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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风景区开发工程管理制度范本郑州环翠峪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目录.2.7.11.17.24.30岗位制度开发报建制度投资操纵进度操纵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33.38法律责任.岗位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职能部门及岗位建设,提高公司的战略执行力,实现战略化目标的需要,通过制度的完善与规范,流程再造与优化,保证职能的有效发挥。第一章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第一条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工程代表,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第二条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落实管理人员职责,配合项目公司开展工作。第三条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处理好
2、与中标单位的争议与纠纷。第四条建立合格中标单位数据库。第五条全面操纵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建设任务。第六条组织所负责工程周工作例会,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贯彻实施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报告。第七条在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与外界进行交流,建立专业顾问人才信息库。第八条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动态成本管理制度,并负有领导与实施职责。第九条执行公司公布的各项指令,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第十条定期向公司领导与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第十一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参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提出建设性意见。第十二条掌握图纸内容工艺要求、材料的选用要求,掌握建筑
3、工程的规范要求,并能够合理的运用。第十三条严格操纵工程投资成本在预算范围内,对成本操纵结果负责。第十四条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监理公司的土建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操纵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业绩,并提供书面报告。第十五条收集与整理工程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与新工艺,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第十六条掌握景观、道路、绿化等有关知识,负责编制与完善所负责工程的工程管理程序性文件。第十七条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监督中标单位履行合约义务,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的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与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成本操纵目标。第十八条施工进度操纵计划执
4、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现场作业面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进度款是否专款专用,对周、月及总进度操纵计划与实体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报批报建、合理安排工序穿插。第二章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第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与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与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第一条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操纵与施工单位间协调的要紧责任单位,并协助甲方进行成本操纵。根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进行操纵。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建立现场监理机
5、构,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监理人员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第三条督促监理单位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向施工单位明确现场管理规定与程序。第四条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由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催促设计院完善设计图纸,解决设计问题。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工程开工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合同约定,重点审查隐蔽工程与桥梁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予以签字确认。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约定,采取旁站、巡视
6、与平行试验检测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与要紧人员、关键设备到位情况,核查施工技术档案,重点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并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监理记录。第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类规章制度、监理架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总平面布置图等。第八条工程部应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所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审核意见表,关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与工程部平常巡视所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工程部核实。第九条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施
7、工单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与协调。必要时,工程部也能够组织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各会议应注意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予以储存,所有的会议纪要务必经工程部审核通过,监督监理与施工单位落实纪要内容。第十条监督监理的其他质量记录与质量文件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质量发不合格报告与整改通知等质量文件,并监督监理在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与文件的封闭。第十一条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进度款、签证、变更等的审核工作。第十二条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初验。工程初验后督促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由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协助整个竣工资料验收工作。第十三条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
8、负责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支付工程价款。第三章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要紧管理人员。施工期内,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要紧管理人员;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第三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与违法分包工程;将工程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合同约定,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不得以包代管。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与图纸与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文
9、件与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报批、自检、报验程序。第七条工程开工应当经监理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开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未经自检或者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技术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操纵情况。开发报建制度第一章土地报批本制度所称土地报批,是指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要
10、紧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为了规范土地新增建设用地上报与征收程序,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荥阳市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为新征土地的应当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条建设项目选址在荥阳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及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我公司凭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审查,经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建设用地区的,出具符合规划意见。第三条向国土局提交用地意向申请。第四条报市政府审批。由市国土局征地科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报批工作。(一)由国土局集体会审,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批次。(二) 由规划科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建设用地操纵指标。(三)
11、 我公司与规划科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及补充耕地资金情况说明。(四) 征地科联系测绘队测量定界,权属调查,清查附属物,登记确认。(五) 征地科协调乡土部门召开征地补偿会,拟定征地公告方案,经审核后正式行文,征地科协调乡土部门完成征地方案公告的送达与确认。(六) 协调社保部门与财政局部门及时拨付社保资金、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七)拟定报批文书。规划处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及有关图件,规划科负责拟定补充耕地方案及有关图件资料,地权、测绘队负责拟定地类与权属资料及有关图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征地科负责拟定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有关资料。征地科负责提供拟定报批
