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道20: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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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之道20: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一、尽职调查与法律尽职调查(一)为什么要做尽职调查?孙子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职调查就是通过对商业伙伴或者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有关的信息,从而达到熟悉商业伙伴与交易对方的目的,发现其业务上的优势与弱点,找出其现存与潜在的各类重大问题与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为作出是否与之进行拟议的合作或者交易的决定与讨价还价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提供根据与基础。(二)尽职调查的种类1、从尽职调查的内容划分,能够分为下列种类的尽职调查:(1)业务(客户/投资银行)(2)财务税务(会计师)(3)法律(律师事务所)(4)其他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
2、劳动人事、工程等方面)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专业的尽职调查需要视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或者者客户的要求而定。比如,假如目标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涉及环保问题,则客户可能需要聘请独立的环境技术机构做环保尽职调查;而假如目标公司为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员工结构复杂、人数众多同时有复杂的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客户或者许会聘请专业的独立劳动人事问题专家就劳动人事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提供咨询。2、从客户拟议的交易类型划分,能够要紧分为下列种类的尽职调查:(1)兼并收购(2)证券首次公开发行(3)金融机构贷款(4)重组、重大资产转让等方面熟悉拟议交易的类型,有助于律师明确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向与范围。此外,就不一致类型的
3、交易,客户对法律尽职调查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3、从代表客户类型划分,能够分为:(1)投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2)目标公司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当然,对尽职调查也能够有其他类型的分类,比如针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的类别而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钢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尽职调查。(三)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就是律师同意客户聘请,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摸底,以帮助客户熟悉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资产与权益的权属与限制、业务运营、守法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状态,发现、分析评估目标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揭示或者提示拟议交易有关的有关法律风险
4、,为客户推断拟议交易是否能够继续进行提供根据,对目标公司存在的有关法律问题向客户提出解决方案或者补救措施,为交易结构、收购价格、先决条件、交割后的义务与交易各方的其他义务等之确定、商业计划与交易进程的调整,向客户提供法律上的根据与支持。二、法律尽职调查的阶段与方式(一)阶段1、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有些尽职调查需要在竞标阶段开展。买方将基于该等尽职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做这个交易及交易价格如何。在竞标阶段,目标公司往往会要求投资人/买方作出一些承诺。比如某外国金融机构人股中国某金融机构的项目,目标公司就明确要求外国金融机构作出排他性的不竞争承诺,否则不可能考虑同意其进行投资,这样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一定要
5、包含相应的内容。在此情况下,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时候,律师就要考虑到客户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作出排他的不竞争承诺。经熟悉,该中国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非常广,除商业银行的通常存贷款、中间业务外,还包含信用卡业务等方面,这样律师就要考虑目标公司要求该外国金融机构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到底应当限于什么方面。假如投资人/买方对其全部经营范围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竞争承诺,则承诺范围过于宽泛,对买方将来在中国进一步的业务扩展与与中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会有非常大的不利影响。2、投资意向书/谅解备忘录签订后的尽职调查更多的尽职调查常见于投资意向书或者谅解备忘录签订后。在这个阶段的尽职调查的重点与竞标阶段尽职调查的重点
6、是完全不一致的。投资意向书或者谅解备忘录签订的时候往往价格已经初步确定,这个阶段的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需要重点考虑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改变,应当要紧考虑重大资产的权属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者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于商业而非工业用途;是否属于被抵押资产;或者依照有关产业政策应被淘汰的固定资产);或者资产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损坏或者灭失导致资产价值降低;目标公司所称的不动产实际上是从其关联公司租赁取得或者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地违反立项批复或者未取得政府批准等,与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有关的程序与成木。当然,这个阶段的尽职调查还应当注重为客户提供防范与减低潜在法律风险、解决发现的法律
7、问题的步骤与程序。3、分阶段进行的尽职调查有的尽职调查是分阶段进行的。为节约成本费用或者追于时间压力,最初阶段投资人/买家可能仅仅希望对目标公司一定范围内的情况与事项进行有限的尽职调查,比如限于公司设立与存续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营业范围、经营期限、业务许可)、重大资产与合同、有无诉讼/仲裁等,而在确定了在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有意进一步洽谈有关交易的前提下才决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在分阶段尽职调查的最初阶段,律师能够为客户确定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提供咨询意见。由于客户进行最初阶段的尽职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关心的目标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在这个阶段尽职调查时,律师就务必在有限的
8、时间内抓住最核心与关键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况下,应向客户建议进行更全面的尽职调查。(二)方式法律尽职调查能够分为下列几种方式:1、批阅资料室文件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集中放置于其建立的资料室中供投资人/并购方审查。个别的时候,也有把文件资料发到投资人/并购方或者其律师办公场所的情形。2、现场调查投资人/并购方及其中介机构到目标公司做现场尽职调查。目标公司会将文件资料放在专门的资料室,并会应投资人/并购方要求指定有关的联系人,协调安排补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层访谈、负责调查问题的解答与说明的人士,甚至协调安排投资人/并购方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现场调查对律师的法律功底与推断力的要求很
