人自有房产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纳税义务人一般是房屋产权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缴纳,每平米税额从0.6元到30元不等。,车船税:拥有车船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11,社保费和堤围防护费,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缴纳。,堤围防护费:以从事生
5、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堤围防护费缴费义务人,以营业收入按当地规定的比例(很小)计缴。,12,(2)近年税法调整,1、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是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3、05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两次修订,最新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4、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施行5、新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6、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和内资企业、国内人员一样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3,营业税,企业所得
6、税,个人所得税,房产土地税,印花税,社保费,二、饮食业税收热点难点问题,饮食涉税,14,其他,营业税方面问题,1、计缴营业税时常见的几个问题,2、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变化,1、计缴营业税时常见的几个问题,(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饮食业的附带销售行为缴税问题(3)饮食业提供娱乐活动计缴营业税问题(4)收支抵冲的问题(5)计缴营业税的营业额问题(6)赠送消费券问题,15,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1)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单消费,购消费卡,不开发票,16,吃饭,(2)饮食业的附带销售行为缴税问题,
7、卖烟酒等,卤熟制食品,外卖,17,(3)饮食业提供娱乐活动营业税问题,有吃有唱,美好生活,吃税率5%唱税率20%吃唱分开,18,卡拉OK,(4)收支抵冲的问题,以吃抵费,该记收入记收入该记费用记费用,19,(5)计缴营业税的营业额问题,信用卡结算餐饮、客房取得的收入,可按扣除支付给银行2%手续费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吗?,NO!,应全额计税,20,(6)赠送消费券问题,吃200 送,持获赠券吃饭吃300,只付200按200元确认收入,21,2、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实施细则政策变化,(1)营业税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劳务的提
8、供方和接受方只要有一方在境内,就属于应税劳务。(3)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要视同发生应税行为。(4)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22,企业所得税方面问题,3、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4、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特别注意的问题,5、收入、费用、资产处理方面应注意的问题,3、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2008年底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
9、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地税,国税,23,省地税国税联合文件:粤国税发200920号一、2009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登记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其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金比例超过25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第二点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总局如对该问题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总局文件:国税发2006103号二、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
10、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包括货币投资和非货币投资,下同)确定征管范围归属。即:办理了设立登记但不符合新办企业标准的企业,其投资者中,凡原属于国家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高于地方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的,该企业的所得税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反之,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征管的企业和地方税务局征管的企业投资比例相等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施后 应特别注意的
11、政策变化,24,总分机构缴税问题,扣除原则和扣除标准,(1)总分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在跨省、跨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由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然后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按分配的数额就地预缴,总分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A、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B、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C、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
12、不就地预缴,D、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不需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25,扣除标准,扣除原则,26,所得税前扣除原则,27,企业所得税前主要扣除项目的标准,工资薪金(据实)、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工会经费(2%)五险一金(国家标准缴纳可扣除)补充保险:在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的,准予扣除(4%)商业保险: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借款费用及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税前扣除),28,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部分且不超过营业收入5)、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
13、业)收入的15%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间管理费用(发票、证明文件)及对外支付手续费和佣金(服务合同确认收入的5%以内)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固定资产的折旧(直线法、年限规定、残值)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摊销,企业所得税前主要扣除项目的标准,29,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公益性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30,5、计缴企业所得税中在收入、费用、资产处理
14、方面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完整保存销售收入所附原始凭证(2)注意区分期间费用与成本的界限(3)向特许权经营店、加盟店、连锁店收取的费用也应作为应税收入处理(4)总店转让给分店资产入账价值应符合独立企业之间交易价值,31,个人所得税方面问题,6、关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前扣除费用标准问题,(1)业主、投资者本人工资税前问题 不得税前扣除,生计费用可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每个业主或投资者可扣除的费用标准为24000元/年或2000元/月)予以扣除(2)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薪金允许税前据实扣除。(3)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
15、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4)合理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其他的费用扣除应按国税发199743号文的规定执行,32,7、关于需要确认为利息、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几种特殊情形,(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除股本溢价外的资本公积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
16、增个人资本,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3,8、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除以12,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小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该计算纳税办法一年只允许采用一次。(举例说明),34,例如:20
17、08年12月李某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2100元。要求: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以12,商数为12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40010%25=141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002000)5%=5(元);最后,李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155=1420(元)。如果李某当月工资为1900元 费用扣除额2000元与工资1900的差额为100元,奖金14400元减去100元后的余额为14300元,14300元除以12等于1191.67元,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
18、2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400-(2000-1900)10%25=1405(元)。,35,9、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安置费等计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再减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此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年限数,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举例说明)安置费收入
