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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宣贯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2011年6月14日,目 录,细则主要内容调整,2,生产许可工作概况,产业政策,3,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质检总局2010年第90号公告,生产许可目录,审批权限调整,根据总局2006年第136号公告、2009年第16号公告以及2010第89号公告,自2006年9月5日起先后分三批共计20类45个产品品种下放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和产品品种数,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8个规范性文件发布,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3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规定7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8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公布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公告 共涉及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61类产品,101个产品品种的101个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细则发布,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细则修订情况,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细则重大变化,1、法律地位
3、提升2、更加科学合法可操作3、改为国家正式出版物,一、生产许可工作概况,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细则名称与排序,溶解乙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溶解乙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钢筋混凝土热轧钢筋)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冷轧带肋钢筋),细则框架,1 总则2 工作机构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2 企业实地核查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 审定与发证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应
4、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2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5.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5.5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6 证书和标志6.1 证书6.2 标志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8 监督检查9 收费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1 附则附件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附件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申请书附件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附件4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附件5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附件6检验报告,二、细则主
5、要内容调整,主要内容增加1章、2节、4个附件,细则主要章节附件变化,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1.1 执行总局第130号令及有关规定,.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公布,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划分为3个产品单元、12个产品品种,其规格型
6、号见表1。,调整,1.3 限定于对企业生产行为要求,第一章总则,.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1.4 执行标准修订细则,第一章总则,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
7、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1.5 增加第五节重大许可事项听证,第一章总则,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国家、审查部、省级、检验机构,第二章工作机构,2.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关注有关文件,网上公布的信息为最新检验机构情况。,
8、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三章取证基本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涉及6个重要产业政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
9、符合其规定。,主要内容是条例第九条,第四章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2 企业实地核查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 审定与发证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四章许可程序,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建筑用钢筋,“产品名称”栏填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产品品种和规格型号栏填写。,申请书填写,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 请 书 产品类别:建筑用钢筋 产品名称: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企业名称:xxxxx(公章)联系电话:x
10、x xxx 联 系 人:x x x 申请类别:发证迁址增项其他 申请日期:2011年x月x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四章许可程序,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例如:1、普通热轧钢筋(含钢坯)HRB 400E 1020mm 2、热轧光圆钢筋(含钢坯)HPB300 812mm,证书填写,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
11、符合”和“不符合”,“合格”和“不合格”,“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关于企业核查办法中不符合项名称的调整,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增加附件4:轻微缺陷项汇总表,细则4.2.6规定: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关于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的规定,细则4.2.2 规定“企业实际生产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委派一名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观察员一般由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行政人员担任。”,第四章许可程序,-细则和审
12、查工作规定规定了观察员的有关职责和要求,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关于观察员参加实地核查的规定,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对审查组和被核查企业在核查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协调企业为审查组实地核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维护现场核查秩序,督促被核查企业按照审查组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并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细则4.2.5规定,审查组应当将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复印件1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细则4.2.6规定,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细则8.9 规定,
13、“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作为重点后续监督检查内容。,关于增加获证企业存在轻微缺陷应当整改的情况,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视为企业审查不合格。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和社会异常事件等。,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审查组实地核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审查组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会同观察员签字,按企业实
14、地核查不合格处理。(一)企业无正当理由,未按企业实地核查计划进行实地核查的;(二)在实地核查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恢复生产的;(三)企业实际住所、生产地址、产品与申请材料不符的。第二十六条 企业向审查组提出推迟核查要求时,审查组应告知企业与审查组织单位联系,在未接到审查组织单位通知前,按原实地核查计划进行。,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
15、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第四章许可程序,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起草说明:应根据各产品的特点,参照附件所列检验报告格式确定本产品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统一抽样单和检验报告格式(附件5),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增加获证企业信息公告发布期限,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章许可程序,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五
16、章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2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出厂检验项目5.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5.5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五章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第五章审查要求,5.2 企业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起草说明2:此条的检测设备为企业生产过程及完成出厂检验项目应必备的设备,应当有精度要求;起草说明4:列表下加“注:企业配备的
17、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质量安全”调整为“生产许可”,6.2.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05-001-新证书号为终身制,到期提前六个月申请换证。,第六章证书和标志,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质量安全”调整为“生产许可”,第六章证书和标志,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对因企业增项、迁址、名称变更、重新核查、期满延续而换发或因损坏遗失补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编号
18、保持不变。对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编号不得再次使用。,证书编号要求,第六章证书和标志,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六章证书和标志,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关于标志和编号的规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即到2012年1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包装物。,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
19、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8.1 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8.2 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8.3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增加监督检查一章,第八章监督检查,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8 监督检查8.4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8.5 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
20、录是否健全。8.6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8.7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增加监督检查一章,第八章监督检查,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8 监督检查8.8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8.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增加监督检查一章,第八章监督检查,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调整,“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6
21、69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3号),按照下列规定收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企业申领一个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取2200元;申领两个以上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对每类工业产品分别收取2200元。其中:对同一个类别工业产品,企业申领两个以上产品单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规定收费标准的20%收取审查费。,关于审查收费标准文号的调整,第九章收费,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九章收费,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关于谨防个别单位借发证之名向企业索取
22、费用的郑重声明根据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全国唯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授权发证单位。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证企业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打印并寄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免费公布获证企业相关信息。证书的公布和发放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发证或公告之名向企业索取费用均属违法行为,请企业保护自身利益,谨防上当。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九年六月九日,第十章人员守则,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0.1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10.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10.3 服务
23、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10.4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第十一章 附 则,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11.3 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原(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作废。,二、细则主要内容调整,三、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原则性,行政强制 令行禁止,专业性,依托专业技术,时效性,一定历史时期登上历史舞台,广泛关注,全社会重视 多部委协同开展工作,三、产业政策
24、,生产许可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生产许可,产业政策,日常发证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反馈与协作,跟踪产业政策动态调整工作,三、产业政策,不同产品的产业政策重要程度受多方因素影响,受固定资产投资拉动钢筋水泥市场繁荣,人与环境矛盾日益突出高污染 高能耗 资源消耗行业备受关注,三、产业政策,严格核发生产许可证 控制企业数量,日常发证管理,2002,2011,1000,200,带肋钢筋产品发证情况,三、产业政策,跟踪产业政策动态调整工作,发布632号文 编写水泥钢铁白皮书,2006年一系列产业政策出台,紧急修订水泥钢筋细则,38号文和7号文出台,在本次细则修订中全面贯彻,122号公告出台,三、产业
25、政策,工信部2010年122号公告及其附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于2010年10月13日发布实施,.2005年国发40号令淘汰类目录-十五个行业-399条目,.2010年工信部122号公告淘汰目录-八个行业-502条目,新增,调整,解释说明,三、产业政策,热轧钢筋,三、产业政策,最重要的热轧钢筋产业政策文件,三、产业政策,122号文淘汰内容完全覆盖40号令1.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2.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2013年)3.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4.24平方米及以下铬矿、锰矿带式烧结机 23.I级螺纹钢筋产品 24.级螺纹钢筋产品(按建筑行业用钢标准和建筑规范要求淘汰),三、产业政策,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工作原则,三、产业政策,光圆钢筋无证查处问题解释,2008年2月7日 11号公告,光圆钢筋开始查处,2008年10月 热轧钢筋细则修订,Thank You!,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刘涛邮箱:办公电话:588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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