9、高。很多时候,投资人/并购方并不要求律师写长篇大论的报告,而是要求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其汇报其所发现的重大问题,这在竞标阶段的尽职调查中尤为多见。律师开进目标公司的现场开始批阅文件后,客户可能每天晚上都会要求所有的中介机构提出问题,这种方式的调查工作的节奏非常快,律师需要尽可能快地找到关键或者要紧问题,在每次会议中都能提出最有价值的观点。现场调查之因此最考验律师的功底,还在于很多时候目标公司不同意投资人/并购方的律师将文件从文件室带走,甚至在个别调查项目中不同意文件摘抄或者批阅。比如,在某个钢铁项目的调查中,投资人/并购方需要熟悉目标公司的要紧生产用地的权属,而目标公司拒绝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文
10、件,而仅同意将文件的部分内容读给投资人及其律师。又如,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的尽职调查中,由于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很多问题(如不良资产率等),目标公司往往很不愿意提供监管报告。只是,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文件资料的摘录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师对问题的分析与推断。基于项目或者交易的特点或者需要,有的投资人可能仅仅要求其律师对有限范围内的事项做尽职调查或者者首先就其关心的问题展开尽职调查。律师应当在客户要求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工作,假如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调查范围之外事项对拟议交易有重大影响,需要进行调查,律师则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在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该项调查。三、法律尽职调查的通常范围与要紧内容(一)公
11、司基本情况这一部分着重于对目标公司的沿革(即设立、变更与存续)、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对外投资、目标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有关资质、许可、执照,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二)公司资产(包含知识产权)情况这一部分的重点在于查清目标公司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争议,是否存在征用、查封、扣押、担保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权益,对其使用或者处置有无法律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或者障碍等,与有关资产的取得、租赁、转让的有关合同、协议或者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动产而言,还应特别关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取得与规划、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与预售、销售等问题。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尽职调查,则除其权属及权利限制
12、、许可范围与转让限制、权利期限、保密与不竞争义务等问题之外,律师还应关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等方面协议的条款内容。(三)公司重大合同情况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涉及目标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如采购合同、供货合同、长期供应合同、经销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仓储合同、运输协议、服务合同)、债权债务合同与各类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合同、重大资产/股权转让或者处置的合同或者安排、不竞争协议、进出口合同、战略合作协议、合资合同、联营协议、投资协议、保密协议、工程承包合同、市场分配协议、保险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不一致行业领域的企业,其业务合同的类型也是不尽相同的。(四)劳动管理律师应审查目标公司各类劳动合
13、同模板(包含临时及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员工保密与不竞争合同,与高管签订的聘用协议,所有适用的社会保险的投保与缴纳是否合规,有无悬而未决的劳动争议、停工、罢工、因工伤亡、向劳动管理部门的投诉,劳动部门的处罚或者整改要求,员工手册与其他劳动管理制度或者规则等。(五)环境保护本部分的调查工作应当关注目标公司是否取得环境影。向评价文件及其内容,是否取得有关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污许可证),其环保设施设备是否通过验收,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是否存在超标排放与不合要求处置固体废物的情况等。(六)税务大多数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部门会负责调查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法律尽职调查要么不包含这一部分的内容,要么
14、仅限于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做税务登记、有关税务部门或者海关是否发出欠税通知、欠税罚单与补缴通知,有关滞纳金或者罚金是否逾期未缴等。(七)诉讼/仲裁在本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应当重点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在中国境内外有未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违法或者违约行为,是否有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机构、法院及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判决、裁定及决定、调解书等。如有,其内容为何;有无达成与解协议、支付协议,其内容为何。四、法律尽职调查中律师的作用与职责下文将以并购项目的调查为例。(一)并购方律师的职责(1)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时间与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法律尽职调查团队
15、。(2)熟悉拟议交易或者项目的类型、结构与商业目的,批阅拟议交易各方所签订的意向书或者谅解备忘录或者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拟与发出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3)认真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页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与文件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内容向目标公司发出补充文件清单及/或者问卷。(4)掌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节奏,确定应当着重调查的重点问题,有目的地批阅文件。假如规定的尽职调查时间偏紧,文件资料量大,并购方律师需要考虑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者优先把发现的重要问题报告客户,而在之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假如目标公司文件提供进程缓慢或者过于拖沓,并购方律师则应当及时告知客
16、户,以便通过客户向目标公司施压,相应延长调查时间或者促使加快文件提供进程。律师未能把握好尽职调查的节奏,可能会延缓有关各方洽谈交易的进程,甚至导致客户因此而丧失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时机,不得已而退出交易。(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并非是抄写员、记录员,将所有他看到文件资料、听到的信息不加选择地统统抄写或者记录下来就算完成了调查。倘若如此,这种调查对客户而言无疑可能造成极大的成本浪费,同时不能有效地协助客户发现问题的主次,辨明风险的大小,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成果,相反会暴露出律师在此方面缺乏经验。因此说,文件摘要的好坏也是检验律师是否有好的推断力的一个重