12、文书所务必的有关资料。(八) 上报审批。组卷完成后及时上报到市国土局、省国土厅,等待批文。(九) 批文下达后,完善土地征收手续1. 征收土地公告。2. 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3. 完成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送达与确认。4. 转至征收办。第五条卷宗上报过程中要协调县市级国土局与省国土厅,确保顺利完成审批,尽量缩短审批周期。第六条保证报批报建项目手续的完整,符合审批资格,取得有关批复。第七条根据国家各省市有关地产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并传达有关政策的调整或者变动,并对政策变化对各项目开发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建议第八条收集项目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各类文件。第九条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报建
13、流程。第十条负责部门月总结,月计划的制定。第十一条监督执行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杜绝开发资料任何形式的外泄。第十二条负责及时促进或者优化于政府与国土局等部门的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第十三条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章土地收储与出让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科学有序的进行国有土地
14、公开出让工作,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第二条土地挂牌出让流程有关文件(土地出让请示与批复、用地批复等)拟稿,政府手续(土地请示与批复上报、用地批复盖章等)办理、国土局软件录入等工作。第三条与规划设计中心协调出具规划设计前置条件。第四条与评估公司一起勘测土地现状,熟悉是否完成拆迁工作。第五条负责与竞买人、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第六条根据荥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布国有土地公开出让公示信息。第七条国有土地公开出让结果应在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第八
15、条与健康城项目组对关于健康园区范围内土地批、征、挂情况的沟通,整理有关材料。第九条关注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收集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及地方性土地政策法规,熟悉关于土地利用及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政策及最新消息。投资操纵第一章总则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操纵,是指建筑工程造价与成本管理的总括;一个工程能否利用有限投资取得最大预期收益,很大程度上依靠于工程投资管理的效果。第一条范围(一)决策阶段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实施以后,在决策阶段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进行方案的选择确定与优化,在该阶段,造价经营部首先要根据实际的工程建设需求、规模等进行综合的研究,对材料、工艺、施工交通情况、环境影响等多
16、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然后形成多个计划方案,同时要对各个方案的优劣、造价等进行评估优选出最终的几个方案备选。(二)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就务必要求对工程建设的材料、施工进度要求进行设计操纵。造价经营部应在确保设计质量的基础上进行限额设计,熟悉建设工程市场的行情、价格,在设计完成以后对造价进行初步的评估分析,树立投资意识,确保设计技术方案的经济性。(三)招投标阶段造价经营部要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招标管理制度,开标评标阶段要根据公平性与合法性的原则进行工作,招标完成后要对所有的招投标资料进行整理检查。(四)施工阶段(1)材料管理工程部及应加大施工过程中选用材料的监督力度,保证施工过程材料的质
17、量。关于施工可能使用到的新型材料要做好分析工作,在不能保证新型材料使用效果时,严禁施工方盲目使用;关于能够有效使用的环保材料能够鼓励与推荐使用,达到有效节约施工投资的目的。(2)经济管理施工过程中应编制资金使用的计划,在工程变更时要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操纵管理,一旦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资金的使用与实际计划产生不合理偏差时要及时纠偏,找到原因,操纵造价。第二章投资的事前操纵第一条复核施工图纸,熟悉工艺程序,核查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预算,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分析造价操纵的重点与难点。第二条分析价格构成,确定操纵重点。参照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预算书与施工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
18、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与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操纵的重点;第三条进行造价风险分析,制定防范计策。按照三维动态分析法就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进行分析,按照目标维、时间维、因素维的方法论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计策,减少赔事件的发生。第四条针对工程实际,合理规避风险责任。对工程建设规模大,工期长,分包单位多,工程情况复杂,施工自然条件差,诱发费用索赔的诱因多,务必事先制定避免索赔与反索赔措施,明确索赔程序及要求,努力减少或者避免索赔要素的形成。第五条进行材料、设备与单项专业分包队伍的选择等工程招标事宜,力求通过规范的工程招标,使其质量、价格更趋合理,最大限度地压缩不必要的项目
19、投资费用的支出。第三章投资的事中操纵第一条参加图纸会审,重点就设计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结构形式与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审查,力求工程设计更趋科学、经济、适用、安全,以减少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与洽商。第二条动态跟踪操纵,及时对比纠偏。做好施工过程的动态操纵,配合工程进度做好计量工作,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审核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发现偏差及进度拖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使工程费用及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通过审核承包商的工作量及报表,提出支付意见,避免超额支付与提早支付。第三条严格操纵工程变更,对工期与费用作出评估。关于确需变更的工程内容,认真分析工程变更可能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及对工期的影响,
20、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与其它资料,按照施工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与工期做出评估,并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商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批准实施变更工程施工。第四条认真审查工程报表,严格进行工程计量。遵循有关合同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计量月报表,核对设计及变更工程量,分析工程变更签证原因,复核变更工程量,处理合同外临时工程计量,据实签发各期工程计量报审单。关于未经质量验收或者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内容,一概不予计量。第五条严格期中支付审查,拒绝不合理申请。根据工程计量成果,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纪录、核实设计变更签证、核实施工
21、图工程量、执行定额单价,防止各类计算误差,杜绝不合理的支付申请。第六条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先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第七条及时掌握造价信息,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与幅度;第八条严格审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审查内容要紧包含:索赔申请格式符合要求,资料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合同根据准确,理由正确、充分;数额计算原则与方法恰当,数量与监理记录与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相一致。第九条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及提出操纵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与措施;第四章投资的事后操纵第一条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严格核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第二条鉴于工程竣工
22、结算通常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当业要紧求协助时,监理机构将委派造价工程师予以协助。第三条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评价,关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整改合格于以验收。第四条建筑通病的事后操纵,如雨后渗漏、墙体裂缝等,一但发生,影响观感,影响使用功能,要在材料、设计、施工、管理上查找原因,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方案,总监审批后,进行整改。第五条技术事故的事后操纵,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设计院、专家会诊,拿出整改方案,监理监督整改。第六条事后操纵还有:参建单位内部验收,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物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细部检查,业主组织的客户看房等,这些
23、活动参加的人员多,不一致专业,不一致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的提出整改意见,是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价,也是对工程质量的事先操纵、事中操纵的检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使质量操纵有成效,就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工程质量“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中,实行先实验,先示范,样板工程引路的事先操纵;巡视、旁站,跟踪抽查,联合普查的事中操纵;验收整改的事后操纵,坚持操纵程序化、标准化与科学化作业,达到精品工程,使业主、客户满意,参建单位也从中受益。(请造价经营部对投资操纵章节进行审查,并修改补充)进度操纵为了有效的操纵施工进度,尽可能摆脱因进度压力造成工程组织的被动,制定本制度。通过操纵管理以实现工程的进度目标。第一条根据
