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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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5月,1,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王 鸿,2009年5月,2,脉络说明,2009年5月,3,第一讲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2009年5月,4,一、知识产权的概念,Trips:(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发明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2009年5月,5,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一)国内外的认识 1、Trip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re private rights.知识产权属私权。2、
2、我国学术界的认识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根据权利客体不同,可以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Trips宣告知识产权属私权,一方面揭示了知识产权权利性质的争论,另一方面从反面也说明了强行性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实际存在。,2009年5月,6,3、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法律效力:意思自治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适用和生存空间(二)实证分析 1、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共有、专利转让和许可使用、委托专利、合作专利和职务专利等领域。,2009年5月,7,2、商标法
3、: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许可适用、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领域。,2009年5月,8,3、著作权法:著作权(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任意性规范的生存空间:著作权及邻接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2009年5月,9,(三)评析 1、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等领域为主。2、质疑:意思自治原则是否可以延伸到生成知识产权的领域。例如:(1)作者放弃署名权
4、,由未参与创作的第三人署名;(2)第三人成为发明创造的发明人。3、暂时的结论:知识产权的特征决定了知识产权产生、知识产权内容和知识产权限制的法定性。,2009年5月,10,(四)典型法条分析2008年专利法第6条 1984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
5、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2009年5月,11,1992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
6、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2009年5月,12,2000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4条:年月日以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7、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9年5月,13,专利法修正案(讨论稿)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除技术秘密之外的其他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该发明创造为非职务发明创造,但单位享有以非独占和不可转让方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权利。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
8、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2009年5月,14,2008年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2009年5月,15,(一)知识产权性质的双重论 1、我国民法学者的双重论:知识产权既为财产权又为人身权 2、理由:著作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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