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人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药物临床对照试验专家共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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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成人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药物临床对照试验专家共识偏头痛是全球第2大常见的神经系统失能性疾病,偏头痛的药物治疗临床试验在受试者选择、试验设计和终点评价等诸多方面具有其独特性,与其他疾病存在着显著区别。在国际头痛学会(IntemationalHeadacheSociety,IHS)的持续推动下,偏头痛的药物治疗临床试验方法不断更新和完善口2,3,4,5,6,71。自首部偏头痛药物对照试验指南颁布以来,近期IHS又更新了成人慢性偏头痛(chronicmigraine)和发作性偏头痛(episodicmigraine)治疗试验指南。随着人们对偏头痛病理生理学认识的逐步提高,临床治疗研究领域也发生了巨大
2、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多靶点特异性分子的引入增加了创新试验设计的需求t81O目前,国际头痛研究开始使用新的设计方法、个性化的终点指标和生物标志物,这些新兴的研究方法促进偏头痛临床研究的快速发展O为推进和规范我国的偏头痛的临床研究,我们借鉴以往偏头痛对照试验的经验和最新的IHS对照试验进展制定我国的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药物临床对照试验专家共识S31本共识适用于评估药物(包括中药和中成药)和生物制剂在成人偏头痛预防性治疗中的作用,不适用于儿童或青少年研究,也不适用于使用设备进行的偏头痛治疗试验。关于一般临床试验中的问题,应参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的最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3、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药物临床对照试验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药物临床对照研究用于检测试验药物相较于安慰剂的临床获益,包括对新药或生物制剂的有效性、耐受性和安全性对比与判定。其中,多中心的研究方式,不但能有效减少单中心可能产生的偏倚,也更有助于研究样本的高效入组,并提高结果的普适性。预试验研究,可以为全面研究设计提供重要参考,并为样本量的计算提供参考依据。所有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伦理和安全指南如下:(1)由适当的机构审查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批准;(2)按照赫尔辛基宣言0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Sl进行;(3)遵守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4)在公认的试验数据库中进行前瞻性注册。此外,所有入组受试者在进行任何与研
4、究相关的活动前都必须提供知情同意。建议试验设计者考虑使用获批后的前瞻性登记和开放性或观察性研究来收集关于有效性、耐受性和安全性的长期数据这些登记/研究可包含被排除在随机试验之外的受试者,包括伴有并发症的患者以及使用其他药物和治疗的患者。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的目的是减少113,14,15,16:(1)偏头痛日;(2)头痛严重程度;(3)偏头痛发作时止痛药的使用。根据研究需要,研究人群可以根据对现有疗法的不同治疗反应史进行分类(例如:从未治疗、药物治疗中、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治疗、有药物禁忌证)。预防性治疗的评估必须与适当的对照(通常是安慰剂)进行比较,阳性对照药物也是可以接受的。慢性偏头痛的阳性对照
5、药物选择仅限于优于安慰剂的药物,如托毗酯或A型肉毒毒素。当研究药物有已知的副作用时,推荐使用阳性安慰剂以保持盲态。一、受试者的选择(一)偏头痛的定义1.发作性偏头痛的定义推荐:(1)受试者应满足最新版国际头痛疾病分类(IrIterrIatiorlalClassificationofHeadacheDisorders-3,ICHD-3)有先兆偏头痛或无先兆偏头痛诊断标准切。(2)对于预防性治疗对照试验受试者:即便不符合ICHD-3偏头痛标准,但对偏头痛特异性药物如5-HTib/id受体激动剂(曲普坦类)、5-HTif受体激动剂(地坦类)、降钙素基因相关肽受体拮抗剂(吉泮类)、麦角类有效,受试者仍
