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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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ceramicindustrywastewatertreatment2023-02-01 发布2023-05-01实施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25总体要求36工艺设计47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68检测与过程控制79主要辅助工程8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911施工与验收912运行和维护10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类陶瓷工业废水水质考多值12,.Z11刖百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
2、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3、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5464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
4、规范GB50332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24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HJ/T24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力旋流分离器HJ/T25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HJ/T265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刮泥机HJ/T26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吸泥机HJ/T27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HJ/T28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HJ/T335HJ353HJ354HJ355HJ/T369HJ/T373HJ819HJ954HJ1083HJ1095HJ1255HJ20
5、06HJ230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N等)运行技术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陶瓷工业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
6、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陶瓷工业ceramicsindustry按一定配比组成的矿物原料经过破碎、研磨、制备、成型、烧成等过程而制成各种陶瓷制品的工业,其制品主要包括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镜和特种陶究等。3.2陶瓷工业废水ceramicsindustrywastewater在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生的废水总和,包括含泥废水、含釉废水、烧成后冷加工废水等。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4. 1废水来源及特征陶瓷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陶瓷制品制造过程中的泥轴料制备、注浆及冷塑压成型、施釉和烧成后冷加工
7、等环节,陶瓷工业废水主要来源及其特征见表Io表1陶瓷工业废水主要来源及特征废水种类工艺单元产污环节废水特征含泥废水原料制备、成型泥料球磨、原料洗选、石膏制模、喷雾干燥、设备冲洗、坏体擦洗和修坯等属于高浊度废水,悬浮物主要由原料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粒径较小的固体颗粒和被冲洗到排水系统的漂尘组成含釉废水釉料制备、施轴釉料球磨、施釉、洗边、釉料回收和设备冲洗等废水量相对含泥废水而言较小,主要污染物由悬浮颗粒物和低浓度CoD组成烧成后冷加工废水烧成后加工陶瓷砖磨边、抛光、倒角等主要含陶兖质废渣和磨料废渣4.2废水量4 .2.1现有企业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废水量可通过自动监测或人工监测的平均流量数据确定。
8、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废水量时,应采用核算时段内废水收集沟渠或管道中废水的日平均流量数据进行计算;采用人工监测数据计算废水量时,应采用监督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人工监测数据。监测数据有效性须符合相关技术指南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5 .2.2新(改、扩)建企业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优先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和同种生产工艺排放水量来确定废水量,其次采用产污系数法来确定废水量。4. 3废水水质4. 3.1现有企业陶瓷工业废水水质可通过采样化验确定,也可根据生产实际进行物料平衡确定。采样化验时,应对各个生产工序排放的废水逐一进行取样,并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排水采样作为校核,采样化验应符合HJ91.
9、1的技术要求。5. 3.2新(改、扩)建企业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和同种陶瓷工艺生产厂的产污数据来确定废水水质。6. 3.3无实测或类比数据时可参见附录A确定。5总体要求7. 1一般规定5. 1.1陶瓷生产企业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优化陶瓷清洁生产工艺,强化废水源头控制,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产生与排放。5. 1.2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遵守国家有关强制性建设标准的规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并应遵守“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 1.3陶兖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设置
10、事故应急池,对废水治理设施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已有调查、监测和现场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 1.4处理后废水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GB25464.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排污许可制度的要求。5. 1.5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应采取二次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 1.6陶瓷生产企业应按照HJIO83等规定,对生产废水开展自行监测。5.2 源头控制5.2.1 陶瓷生产企业宜使用优质清洁燃料,优先选用天然气。5.2.2 陶瓷生产企业应优化减少产生
