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docx
《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充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第三条【基本原则】地方储备粮管理坚持政府主导、规模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分级储备、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省级储备为主
2、,设区的市、县(市、区)储备为辅。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储备规模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储备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本级地方储备粮计划和动用方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督检查,对下级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本级储备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卜贴,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并对预算
3、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农业发展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地方储备粮所需贷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第六条【承储企业职责】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当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承储的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第七条【社会储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合理商业库存,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自主储粮。第八条【京津冀协同】省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产业发展、异
4、地储备、市场监测、行业人才、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信息共享、交易服务、应急保障、监督检查等协同机制,提高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第九条【鼓励创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承储企业应用粮食储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高标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粮库信息化建设,提高绿色科学储粮能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储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储粮技术创新及应用。第十条【计划管理】地方储备粮实行计划管理。地方储备粮计划包括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品种结构、质量要求等内容。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总量计划和本省实
5、际需要,拟订全省和省级储备粮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上一级下达的储备粮计划,制订本级储备粮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完成上一级下达的储备粮计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储备规模,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储备粮储备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三至五年调整一次。第十一条【储备品种】地方储备粮主要为小麦、玉米、小麦粉、大米和食用植物油。全省小麦等口粮品种(含成品粮)所占储备规模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
6、规定和粮食应急储备需要,建立适度规模的成品粮储备。第十二条【收购、销售计划】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备粮计划,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达。承储企业应当按照地方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确定的数量、品种、质量、完成期限等要求,完成收购、销售任务,并及时将计划执行情况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三条【合理布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相对集中、调度便利、储存安全的原则,对地方储备粮储存地点进行合理布局。第十四条【具备条件】地方储备粮承储企
7、业应当具备与其承储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保管、质量安全检验等能力,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发现承储企业存在不适合储存地方储备粮的情形,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适合储存的,应当及时将地方储备粮调整到其他承储企业。第十六条【遵守规定】承储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储存期间定期开展常规质量和储存品质检验,必要时开展食品安全检验;(二)对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落实数量、质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地方 储备粮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884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