19、:对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36,例:张某在振华钢厂工作20年,2008年12月因企业不景气被买断工龄,厂方向张某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张某缴纳“四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8000310000=6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60000-64000=96000(元);将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摊,张某虽然在该企业工作20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元12=8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20、;应纳税额=(9600012-2000)20%-37512=9900元。,37,10、企业发放的各种福利、误餐补助、免费旅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A、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中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B、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C、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的扣除限额按当地财政局的标准执行 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
21、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8,11、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平常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自行申报的问题,个人在一个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9,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方面问题,12、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房屋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出租房屋征收房
22、产税,应由出租方即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但出租主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主管地产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纳税检查中找不到出租人的,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根据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40,13、对企业将自有的房产作为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的房产税问题,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是指不高于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因此对企业供作职工宿舍用具不收房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属于该政策规定的免税房产,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23、,41,14、关于调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问题,自2007年1月1日起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为什么要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呢?,42,印花税方面问题,15、关于印花税相关问题,(1)电子合同(2)合同无确定金额(3)合同不兑现(4)实际结算金额 与合同不一致,43,(1)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及发生业务不签订合同,是否征印花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印花税应税合同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其中,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
24、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凡书立、使用、领用上述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也应视同相关业务的合同,计缴印花税。,44,(2)合同签订时不能计算 金额情况下的贴花问题,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45,(3)关于不兑现或不按期 兑现的合同的贴花问题,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
25、按照规定贴花。,46,(4)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47,社保费方面问题,16、社会保险费方面的问题,(1)社会保险可买可不买吗?(2)企业员工社会费向什么部门申报缴纳?(3)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有强制措施吗?(4)临时工是否可以不参保?,48,(1)社会保险费可买可不买吗?,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6、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义务。社会保险费由缴费个人和缴费单位按规定比例,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一并申报缴纳。缴费单位在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义务时,缴费个人不得拒绝,缴费个人拒绝的,缴费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地方税务机关处理。,49,(2)企业员工社会费向什么部门申报缴纳,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广州等12个市地税部门按照中山等8个市模式进行地税部门社保费的全责征收。地方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征收、划解、追欠查处、管理、检查等工作,社会保险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解释、参保登记、待遇
27、界定、个人账户的管理和待遇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划拨、核算和监管工作,形成了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部门管理发放、财政部门实行监督的社保费征收管理体系。,50,(3)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有强制措施吗?,缴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或代扣代缴的,经县以上(含县级)地方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缴费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51,(4)临时工是否可以不参
28、保?,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的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52,其他方面问题,17、申请退税为何需要较长时间,退税程序,上半,三、饮食业涉税优惠政策,安置特殊人员税收优惠,房产土地使用税优惠,延期缴纳税款优惠,优惠,54,四、饮食业纳税风险提示,58,定义及案例,风险表现形式,法律责任,征管举措,饮食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涉税风险,主任科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苏伟雄 管理学硕士
29、,第三部分饮食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安置特殊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招收录用下岗再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饮食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按4000元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时限从200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对2008年底前已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在2009年1月1日后申请相关税收减免,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为止。,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
30、,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可据实扣除,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在企业所得税之前加计扣除。但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享受此政策。在计征营业税时,可按每位残疾人每年减征营业税3.5万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
31、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例外情况: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3.安置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
3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对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批,给予减征或免征优惠。,减免条件(新):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
33、,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的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并符合以下三项原则之一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照顾(旧):(一)企业连续3年亏损,且年度职工月人均收入不高于亏损企业税前可扣除计税工资标准的;(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重大损失,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三)属于国家政策扶持的企业或者由于政策性亏损而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三、延期缴纳税款的优惠 对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延
34、期缴纳税款,但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条件: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所属时期的最后一天纳税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余额,第四部分饮食业涉税风险的相关问题,一、何为涉税风险?企业纳税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缴了税或者少缴了税。企业涉税风险