6、应该被认为患有偏头痛并有资格入组。慢性偏头痛的受试者应排除。一些成人偏头痛的发作频率在发作性偏头痛和慢性偏头痛之间的阈值上下波动,这可能会使人组复杂化。注;偏头痛预防性治疗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可以包括无先兆偏头痛、有先兆偏头痛2种类型,但均应满足ICHD-3诊断标准,以避免受试人群的异质性。在有2种发作类型病史的招募者的研究中,治疗的发作类型应基于头痛日记记录的临床特征,进而根据IeHD-3标准进行分型。发作性偏头痛患者的病史应显示为每月偏头痛日15d,且为单侧、搏动性、中度或重度头痛发作,持续472h,并因日常活动而加重,伴有恶心或呕吐,畏光和畏声;在某些情况下头痛前会出现单侧、完全可逆的中枢神
7、经系统症状切】。慢性偏头痛患者每月头痛天数至少达到15d,其中至少有8d是偏头痛日,持续至少3个月对于假定具有预防偏头痛先兆作用的药物,可以在患有偏头痛先兆的受试者中进行专门的试验。2.慢性偏头痛的定义推荐:(1)受试者应满足最新版ICHD-3慢性偏头痛标准切o(2)基线时符合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edication-overuseheadache,MOH)标准的慢性偏头痛患者可纳入试验,并进行相应分层。对于筛选期、基线期和双盲期的过度使用药物的更换,不应提供说明,以避免混淆结局指标,除非试验性质要求(例如,为研究撤药方案的试验)。注:慢性偏头痛患者中急性止痛药物过度使用很常见坦2。,由于停用
8、过度使用的药物与不同程度的头痛改善相关,如果采用分层随机化来均衡治疗组之间药物过度使用的概率,则可以将MOH的受试者纳入对照试验。受试者可根据过度使用的药物类型例如曲普坦类药物、非甯体抗炎药(nonsteroidalantiinflammatorydrugs,NSAIDs)、复方镇痛药进行选择或分层。该推荐意见不适用于过度使用含巴比妥类镇痛药、阿片类药物的受试者,或因药物过度使用导致其他疾病的受试者(如过度使用NSAIDS导致消化性溃疡),强烈建议这些受试者充分、谨慎地停药。虽然应将这些受试者从常规临床试验中排除,但可将其纳入专门为评估他们而设计的研究中。如果试验纳入MOH受试者,则必须记录基
9、线期和治疗期所有头痛药物的使用情况。需要记录急性药物服用的天数以及治疗期使用的特定药物,并作为次要或三级治疗结局进行评价。如果试验设计包括高频发作性偏头痛受试者(每月1014d头痛)和慢性偏头痛受试者,应该对两个亚组人群进行分层分析。(二)头痛类型1.发作性偏头痛推荐:(1)符合慢性偏头痛诊断标准或在过去的12个月里有慢性偏头痛病史的患者应被排除。(2)伴有其他常见原发性头痛类型(例如紧张型头痛)的受试者,如果其他头痛是偶发的(即平均1d/月和12d/年),并且可被受试者或研究者根据疼痛性质和伴随症状从偏头痛发作中可靠地区分出来,则可以入组。(3)应排除诊断为三叉神经自主神经性头痛和神经痛的患
10、者。(4)应排除继发性头痛。注:考虑到偏头痛频率的波动性要求至少12个月的发作符合ICHD-3发作性偏头痛标准,这将确保入组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不太可能进入自发缓解期。偏头痛患者可能伴有其他类型的原发性头痛,包括紧张型头痛等,但那些不能与无先兆偏头痛切】区分的原发性头痛患者应被排除。2.慢性偏头痛推荐:只要受试者符合ICHD-3慢性偏头痛标准切,就允许出现紧张型头痛样头痛和偏头痛样头痛。如果受试者能够清楚地将其他类型的原发性阵发性头痛(如原发性针刺样头痛)与偏头痛发作区分开来,则允许合并其他类型的原发性阵发性头痛。应排除继发性头痛的患者,但MOH患者可以纳入试验。(三)病程1.发作性偏头痛推荐:(
11、1)在纳入研究之前,根据每月平均数据,发作性偏头痛应至少具备12个月病程。(2)应记录发作性偏头痛的起病日期。注:因为偏头痛的诊断缺乏客观体征或生物标记物,而且1年的要求增加了诊断标准的特异性,建议至少1年的病史来排除类偏头痛样的其他头痛类型的患者。病史可能基于受试者回忆或医生对医疗记录的评估。而且,考虑到偏头痛频率的自发性波动116】,要求至少12个月的发作符合ICHD-3发作性偏头痛标准,这将确保入组临床试验的受试者不太可能进入自发缓解期O偏头痛每月至少发作2次,每个月最多有8次头痛发作,这一点降低了那些早期的MOH或慢性偏头痛患者被纳入试验的可能。规定2次偏头痛发作间应间隔48h,有助于
12、明确识别发作,及区别复发,而且可避免对延长的偏头痛发作使用多种治疗方法。对35次连续发作的评估可提供反应一致性的信息,并且可能减弱第一次发作时的安慰剂效应。2.慢性偏头痛推荐:在纳入研究之前,至少具备12个月的偏头痛病程,以尽量减少纳入试验期间可能表现出发作频率自发减少的患者。发作性偏头痛的持续时间也应确定。注:考虑到偏头痛频率的自发波动匕61需要至少6个月的慢性偏头痛,这将确保纳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进入自发性缓解期(即他们每月头痛天数可能15d)的可能性较小。(四)筛选期和基线期时限推荐:(1)预防性治疗试验推荐采用前瞻性基线期进行筛选,发作性偏头痛推荐4周的基线期,慢性偏头痛推荐48周的基线
