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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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知识,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单永乐电话:053182919908 手机:邮箱:,目 录,一、职业卫生常识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辨识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 四、个体防护,一、职业卫生常识,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一)国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早在公元前460-377年,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第一个认识到铅是腹绞痛原因的人。中欧的阿格里科拉(Agricola,1494-1555年)于16世纪出版了论冶金一书。同一时期,意大利的拉马兹尼(Ramazzini,1633-1714年)于1700年出版了论手工业者疾病,该书描述了50多种职业
2、病,被誉为职业医学之父。英国国会在1802年颁布的学徒健康法被认为最具代表性,成为了现代劳动法律制度诞生的标志。1906年英国颁布了工人赔偿法,将6种职业病纳入工伤赔偿范围,由此开创了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历史。,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一)国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1970年,美国颁布了世界首部职业安全卫生法,并组建了“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局”及“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1972年日本颁布了工业安全卫生法;1973年法国也颁布了相关法律;1974年英国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1990年韩国颁布了工业安全健康法;当前,国际上将职业安全和卫生统称为“职业安全卫生”,是“跨世纪
3、的综合学科”,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一些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职业安全健康局、国际职业安全健康信息中心、国际劳动监督协会、国际职业卫生学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等。,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概况 早在公元10世纪,宋朝的孔平仲就曾指出,采石人所患肺部疾病是由于“石末伤肺”所致。明代,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1593年)中明确提到了铅矿工人的铅中毒。1954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机构。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据统计,我国涉及
4、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有20多种,各类标准、规范达160多种,特别是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已经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概况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90条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修改着重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强化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职责;职业病诊断鉴定难问题;监管体制不顺畅的问题。,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
5、工作发展概况 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目前我国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各类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卫生部和安监总局依法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诊断及鉴定机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专业的高校都日渐增多。科学研究方面,自国家“七五”规划开始,一些重点职业病(尘肺、职业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中毒性肝病、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发病机制与防治研究被列为国家科技攻关课题。此外,全国性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每5年召开一次,职业卫生专业学组包括粉尘与尘肺学组、职业病学组、职业流行病学学组、劳动心理与健康学组、人类工效学学组、物理因素学组等的会议也每两年召开一次。,二、职业卫生的概念,(一)职业健康(卫生)
6、概念 职业健康=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职业卫生 劳动卫生 工业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国标GB/T15236-2008)定义 职业卫生: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职业卫生名词术语(国标GBZ/T224-2010)定义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害,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ILO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
7、约(155号)第3条(e)款:“与工作有关的健康一词,不仅指没有疾病或并非体弱,也包括对于工作安全和卫生直接有关的影响健康的身心因素”1999年ILO体面工作议程(Decent Work Agenda)宗旨:“在自由、公平、有保障和人格尊严的条件下,妇女和男人们都能活得体面而又有效率的工作机会”。,二、职业卫生的概念,(二)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我国职业病目
8、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卫生部、劳动保障部):10类115种职业病 1.尘肺:13种(含其他)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含其他)3.职业中毒:56种(含其他)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含其他)7.职业性眼病: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9.职业性肿瘤:8种 10.其他职业病:5种 2010年ILO关于职业病名单及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登记与报告建议书(第194号建议书,简称2010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
9、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卫生标准: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和
10、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由法律授权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职业接触限值: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二、职业卫生的概念,最高容许浓度(MAC)是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和任何工作地点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1、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漂移限值(EL)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应用分析,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应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开展工作:一级预防(primary prevention,病因预防):又称病因预防,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工艺、技术和材料,合理利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减少劳动者职业接触的机会和强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二级预防(secondary prevention,发病预防):
12、又称发病预防,通过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环境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以早期发现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危害。三级预防(tertiary prevention,临床预防):对患有职业病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治疗和康复。,三、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
13、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三、职业病的特点,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类种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
14、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三、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
15、,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发病;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和识别的,切其强度或浓度需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3.在接触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如能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妥善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易。,四、职业性病损,职业性病损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所致)的各种职业损伤的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而后者又包括职业病和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两大类。(一)工伤(二)职业病(三)工作有关的疾病 工作有关的疾病,与职业病有所区别,它具有三层含义:1)与职业因素有关,但其不是唯一的病因。2)职业因素影
16、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疾病暴露或病情加剧恶化。3)调离该职业或改善工作条件可使疾病缓解或停止发生。,1.肌肉和骨骼疾患 腰背痛、颈肩痛、职业性痉挛2.呼吸系统疾患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咽喉疾患 3.心血管系统疾病 高血压、冠心病4.消化系统相关疾病 溃疡病,常见的相关职业疾病,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辨识,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随分类标准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1、按危害因素的来源分类(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 有毒物
17、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等。,(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
18、热季节的太阳辐射;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所致危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四)其他因素,个人因素,如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如过度饮酒、缺乏锻炼等。社会经济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的投入和管理带来影响。另外,如职业卫生法制的健全、职业卫生服务和管理系统化,对于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减少作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也是十分重要的。,生产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物
19、理因素,生物因素:使人致病的寄生虫、微生物、细菌、病毒等生物体,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不良气象条件及异常气压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温度过高、过低空气湿度过高、过低强热辐射有害气流气压过高、过低,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中子流等非电离辐射:包括高频、超高频、微波红外线、激光、紫外线,过强的劳动强度过长的劳动时间不合理的作业方式设计不合理的工具、设备,自然环境的有害因素,如太阳紫外线辐射工艺环境的有害因素,如烘房的高温人工环境的有害因素,如照明不足不合理的厂房设计或设备布置造成的有害因素,如辐射源布置在作业人员密集的地方,危害因素的种类,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
2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于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且在同一工作场所中可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
21、因素的强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会随着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论进行何类监测,在现场监测工作之前都必须对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出全面的识别,确定检测项目和拟定检测方案,为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识别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对危害因素的识别不够准确,轻则可使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受到局限,重则可造成评价报告结论的严重失误。只有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与分布情况,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方式
22、、途径、程度等有了全面、准确、客观地辨识,才能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作出科学的评价。因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灵魂”,是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前提。,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3.健康监护工作: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与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掌握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是前提,通常需针对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决定检查项目。,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过程中
23、除了要有典型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结果支持外,还必须有职业接触史的支持。对患者职业接触史的判定过程,就是对患者职业活动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识别的过程。因此,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也离不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5.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行政监督的一部分,是保证职业卫生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监督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状况,还是督促与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防护,首要问题就是要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识别,只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识别和定量分析后,才可依法作出正确的监督结论。,二、职业病危害因
24、素识别的作用,6.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核心是通过由因(危害因素)查果(病人)和以果(病人)找因(危害因素)的研究,探索病因。前者是借助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对有害因素的“定量”识别;后者是根据统计推断原理对未知危害因素的“定性”识别。,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1.全面识别原则:对于一个建设项目,特别是工艺复杂的建设项目来讲,其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错综复杂的。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时,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有娴熟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职业卫生、卫生工程、卫生检验等,同时还要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工业技术常识。在识别过程中,首先应遵守全面识别的原则,从建设项目工程内
25、容、工艺流程、流料流程、维修检修等多方面入手,逐一识别,分类列出,然后对因素的危害程度作出进一步的识别。不仅要识别正常生产、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还应分析开车、停车、检修及事故等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偶发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原则,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原则,2.主次分明原则:全面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遗漏。而筛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则是为了去粗取精,抓住重点。在工作中,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既往检测资料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筛选重点,抓住起主导作用的危害因素。此外,每一种危害因素因其自身的理化特性、毒性、生产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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