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员培训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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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QTC,质量检验人员培训教程,二一年十月,第一章 概述,1 质量检验与质量管理发展概况,质量管理发展三个阶段的比较,质量管理发展的新阶段 应用 ISO 9000 族 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0族中的四个主要标准:,a)GB/T 19000/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b)GB/T 19001/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c)GB/T 19004/ISO 9004 组织持续成功的管理 一种质量管理方法,d)GB/T 19011/ISO 19011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2 产品质量的重要意义,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一 种基本活动,产品质量是国家经济
2、建设的物质基础保证,产品质量是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可增强 企业的竞争能力,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生活稳定与社会和谐的重 要保障,3 质量检验的含义与分类,一、质量的概念,(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特性”:可区分的特征,“要求”: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 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明示的”:规定的,或顾客提出的;,“隐含的”:惯例或通常做法,所考虑的 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必须履行的”:指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 或特定范围内的规定。,质量的“广义性”,质量的特定对象包含产品、过程和体系;,质量的“动态性”(“
3、时效性”),随着技术的发展、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质量会提出新的要求;,质量的“相对性”,质量随地区和风俗习惯不同而不同。,二、检验和质量检验,检验(定义),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质量检验,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产品:过程的结果。,11,过程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特性 可区分的特征。,特性和质量特性,质量特性 与要求有关的,产品、过程 或体系的固有特性。,三、检验的工作内容,(1)熟悉与掌握规定要求,(2)观察、测量或
4、试验,(3)比较,(4)判定,(5)处理,(6)记录,四、质量检验的分类,(1)按产品形成过程分,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2)按检验的地点分,集中检验现场检验巡回检验,(3)按检验手段分,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实样试验检验,(4)按检验产品数分,100检验抽样检验,(5)按质量特性分,计量检验计数检验,计件检验计点检验,(6)按检验后样品状态分,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7)按检验目的分,生产检验验收检验监督检验验证检验仲裁检验,(8)按供需关系分,第一方检验第二方检验第三方检验,(9)按检验人员分,自检互检专检,(10)按检验时间分,首件检验末件检验,4 质量检验工作的作用、目的与职能,一、作
5、用,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二、目的,a.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b.证实产品的符合性c.为质量评定和质量改进提供依据d.验证过程质量(能力指数)e.提供质量信息f.仲裁质量纠纷,三、质量检验的职能,a.鉴别职能b.把关职能c.预防职能d.报告职能,各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职能是把关,鉴别是把关的前题,报告是把关的继续,预防有利于更好地把关,第二章 产品质量法制与政策,1 产品质量法制,一、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律体系,调整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以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关于产品质量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律体系的构成,
6、产品质量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特别法,产品质量相关法,2 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制、修订,1993年2月22日首次颁布,并于1993年 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经修改后,于2000年9月 1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内容,由51条增加到74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2条,修改20条,近三分之二条文有所修改。,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工作中的 责任,建立企业产品质量的约束机制,补充、完善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 行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加大了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及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约束,建立了产
7、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 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适用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 港、澳门地区除外),适用主体:境内从事产品生产、制造、加工、装配、修理的单位和个人;产品 的销售者,从事批发、零售、进 出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产品的 运输、仓储和管理的单 位和个人。,本法所指产品的范围:经过加工、制作,用 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特别法,国家就某些产品所制定发布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产品质量相关法,
8、企业法、经济合作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3 质量政策,采用国际标准 名牌战略 质量奖惩政策 质量振兴纲要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标识监督管理,第三章 质量检验依据,质量检验依据,技术标准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工艺文件 订货或销售合同(或协议),1 标准化的基本概念,标准,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则性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 效益为目的。,标准化,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注1:
9、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 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2 标准的分类,一、层级分类法,将标准按照其发生作用的有效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层次(级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 ISO 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一)世界范围的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能反映某个特定标准化对象的国际最新技术水平的、由未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或区域标准化组织/区域标准组织或其他发达国家的标准机构或由在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团体、企业(
10、公司)所制定、发布的标准。,(二)我国的标准,标准化法规定我国国内的标准分四类,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二、按标准化的性质分类,(1)技术标准,(2)管理标准,(3)工作标准,三、按执行的约束力分类,(1)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推荐性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工作的依据之一),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主题事项所制定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六类标准):,(1)基础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或包含一个特定领域的通用条款的标准。,(2)术语标准,与术语有关的标准,通常带有定义,有时还附有注、图、示例等。,(3)试验标准,与试验方法有关的标准,有时附有与测试有关的其他条
11、款,例如抽样、统计方法的应用、试验步骤。,(4)产品标准,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5)过程标准,(6)服务标准,规定服务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规定过程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3 产品图样,产品图样种类通常包括,零件图,简图,装配图,总图,外形图,安装图,4 工艺文件,一、工艺规程,指阐明产品制造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的工艺文件,(工艺路线表、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卡)、工序卡片、工装图样等),二、基准,指零件上用来确定其它点、线、面位置的那 些点、线、面,通常有:设计基准、工艺基准(定位、检测、装配),5 购销合同,当标准的规定满足不了要求、无标准
12、或有特殊需要时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包括除品种规格外,还包括附加技术要求、验收方法等要求。,第四章 质量检验机构及其质量职责、权限,1 质量检验机构的主要工作范围,负责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组织编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质量检验用的文件的准备和管理,设计部门提供的文件,工艺部门提供的文件,销售部门提供的文件,标准化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检测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检验,2 质量检验机构的主要质量职责,根据产品合同、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标准 或标样等检验规定的检验依据,组织实施全 企业的质量检验,对技术文件(含工艺文件)中有关质量检 验的内容进行审查、会签,编制质量