13、期。(2)受试者应将偏头痛相关数据记录在电子日记中。这允许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时间标记,并便于远程监控。注:随机化前4周的数据收集,对于识别和排除慢性偏头痛和/或MOH非常重要,对经常服用急性药物但尚不符合MOH标准的受试者也需要进一步评估。应根据基线期对每个头痛天进行分类,以确保偏头痛、很可能的偏头痛和/或对偏头痛特异性急性治疗药物有反应的天数在阈值之内。此外,基线期的头痛日记对于评估头痛特征、是否存在先兆、急性头痛药物使用和受试者对日记的依从性也很重要。虽然目前慢性偏头痛的定义要求每月至少15d头痛,但在对照试验中,基线期和治疗期的数据采集建议时间为4周(28d)。受试者在28d内至少有14
14、d头痛和8d偏头痛症状,可以考虑加入慢性偏头痛药物临床试验。基线期允许研究者通过日记筛查受试者的依从性,28d内超过6d未填写日记的患者应被排除。(五)起病年龄推荐:发作性偏头痛的起病年龄应50岁,慢性偏头痛的起病年龄应65岁。注:50岁后起病的发作性偏头痛非常罕见,但慢性偏头痛可能在发作性偏头痛810年后起病。值得注意的是,与继发性原因或伴随用药相关的头痛风险随年龄增长而增加。(六)入组年龄推荐:预防性治疗的受试者应18岁。注:发作性偏头痛预防性治疗试验中,只有当存在潜在的安全性问题时,才应排除老年受试者。(七)入组推荐:(1)受试者应符合所有预定义试验方案的入组标准,且不符合任何预定义的排
15、除标准。这需要在基线开始时进行记录,并在随机化时再次记录。(2)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应向受试者明确解释试验的目的、受试者的作用和参与试验可能面临的风险。这个解释必须以一种不夸大安慰剂效应和反安慰剂效应的方式来表述,受试者还应被告知其数据将如何被使用、数据隐私权和退出研究权利。(3)应排除对试验药物类似的化合物(包括辅料)过敏或超敏反应的受试者。注:必须告知受试者严格按照方窠服用研究药物的重要性,应通过药物计数、检查注射器械、电子日记提醒和智能包等方式定期监测方案遵守情况。应报告与纳入标准有关的下列组别特征:平均年龄、体重指数、偏头痛发病年龄、慢性偏头痛发病年龄、头痛天数、偏头痛日、预防
16、性治疗药物使用情况、服用急性药物的天数、急性药物的类型和数量、是否存在先兆和其他原发性头痛。收集和报告的关于入组标准的受试者特征见表Io表1关于入组标准的患者特征人口照件头痛病史用药平均年冬悯头雷起瘠年苗的性觞瑜Se况号月头16K预访住自疗矢败a号月庐头周已不适合预防性治疗b赫先身的曲每月名性用药无K身高先y匕发作百分比gH*jWOS是否存磔田底疾痫:&性用药女共里柄(如抑郁、便后)-注:*医生文件证明的:受性、皱管性和/或禁忌让:-为无双S(八)性别推荐:理想情况下的性别分布应该能反映出发作性偏头痛/慢性偏头痛人群的性别比例。注:在一般人群中,成人发作性偏头痛的女性与男性比例约为3:这一数量
17、上的优势在对照试验中可能被夸大。为了提高结果的普适性,试验人群中的性别比例应接近流行病学研究中报道的性别比例0如果评估发现治疗可能对男性更有益,则应努力确保入组足够的样本量来进行分析。应将成年女性的生殖阶段进行划分(如育龄期、绝经前期、绝经后期)。除非试验的目标人群是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否则应特别注意避免招募到可能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此外,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避免因避孕措施不足而怀孕的人纳入研究。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被排除在对婴儿有潜在毒性或潜在毒性未知的治疗试验之外。所有非绝育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九)伴随疾病推荐:(1)受试者必须接受伴随疾病的筛查(包括精神疾病)
18、,以排除可能影响试验进行或解释其结果的疾病。需要排除这些伴随疾病:具有潜在恶化趋势的伴随疾病,对伴随疾病的管理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伴随疾病会妨碍试验义务的遵守。(2)有共患病的偏头痛受试者,如抑郁症,如果他们被前瞻性地识别,治疗方案稳定(3个月),且在研究期间预期没有变化时,可以考虑纳入。注:重性抑郁、焦虑、肥胖、腰痛和睡眠呼吸暂停在发作性偏头痛和慢性偏头痛患者中很常见,精神共病和痛觉超敏是发作性偏头痛向慢性偏头痛进展的危险因素。因此,将这些共患病的受试者纳入试验之前,需要评估它们的存在、特征和治疗。当受试者对共病或伴随疾病的治疗可能会干扰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时,应将其排除。过度饮酒或使用非法药