17、要方面。律师在做文件摘要之前应当首先批阅有关文件资料,推断什么是重要内容与问题,然后将其记录或者总结下来,而不应当拿到文件就马上开始盲目地抄录,忽视了尽职调查应有的作用与目的。当然,律师在这方面的推断力并不是生来就有与能够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项目与交易的过程中不间断地学习与总结经验。在下文如何审查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将会讨论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则。(6)与各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要紧包含下列几个方面:与客户沟通。律师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以熟悉客户的要求与交易目的,并就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方面的配合情况与律师所发现有有关目标公司的阶段性的重大问题向客户汇报。与目标公司人员沟通
18、。帮助目标公司人员懂得尽职调查清单与问卷的内容,并就文件资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或者无法相互印证的问题与情况等与其沟通。与政府部门沟通。就目标公司的项目立项、用地、税务、设立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法律规定并非明确的情况下,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官员进行沟通往往有助于有关问题的解释与澄清。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在现场尽职调查的进行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中介机构同时在进行调查或者其各自的调查工作在时间上有部分重叠,通过彼此交换信息能够印证某些法律问题是否存在,同时避免因向各中介机构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者不一致而漏掉重要问题或者者无法推断问题的严重程度。比如,仅仅审查业务合同条文本身,律师可能无法推断含有金
19、钱支付义务条款的合同之履行情况,而会计师通过查账即可发现有关合同项下的付款状况,有无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又如,目标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逾期缴税被科以罚金的情形,而推断其欠费严重程度或者确认是否已缴纳罚金也需要与会计师相互沟通,通过彼此交换信息来印证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再比如,与独立进行环境保护问题调查的机构进行沟通,则能够熟悉到该机构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了目标公司在某处设有废物填埋场或者存在严重的水污染,而这在目标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却未予提及或者者语焉不详。这样,律师就能够为客户分析由此而引发的环保方面的法律责任问题。(7)起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与报告摘要。法律尽职调查完成之后,律师需要将有
20、关工作成果以书面的形式记载下来,撰写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与报告摘要向客户汇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包含对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及沿革、股权结构与管理结构、对外投资等方面)、经营许可与合法合规性、各类业务与融资合同/安排、关联交易、公司资产(动产与不动产、知识产权)、环保、劳动、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情况的汇总,列出发现的法律问题,但是,这只是报告内容的第一步。由于客户通常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问题所产生的风险进行法律上的评估,因此,律师还应当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做简单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户熟悉有关问题的法律后果,提示与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继而评估最终其对交易或者客户的影响,并指出有无解
21、决办法与有关的成本如何。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动辄几十页甚或者上百页,假如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公司有几十家,且其情况复杂、历史悠久、涉及各类所有制或者企业形式,尽职调查报告的篇幅还会更长。作为并购方的管理层通常没有的时候间通读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需要将重要或者关键的法律问题总结与提炼出来,做成报告摘要(也称重要法律问题清单或者概要),以满足客户管理层的要求。(8)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法律问题。在尽职调查的不一致阶段,律师都有可能需要与客户讨论所发现的重大问题。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问题清单或者调查报告,客户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问题与律师进行讨论。(二)目标公司律师的职责并购项目中,有越
22、来越多的目标公司在法律尽职调查阶段开始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其配合并购方的尽职调查工作。律师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协助目标公司配合收购方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1)保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目标公司将向并购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关其业务、财务、技术、工程、法律、环保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与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内容属于目标公司的商业与技术机密或者尚未公开的信息,而并购方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不当然意味着并购交易必定会完成。为了防止属于目标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者信息被披露或者泄露给其竞争者或者者不当公开,目标公司的律师应当要求并购方及其顾问签署保密协议,对目标公司在尽职调查期间提供的商业技术机密的资料或者信息予
23、以保密。(2)与并购方与/或者其律师认真磋商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与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进场调查与结束尽职调查的时间安排。(3)根据并购方发出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协助目标公司收集、整理并购方所要求的有关文件,并记录向调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4)在目标公司将文件交付并购方及其律师之前,审查有关文件,核查有无超出已经确定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文件资料或者信息。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律师不应有意隐瞒或者将属于法律尽职调查范围的文件资料或者信息因其可能对目标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这样做将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消极影响,由于假如在法律尽职调查期间目标公司向并购方披露对其不利的信息,而并购方知悉该等
24、资料或者信息之后仍然决定完成拟议的交易,则并购方以后将不能以目标公司存在该等瑕疵而主张撤销拟议的交易。而假如目标公司当时未做有关披露却被收购方后来发现,则收购方将有权根据该等事件影响的程度情况决定是否完成拟议交易的交割或者向目标公司索赔。(5)协助制定文件资料室的管理规则。建立调查人员出入与资料借阅管理制度,防止集中于资料室的文件资料被擅自拿出、散失与失密,防止与项目/交易与调查无关人员进入资料室。(6)协调安排并购方调查人员与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沟通与访谈,管理法律尽职调查进程,防止不必要或者未经许可的拖延。对尽职调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并购方怀疑目标公司有意掩盖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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