13、检验的技术管理及指导操作的文 件,指导质量检验工作,使质量检验工作 实行规范化管理,按规定的授权,处理不合格品,监督不合 格品的处理过程,认真作好标识和隔离,按规定对产品的质量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传 递、反馈、保存,分析质量趋势上报有关部门,负责质量检验表格的设计、印刷,合格证、检 验印章的设计、制造、发放和管理,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验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 掌握先进的管理技术、质量检验技术、质量分 析统计技术等,提高人员的素质,对检验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及定期考核,考核合 格才能发证上岗,3 质量检验机构的权限和责任,权限,a.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 行检验程序文件b.有权根据检验结果
14、,判定产品合格与否c.有权制止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 作假等行为d.对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的原因,找出责任者,提出处分的建议,e.有权如实统计与分析质量问题,要求有关 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措施f.对产品或零部件的材料代用,有参与审批权g.对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假充真的产品,有权不予以检验h.对缺少标准或相应程序文件的产品,有权 拒绝检验,责任,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检验工作的失职,致使产生质量问题和损失负责:,a.未执行产品质量方针、政策b.错、漏检或误检c.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压检d.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如隔离等)e.质量统计有误f.明显的误判,4 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置,一、设置的必要性,二、
15、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对内: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在生产全过程 进行质量把关,对外:代表企业向用户、法定检验机构、质监部门提供产品质量证据,三、质量检验部门的地位,受企业法人代表、厂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并授权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不受任何方面的 干扰,对产品能否全面达到质量标准要求负有重要 责任,对外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四、机构设置要求,专职检验机构应在法人代表直接领导下,配 备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能公正行使职权,明确质量责任制,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编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配备满足质量检验所需的检测设备和相关物 质资源,第五章 质量检验人员,一、质量检验人员的类别,1 质检人员的
16、类别和配置原则,二、质量检验人员配置原则,应与企业的质量检验计划相一致,应与生产相适应,技术等级应高于企业同工种技术工人的 平均等级,2 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一、ISO 9001 标准中对人力资源的要求:,教育(受教育程度);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技能(应具备的操作能力);经验(工作经历和经验)。,二、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要求,(1)思想素质(2)文化素质(3)技术素质(4)身体素质,3 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一、质量检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a.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知识b.GB/T 19000/ISO 9000 族标准c.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d.质量检验的技术理论和操
17、作技术e.统计技术的应用f.检验用测量设备的使用和维护g.计算机的应用,培训方式,a.岗位培训b.课堂培训c.电化教育,二、质量检验人员工作考核,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考核,检验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考核(计算公式),式中:n:检验的产品数:实际接受了检验的产品 总数;d:检出的不合格品数:从接受了检验的 产品中已检验出 的不合格品数;b:漏检数:复检时从原认定为合格品中 检出的不合格品数;K:错检数:复检时从原认定的不合格品 中检出的合格品数。,第六章 质量检验与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一、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体系 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体系 建立方针
18、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二、质量检验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关系,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过程,其中,GB/T 19001 标准对其提出要求的“过程”主要有:,4.2.3 文件控制4.2.4 记录控制7.1 产品实现的策划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8.3 不合格品控制8.5.2 纠正措施8.5.3 预防措施,质量检验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评价作用,把关作用,预防作用,信息反馈作用,2 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检验的要求,4.2.3 文件控制
19、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2.4 的要求进行控制。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a)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f)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 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g)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 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检验文件应实施编制、批准、发布、发放、使 用、评审、更新、作废、回收的控
20、制。,应确保在检验场所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记录是一种特殊文件,应按 4.2.4 的要求控制。为防止误用作废文件,若需保留作废文件,应 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4.2.4 记录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检验记录:阐明检验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检验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检验记录控制的一般要求: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等。检验记录要求:保持清晰(字迹清晰、表述清楚、不作擦涂改);易于识别(作标识)和检索(如日期、编号等
21、)。,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 4.1)。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a)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b)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c)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 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d)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 录(见 4.2.4)。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 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注 2:组织也可将 7.3 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
22、过程的开发。,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采用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 到满足的认定,验证方法:供方现场检验、进货检验、间 接检验等,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在供方现场检证时,应在采购信息(合同 或协议)中规定验证活动的安排和产品放 行的方法,间接检验 对供方的检验体系及其提供的检验结果进行检查和验证的验收检验。注:此种检验避免了对实际产品进行直接 检验。(GB/T 3358.22009/ISO 3534-2
23、:2006,4.1.18),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见 4.2.4)。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 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标识:指标示特定对象的特性或特定 状态的标志或标记。,适当时,用适宜的方法在产品实现全 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标识(产品标识)。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 态(产品的状态标识)。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控制和 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产品的批号 或件号)。,7.6 监视和测量设
24、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 和(或)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 准时,应记录校准或 检定(验证)的依据(见 4.2.4);b)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c)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d)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e)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
25、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 4.2.4)。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注:确认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 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 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为实现测量过程 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器械或它们的组合)。,为确保测量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 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 准和验证或检定;对校准或检定状态作出相应标识;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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