19、物的受试者也应被排除在外31。(十)合并用药推荐:(1)在II期临床试验中,为确定新预防性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通常采用单药治疗方案。(2)在In期临床试验中,应允许受试者在使用研究药物治疗期间同时服用一种偏头痛预防药物(即最多服用2种偏头痛预防药物)。合并使用的预防性药物应避免与被研究药物属于同一种类。非研究的预防性药物剂量在随机化前应保持稳定(3个月),在试验期间不应改变。(3)同时服用预防性药物的受试者应进行分层随机化,以确保治疗组在伴随药物使用方面保持平衡。(4)在IV期临床试验中,只要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采用稳定的治疗方案,就允许使用相同的或有其他适应证的药物。注:试验方案应明确
20、规定,入组时和/或试验期间可使用或不可使用的任何合并药物。而且,只有使用合并药物治疗可减少偏头痛日但未达到50%应答水平的患者,才可被纳入允许使用的合并药物。(十一)来自既往头痛试验的受试者推荐:(1)受试者不得同时参加一项以上的临床试验;试验延长(例如,长期安全性试验的开放期)应被视为单个试验的一部分。(2)受试者不应参加超过一项评估同一预防性治疗的试验。注:虽然不允许同时和连续入组预防性试验,但可以同时参与没有治疗干预的前瞻性登记研究。(十二)数据收集和监测推荐:(I)强烈建议使用能够提供时间标记、远程监测和警报功能的电子日记,以确保以前瞻的方式收集试验数据。纸质日记不作为首选,但如果没有
21、电子日记,可以也使用。(2)应指导受试者记录头痛特征(疼痛性质、强度和与日常体力活动的关系),是否存在先兆,急性头痛药物的使用以及治疗的依从性。(3)患者应按照监管指导在日记中实时记录不良事件(adverseevents,AEs)0AEs的特征及其与正在接受研究的治疗药物的关系,应在随访访视或电话访视中得到确认。有关AES的数据应该通过特定副作用和开放式问题列表清单来收集。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s,SAEs)需要在发生后24h内报告。(4)基线期或治疗期日记不完整的受试者(如28d内日记缺少6个非连续天)应被排除。注: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日记中输入信息的负担是很重要的
22、。在预防发作性偏头痛的试验中,没有必要收集自主神经症状、畏光或畏声的数据。对于跨国试验,日记设计应标准化,翻译应适应目标人群的语言和社会人口特征。无论受试者是否出现头痛发作,确保每天填写头痛日记的时间保持相似。(十三)对既往治疗的反应推荐:(1)既往预防性治疗失败的受试者可以被纳入临床试验。(2)治疗失败定义为:经过充分的药物治疗(口服药物通常13个月,皮下或静脉注射药物取决于注射间隔),头痛频率、持续时间和/或严重程度没有显著降低;发生无法容忍的AEs(也在13个月内);因禁忌或担心安全性而避免使用。(3)既往治疗失败或耐受性不佳的药物类型应记录在案。注:既往偏头痛预防性药物治疗失败的记录通
23、常基于受试者的医疗记录,包括药物名称、治疗持续时间、剂量和停药原因。二、试验设计(一)盲法推荐:为了确定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的有效性、耐受性和安全性,对照试验建议采用双盲法。注:为了减少偏倚和安慰剂效应,有必要对受试者和研究者/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设盲。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AES是导致揭盲的一个可能重要因素。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时,应记录受试者和研究者对接受试验用药或安慰剂的预测,以确认盲法是否成功。盲法的成功可以通过邦氏指数(BangmdeX)来评估。(二)安慰剂对照推荐:(1)用于预防发作性偏头痛和慢性偏头痛的药物均应与安慰剂进行比较。(2)当比较两种可能有效的药物时,强烈建议使用安慰剂对照来提
24、供一种检测敏感性的测量方法。注:偏头痛预防性治疗研究的安慰剂效应是可变的,也是重要的。肠外给药与口服给药相比,观察到的安慰剂效应发生率更高,当更多的受试者被分配到阳性治疗组而不是安慰剂组时,安慰剂效应可能是不平衡随机化的结果。如果因AEs使受试者和/或研究者揭盲,应该考虑使用阳性安慰剂,也可考虑使用阳性的对照,即选择一种证实优于安慰剂的预防性药物。(三)平行组和交叉设计推荐:(1)平行组设计应优先于交叉设计。(2)为了充分评估每个治疗期的效果,在开始新的治疗期之前,发作频率必须回到基线水平,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实现这一点可能特别困难。注:平行组试验设计已经成功地在不同治疗组之间证明了其优势和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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