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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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政府二O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 3工作原则-1-1.4适用范围-2-第二章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其职责-3-2.1生产安全指挥部及职责-3-2. 2生产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3-2. 3成员单位-4-3. 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7-第三章预警预防与事故报告-11-3.1 预警-11-4. 1.1预警信息报告-11-3.L2隐患预警处置-11-3.1.3预警级别判定-11-3. 1.4预警内容-H-3.1. 5预警信息处理-12-3.1.6预警解除-12-3.2事故预防
2、-12-3.3事故报告-13-3. 3.1报告时限-13-332报告内容-13-3. 3.3事故上报要求-14-第四章应急响应-15-4. 1口向应程序一15一4. 1.1县级I级应急响应-15-4. 1.2县级11级应急响应-16-4. 1.3县级In级应急响应-18-4. 1.4县级IV级应急响应-19-4.2先期处置-20-4.3应急处置一21-44扩大应急一24-4.5信息发布-24-4.6应急结束-24-4.6.1应急结束的条件-24-4.6.2应急结束的现场处理-25-4.7后期处置-25-第五章保障措施-27-5.1应急队伍保障-27-5.2医疗卫生保障-27-5.3交通运输保障
3、-27-5.4物资保障-27-5.5通信与信息保障-27-5.6资金保障-28-5.7应急技术支撑保障-28-第六章监督管理-29-6.1预案管理一29-6.2宣传教育培训-29-6.3应急演练-29-6.4奖励与责任-29-6.5预案修订-29-6.6制定与解释-30-6.7预案实施一30-附件1县级层面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响应工作流程图.-31-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35-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贵德县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人民政府保障本县安全生产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
4、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和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4 .青海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5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6 .青海省突发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7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
5、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四、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有关单位及部门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千方百计转移
6、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贵德县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第二章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其职责2.1
7、生产安全指挥部及职责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成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生产安全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积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负责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调集应急资源,调动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兼职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必要时对事故区域实行戒严;协调指导事故单位
8、做好善后处理和后期处置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分析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严厉查处并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请求解决应急处置困难和问题,在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2.2生产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生产安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指挥部在应急期间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遣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应急物资,积极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生产安全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过程中遇到的困
9、难和风险,按指令协调各方力量予以解决;帮助指导各应急小组解决实际问题,排除各种困难,顺利开展应急工作;及时向生产安全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通报有关事故处置和资源配置情况;按指令要求及时协调发布有关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等新闻报道;完成生产安全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生产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
10、统计局、国网贵德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及其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统一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舆论引导管控。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措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牵头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县卫生
11、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单位(地区)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指导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受害群众心理康复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开展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物质的爆炸、泄漏等化学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重大交通事故和建筑物倒塌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搜救伤员,并负责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助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动员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依法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统筹协调有关路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等通行畅通;组织警力做好灾区社会治
12、安秩序维护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负责组织指导事故企业人员疏散转移并开展自救互救;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及家属情绪安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省级下拨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指导开展事故区域及周边地区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灾害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环境监测,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事故区域危房调查,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二次危害的隐患,协助做好危房人员的疏散转移;组织协调灾区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会同县公安局做好应急救援车辆的公路通行保障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排查水利工程险患和抢修因灾损毁的水利设施;做好水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搜救工作。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受威胁区域景区、景点游客疏散转移和险患排查;负责应急工作中广播电视播放保障工作。县审计局:负责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经费使用过程和效果的监督审计
14、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受损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安全评估、检验和修复工作,防范特种设备次生灾害。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区域气象条件的监测和天气趋势,为应急救援的指挥、恢复、重建等方面提供监测预警预报气象保障服务。县总工会:负责对事故灾难中伤病人员和其他受灾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国网贵德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导抢修损毁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用电;承担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县内电信企业:负责提供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中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技术支持。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安全指挥部应按照
15、应急响应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在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开展以下工作:1 .根据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调度应急资源,全力抢救伤亡人员。2 .安排现场监测,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划分区域,控制进入危险区人数,确保个人防护安全有效。3 .协调指导有关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4 .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 .协调安排事发地受伤人员转移治疗。6 .落实生产安全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应急小组,各应急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
16、头,成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有关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以及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负责组织搜救伤亡人员,紧急撤离、转移现场人员;清点人数,排查搜救失踪失联人员;制定现场安保措施和防止事故扩大措施,确保救援安全;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指挥部请求解决;实行科学施救、适时调整、增派救援力量。必要时调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如挖掘机、装载机等),增强救援力量,缩短救援周期,尽快达到救援目的。二、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成员由县人民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组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奔赴事故现场附近安全
17、地点,设立临时抢救室,对受伤、中毒人员开展救治和事故区域卫生防疫、现场洗消等医疗救助工作。三、后勤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成员由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贵德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各种抢险所需车辆和大型工程设备、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以及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供应;保障事故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电力、通讯畅通;负责事故地区环境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提出对策措施。四、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成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
18、戒;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维护事故现场危险区域和附近交通秩序等;加强对事故处置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重大责任人员逃逸)的控制。五、环境检测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以及引发的其他生态污染事故(如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危险物品和剧毒物品泄露等)的应急处置。六、善后处理组由县民政局牵头,成员由县总工会、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和生活救助,遇难者
19、后事及家属安抚赔偿、伤病者医疗救治和困难补助,因事故导致的各类设施设备(房屋、财产等)损坏的修缮和更新等。七、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有关媒体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提出事故灾难及应急处置的信息报道意见,按生产安全指挥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新闻发布;审查新闻稿件,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收集、跟踪舆情并组织舆论引导。八、应急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救援需求,在特殊情况下,可在全县范围内调集专家和各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协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复杂型事故现场基本状况进行判别,分析现场复杂
20、的地理环境和风险因素,提出应对的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第三章预警预防与事故报告3.1 预警3.1.1 预警信息报告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在发现可能或即将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时,立即做出响应,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研判,若超出处置级别,则应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3.1.2 1.2隐患预警处置县应急管理局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执法力量(可邀请应急专家参与)前往现场检查核实,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实施依法严厉查处,以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可按照青海省突发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青政办(2013)90号
21、)的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3.1.3 预警级别判定根据预测分析,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警级别判定。主要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范围和可能的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红色、橙色预警信号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由县人民政府联合批准后发布。3.1.4 预警内容预警级别、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的涉险人数、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预案、各种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救援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电
22、话)等内容。3.1.5 预警信息处理1 .生产安全指挥部接到预警信息,要采取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防止险情扩大和事故发生。2 .及时对事故险情进行跟踪询查,如发现险情扩大时,应当酌情提升预警级别。3 .预警情况严重,生产安全指挥部及其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应当进入紧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预案准备和物资准备,随时准备应急响应。4 .把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5 .1.6预警解除县应急管理局经过现场察看并经会议研判,认为不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已经解除时,按照规定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2事故预防1.企业层面:当生产经营单位出现重大隐患时,往往会引发较大的安全生产事
23、故,因此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有效防范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2. 政府层面: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监督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管理漏洞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风险,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3. 3事故报告3.1报告时限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时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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