35、包括:未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而导致的现存或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因未主动利用税法安排导致的应享受税收利益的丧失。,案例一:,少开、不开或开出假发票偷逃税款 某海鲜酒家是查帐征收企业,群众举报,该企业经常以财务休假、发票用完等借口拒绝开发票给顾客,或者开出其他单位如金钻潮庭酒家、金华安酒楼的发票给顾客,偷逃税款。某市地税稽查局派员对该大酒店2005年、2006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稽查人员分别与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在大量证据材料面前,酒店经营者承认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问题,并且营业收入中开具假发票不入账;客户不需开具发票的收入不入账。根据该酒店的偷税违法事实及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稽
36、查部门作出企业补交税款11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和作出1倍的罚款的处理。,案例二:,设置“真假两套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深圳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娱乐、桑拿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经检查核实,该公司主要采用设置“真假两套帐”方式隐瞒营业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国家税款。其具体做法是:会计人员先按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归集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入帐、制作报表,形成一套反映酒店真实经营情况的“真帐”;然后在从真帐中抽取一部分原始凭证在制作一套假帐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达到偷税的目的。经核实,2001年-2004年6月,该酒店共取得营业收入2.78亿元,仅向税务机关
37、申报收入1.23亿元,隐瞒收入1.55亿元,共偷逃营业税26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6.6万元、企业所得税724.3万元、教育费附加79.8万元及文化事业建设费363.5万元。2001年-2003年偷税比例分别为70.43%、78.35%和80.78%。据此,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酒店作出了了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共计6494万元的处理,并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2005年3月18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对该酒店及其7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4月20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5月19日公开宣判,认定该酒店犯罪偷税罪,判处罚金170
38、5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犯偷税罪,根据情节轻重及案发后的具体表现,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20万元;总经理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1万元,历任的5名财务人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50000元不等,二、涉税风险表现形式(一)关于发票方面 发票的作用:1.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2.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3.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饮食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主要表现:(1)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2)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3)使用虚假发票;(4)转借、
39、转让、代开发票;(5)对客户实行开票和不开票两种消费价格;(6)开票的日期没有严格填写。,(二)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1.设置账外账 2.收支抵冲,少计营业收入 3.不按规定及时确认收入,(三)混淆经营收入,套用低档税率 1.兼营娱乐业时,向客人提供饮食服务发票或未分别核算,申报时按饮食业申报缴纳营业税。2.将招牌菜批量生产后,在门店、商场、超市销售,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率差使部分餐饮企业将堂食收入记入外卖收入按低税率进行申报。,(四)不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人员流动性大 厨师、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的工资,三、违法责任及税务机关的执行依据(一)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40、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根据征管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该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二)偷税的法律责任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41、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处罚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
42、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三)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43、,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五)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
44、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赁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2.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
45、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4.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5.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七)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的情形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
46、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八)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情形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九)离境清税的规定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
47、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企业执照。,四、广东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的主要措施(一)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的作用:1.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 2.有助于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 3.可为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案源4.可为纳税信用等级
48、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充分依据,基本工作思路 全面开展、三管齐下、部门联动、健全机制1.全面开展:在全省全面开展评估工作。2.三管齐下:案头评估(人工指标分析)、软件评估(指标分析)和模型综合分析三种业务处理模式一并应用。3.部门联动:各级、各业务部门、技术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参与,互动协作。4.建立机制:探索和逐步形成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二)在线开具发票 用票户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的发票在线应用子系统,填写并提交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用票户提供的数据进行系统加密,并授权用票户打印出纸质发票的过程。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两者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并在开具发票时
49、打印在发票票面上。,(三)发票抽奖 1996年,广东在全国率先使用定额发票,改变了过去发票由单位自己填写的情况,杜绝了发票由单位自己填写而出现“大头小尾”的弊端。2000年开始试点发票抽奖,以此来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积极参与,达到维权护税、以票管税的目的。,(四)行业专业检查和重点稽查 1.有计划地对饮食业户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2.广东税务、公安、财政等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行动,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五)纳税信用分级管理1.评定方式:按照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根据得分高低,将企业依次评定为、D四个等级。2.目的:让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的纳税人获政府优待和褒奖,让有偷、逃、骗、抗税行为的失信者因失信而付出高昂代价,建立征纳双方诚实守信、互尊互重的新型关系。,3.动态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收入、虚假申报、故意偷逃税、伪造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企业,降低其信誉等级层次,实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4.部门联动:联合工商、国税、海关、外汇、质量技术监督、劳动社会保障等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工作。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向其他执法部门开放有关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总之,企业规避涉税风险的最好方法是树立风险控制观念,依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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