24、合同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与分阶段目标,实行目标操纵。第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合同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与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机械设备等资源,确保计划按期完成。第三条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供应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事实上施。第四条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目标要求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操纵措施,并认真实施。第五条检查进度计划实施到位情况。第六条严格操纵各阶段要紧目标进度与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位工程工期的实现。第七条定期检查、分析、纠正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对
25、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第八条协调施工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第九条当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者纠正不力时,可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组织管理措施。质量操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是指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是反映建设工程满足有关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操纵应贯彻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管理的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操纵、事中操纵与事后操纵。第三条工程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者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第四条为认真作好
26、质量操纵工作。在评审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注意有关质量与现场配合的条文的审核,确立明确的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与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严格履约实现质量目标。第五条确定工程项目质量风险操纵方针、目标与策略;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工程合同的约定,明确项目参与各方的质量风险操纵责任。第六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方的质量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确定相应的应计策略,制订质量风险操纵计划与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项目机构各部门质量风险操纵职责,落实风险操纵的具体责任。第七条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风险操纵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合同约束,对参建单位质量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第二
27、章事前操纵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事前质量操纵,即在正式施工之前进行的事前主动质量操纵。要求针对质量操纵对象的操纵目标、活动条件、影响因素进行周密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操纵措施与对象。第二条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第三条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与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第四条根据合同要求,与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与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与合同约定,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
28、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要紧管理人员。施工期内,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要紧管理人员;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第八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与违法分包工程;将工程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合同约定,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不得以包代管。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与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第三章事中操纵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事中质量操纵,即在施工质量形成过程中,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类因素进行全面的动态操纵。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建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
29、相应的监理人员。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监理人员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工程开工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合同约定,重点审查隐蔽工程与桥梁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予以签字确认。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约定,采取旁站、巡视与平行试验检测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与要紧人员、关键设备到位情况,核查施工技术档案,重点检查桥梁、隧道与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并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监理记录。第五条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0、,不得支付工程价款。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报批、自检、报验程序。第七条工程开工应当经监理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开工。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未经自检或者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与图纸与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负责返修。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技术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操纵情况。第十一
31、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其内部检测机构与工地试验室的管理,根据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工地试验室的规模,配置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与设备,在核定的专业与项目参数范围内进行试验检测。第十二条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邻近的国家定位放线基准坐标点及高程操纵点,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备专门的测量工程师与经标定过的仪器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行严格校核复验。第十三条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关于乙供材料,务必在施工合同或者限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质量要求描述。所有进场材料根据规范要求查看材料设备的准用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监理关于部分材料务必进行有见证送检,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O发现不
32、合格品时,予以退货。第十四条对隐蔽工程及重要与关键工序的监控:工程部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与关键工序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单位相应的质量保证表格上,工程部有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当出现把不合格时,工程部应要求监理工程师填写整改通知单。第十四条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支付工程价款。第十五条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操纵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操纵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第十六条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33、,并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交工验收报告报送相应的交通、市政、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事后操纵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事后质量操纵,即在事后质量把关,包含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操纵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第二条关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在移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理、施工单位联合检查。第三条关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与统计、分析。第四条关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结合设计、施工操纵与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
34、,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第二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类验收记录存档。第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情况,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与文
35、明施工措施费。第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第五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第六条定期开展分析与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第二章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操纵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操纵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与文明施