11、废水的工艺,建筑陶瓷企业的生产废水可经收集处理达到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全部回用,其他类型陶瓷生产企业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尽量回用,减少排放。5.2.3 陶瓷生产企业应进行雨污分流,从源头减少废水量。5.3 建设规模5.3.1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按照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清洁生产水平确定,并根据废水治理工程服务范围内的现有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综合确定。5.3.2废水收集系统应根据陶瓷生产企业建设情况统一规划,进入废水治理工程的管渠断面尺寸应按规划的全产能运行时最大流量设计。5.3.3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各处理系统的建设规模除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废水处理系统构筑物按全产能
12、运行时的最大流量计算;污泥处理系统按全产能运行时的最大污泥量计算:回用水处理系统根据回用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确定。5.4 工程构成5.4.1 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废水治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生产管理配套设施等。5.4.2 主体工程包括:废水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药剂配置系统等。5.4.3 辅助工程包括:供电和给排水、消防、通讯、控制室、仓库、维修车间、厂(站)区道路、围墙、绿地等。5.4.4 生产管理配套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分析检测室、值班室等。5.5 工程选址及平面布置5.5.1 工程选址应结合企业的总体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根据项目所在
13、地地质特征与工艺流程,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来进行,并考虑维修、施工的便利性以及后期扩建的需求。5. 5.2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5.3.3 各系统平面布置应力求紧凑、合理,满足施工、设备安装、各类管线连接、维修管理方便的要求,并应留有设备更换的余地,同时考虑最大设备进出的要求。5.3.4 在工艺流程、处理单元的竖向设计方面,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和高差,尽可能利用重力无动力收集,降低能耗。5.3.5 材料、药剂、污泥等应根据需要设置存放场所,不得露天堆放。加药间、药剂储存间应与处理单元隔离开。6工艺设计6. 1一般规定6.3.3 企业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
14、回用”的原则,根据废水类型和水质特点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并根据水质情况回用于相应场合。6.3.4 应根据废水的水质特征、处理后排水去向、排放标准等因素,选择可靠、经济的工艺路线。6.1.3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其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具有代表性、准确的污染源参数,并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验证。6.1.4 含泥废水宜统一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6.1.5 含釉废水如含有GB25464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时,应单独收集单独处理。6.1.6陶瓷工业废水治理技术可参照HJ2304选用,处理后废水优先循环利用。6.1.7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结构形式、
15、设备及材料选择等,应符合陶瓷工业废水水质的特点。6.1.8厂区生活污水应设置独立管网收集,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或单独处理,不得与生产废水混合处理。6.2工艺选择6.2.1 应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来源及性质、排水去向等,选择适合的处理工艺。6.2.2含泥废水宜采用混凝沉淀法,工艺见图K含混废水网用.达标棒放污泥回川污水 污泥 I I处理单元图1含泥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6.2.3含釉废水如含有GB25464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位置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时,宜采用物化处理组合工艺,经车间处理达标后,可选择将其上清液汇入厂区废水治理工程集中处理。含釉废水处理工艺见图2。污
16、水污泥II赳理元图2含釉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6.2.4烧成后冷加工废水可通过废水收集系统汇入含泥废水处理。6.3工艺设计要求6.3.1混凝沉淀6.3.1.1混凝沉淀包括混合、反应和沉淀3个单元,其工艺设计可参照HJ2006的规定。6.3.1.2混凝剂或絮凝剂一般采用聚合氯化铝(PAC)、聚合硫酸铁(PFS)、聚丙烯酰胺(PAM)等。6.3.1.3应根据废水处理工艺布置、水质、水量、投加药剂品种等因素,调节合适的PH值范围,选择水力混合或者机械混合,混合时间10s30s6.3.1.4混合后进入混凝反应池发生反应,反应时间宜为IOmin、15min。6. 3.1.5混凝反应池通常不少于2座;池内搅拌
17、器排数、垂直式搅拌轴和水平式搅拌轴位置、叶轮浆板中心处的线速度、搅拌叶轮的浆板数目、浆板长度等应符合HJ2006的规定。7. 3.1.6沉淀池的设计参数应根据废水处理试验资料或者参照类似废水处理的沉淀池运行资料确定。一般沉淀时间宜为3.0h5.0h,表面水力负荷宜为0.8m3(m2hfl.5m3(m2h)。6.3.2 化学氧化化学氧化的水力停留时间可按CODCr的氧化分解所需时间试验确定,池内设机械搅拌器,设23道导流板。如采用芬顿氧化法时,可采用硫酸亚铁与过氧化氢组成的均相液体体系,工程设计应符合HJ1095的相关规定。6.3.3 污泥处理系统6.3.3.1污泥处理系统由污泥均质、污泥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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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陶瓷 工业废水 治理 工程技术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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