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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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338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一)概念和构成特征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人类的环境利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环境,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向土地、空气、水中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均是破坏环境、甚至因此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破坏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污
2、染环境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向空气、土壤、水域中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二是向土壤、空气或水中排放、倾倒、处置了有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土地包括耕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包括内海、领海和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大气则指包围地球的空气层总体。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元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度的固体、液体、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的,可能对身
3、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废物则是指上述之外的、列入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与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排放,是指将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倾倒,是指将各种危险废物弃置于土地、水体。处置,是指以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来处理各种危险废物。三是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4号的规定,“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
4、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是指:(1)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2)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级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3)其他致使“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多数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实施本罪。4、主观方面是过失,但也不排除故意。(二)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
5、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虽也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构成。,(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并且须是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的行为因过失而导致严重后果。(3)危险废物和危险物品的范围、意义也不同。危险废物主要是指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而危险物品则主要是指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三)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38条的规定,对于犯本罪的自然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6、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58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 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 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概念和构成特征 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其构成: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犯罪对象是毒品。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7、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非经国家指定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进行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运输、供应。,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走私毒品,是指(1)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以及(2)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3)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
8、,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运输毒品,是指通过携带、邮寄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将毒品从一地运往另一地的行为,既包括贩毒集团内部分工的运输行为,也包括贩毒集团以外的人为牟利而替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制造毒品,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对毒品原料加工、提炼、配制成可供人吸食、注射等毒品的行为,包括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毒品和利用化学等方法将粗制毒品精练、加工、合成为精制毒品等。,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如制造毒品的,构成制造毒品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制造毒品后又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应当直接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处。3、本
9、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凡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刑法第347条第5款规定:“单位犯第2款、第3款、第4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是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而故意实施。如果行为人不知是毒品而误带、误运、误售的,不构成本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至于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是否确实是毒品,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出于走私、贩卖、运
10、输、制造毒品的认识和故意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了主观认为是毒品的药品,但客观上不是毒品,或者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是毒品却冒充毒品向他人贩卖,骗取钱财的,应根据最高法院1994年12月20日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处理,即“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二)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不论毒品的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但如果行为人出于医疗、科研或教学目的,根据法
11、律规定,在取得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特许后,进口、生产、运输、或者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成立本罪。2.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走私毒品犯罪行为也是一种走私行为。但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毒品,而走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以外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物品。如果行为人在走私活动中,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则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需要注意的是,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3.毒品数量的计算 本罪的处罚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数量有重大关系。根据刑法第347条第7款的规定,对多次走私
12、、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未经处理的,其毒品数量应以累计计算。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的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三)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第356条和第357条的规定,对本罪的处罚分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犯本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
13、、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其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是指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 其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以上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国家工
14、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等行为。,其四,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其五,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其六,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且事先通谋的,依照本罪从重处罚。其七,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亦同。其八,因犯本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6.甲16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
15、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 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A.构成走私毒品罪 B.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构成贩卖毒品罪 D.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38.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入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还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甲构成诈骗罪C.甲属于间接正犯D.甲
16、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86.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A.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B.武装掩护制造毒品C.以暴力抗拒逮捕D.与境外人员勾结贩卖毒品,41.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克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答案及解析:ABCD。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92条第2款
17、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A项中,“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甲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
18、杀人罪定罪处罚。B项中,“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C项中,“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克”,显然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D项中,“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应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因此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所以ABCD四项都正确。,62.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
19、为构成贩卖毒品罪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答案及解析:BCD。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的行为。注意贩卖毒品罪犯罪构成的特点:(l)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3)犯罪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由单位构成;(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5)贩卖毒品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
20、当具有牟利的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如单纯为了本人或亲友吸食而购买毒品的,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由此可知,甲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不构成贩卖毒品罪。故A项错误,不应选。乙为了贩卖而购买,丙介绍毒品买卖以获利,丁销售毒品而获利,三者皆构成贩卖毒品罪。,16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
21、卖毒品罪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65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的毒品转让几克给乙,甲每次均以购买价转让毒品给乙,未从中牟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贩卖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B贩卖毒品罪以获利为要件,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C甲属于无偿转让毒品,不属于贩卖毒品,故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D甲只是帮助乙吸食毒品,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故甲不
22、成立犯罪,348(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的349(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350(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35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3、(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35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353(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强迫他人吸食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354(容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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