36、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第二条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操纵与监督。配备资质与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操纵与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要紧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与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根据性资料。第三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与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有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
37、与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与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操纵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与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第四条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
38、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第五条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第六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七条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第八条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第九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者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第十条严格操纵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第十一条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与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第十三条对重大、危险、特殊作
39、业实施旁站监理。第十四条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与发出会议纪要。第十五条按时发出工程监理月报并包含安全内容。第十六条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与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与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第十七条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与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第十八条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第十九条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与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
40、与违章指挥行为;有权调解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者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者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与法规等。第二条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第三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务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
41、责”的原则。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与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第四条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有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与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同意监理监督。第五条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与指导、教育责任,务必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第六条务必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
42、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务必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第七条施工技术方案与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八条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一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第九条发生安全事故,务必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十条配备合格的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保养与保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
43、保护制度。第十一条制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与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合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与完善公司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的订立、履行程序,避免因合同漏洞、合同陷阱及合同欺诈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缺失,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各类工程类合同。第二章谈判与签订第一条在合同签订之前,由造价合约部负责组织,由财务管理部、
44、法务监察部、行政综合部等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要紧内容、履行期限、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进行反复协商。第二条合同谈判应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市财政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监管制度,服从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与建设工程的整体进展情况。第三条施工合同谈判应着重从工程范围、合同文件、双方的通常义务、工期、工程变更与增减、工程价款、合同纠纷的解决、不可抗力与特殊风险的范围等方面进行协商。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外签订合同,被授权人对外签订合同应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五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办理机构为公司行政综合部(法务监察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务必明确委
45、托代理的权限与有效期,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规定的权限的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第三章拟定与审查第一条由项目经办人在严格遵循合同谈判或者中标结果,尊重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负责拟定合同文本。第二条合同文本内容务必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甲乙双方责任、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地点及时间、项目所在地、保密条款、合同金额、支付方式、违约条款、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数量等要紧条款。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正式签订前,务必按照黄河两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会签表进行申报审批。第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申报审批程序,务必按照黄河两岸文化旅游开
46、发有限公司合同会签表格式要求程序进行申报审批.第四章履行与管理第一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务必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与全面履行。第二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以合同条款或者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通常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责任义务完毕为准。第三条项目经办人应随时熟悉、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第四条合同签署完毕后需交资料室统一归档,资料管理员根据合同的不一致类型,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与总台账,其要紧内容包含:序号、
47、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价款、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项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指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与各类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与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是存储的一项工作)、处理与交流,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与操纵为项目建设的增值。第二条信息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整理与保管。(一)建立会议、例会制度,整理会议记录。例会的要紧内容:检查上周例会讨论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一周以来出现的问题;安排本周的工作。关于月末例会,还要检查本月完成情况与下月的计划安排。(三)编制工程建设月报与工程建设简报第三条信息管理的工作制度(一)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务必要求签收;(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务必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3)对总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务必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务必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与要求进行交接。(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1)、文字资料:1、工程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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