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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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0、12,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二章:著作权第三章:专利权第四章:商标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其又可以分为: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二、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知
2、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主体和客体,一、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权利主体是指各类知识产权的所有人。这里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一定条件下还包括非法人单位以至国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知识产权主体的特征: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二、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知识产权客体的含义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二)知识产品的概念(三)知识产品的类别 创造性成果 经营性标记 经营性资信(四)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 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3、社会性。,第三节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的区别,一、知识产权与债权的区别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的标的不同 2、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程度不同 3、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 4、物权具有优先性,物权可以对抗知识产权 5、权利的期限不同,第四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渊源及其争议,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一)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二)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商标+专利)巴黎公约确立的基本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2.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文学作品)3
4、.世界版权公约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5.专利合作公约(简称)6.TRIPs协议,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争议 1、知识产权法是特别民商法 2、知识产权法归属于侵权法 3、知识产权法归属于反垄断法 4、知识产权法部分属于反不正当竞 争法 5、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原则,(一)国民待遇原则(二)最惠国待遇原则(三)透明度原则(四)独立保护原则(五)自动保护原则(六)优先权原则,第二章、著作权法,第一节 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邻客体所享有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别,前者仅指对作品的权利,后者则除了对作
5、品的权利外,还包括相邻客体的权利,即邻接权。二、著作权的特征内容的双重性 具体化的专有性 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三、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的区别,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一)权利属性不同(二)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三)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一)保护对象不同(二)保护条件不同(三)权利产生程序不同(四)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2、作用不同3、独占性与排他性程度不同4、权利的产生不同,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 1.概念: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作品保护条件:a.属于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
6、科学、工程技术等科学领域中的智力成果。b.独创性。c.可复制性,二、作品的种类,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三、不予保护的对象,A 超过保护期的作品 B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闻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C 违禁作品D 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四、相关权,相关权的概念自然人、法
7、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相关权的特点,1.出版者权,1.1出版者权的概念 1.2出版者权的权源 著作权人的授权法律的规定 1.3出版者权的内容,2.表演者权,2.1表演者权概述(a)表演者权(b)表演者权的权源(c)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比较(1)权属不同(2)主体不同(3)客体不同(4)内容不同(5)保护期不同(6)权利来源不同,2.2表演者权的内容(一)表演者人身权 主要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二)表演者财产权对表演的现场直播许可权。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像许可权。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许可权。信息网络传播许可权。4.3表演者权的保护期:
8、身份权不受限制,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3.唱片制作者权,一、唱片制作者权我国称之为:“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二、唱片制作者权的内容(1)复制、发行音像制品许可权。(2)出租音像制品许可权。(3)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像制品许可权。三、唱片制作者权的保护期(50年),4.广播组织权,一、广播组织权解读 二、广播组织权的来源三、广播组织权的内容(1)转播权。(2)录制权。(3)复制权。四、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著作权主体的
9、分类,A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B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的。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都可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二、著作权主体的确定,A 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标准(一)作者的确定: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二)视为作者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三)合同约定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7条 B 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形式标准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C 某些作品著作权主体的确定(一)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二)合作作品著作权主体(三)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四)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第
10、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保护期,一、著作人身权,1.著作人身权概述A 著作人身权的定义 B 关于著作人身权基本问题C 著作人身权的特征 无期限性不可分离性 不可剥夺性,2.著作人身权具体权项A 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B 署名权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C 修改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D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二、著作财产权,A 著作财产权概述 B 著作财产权的具体权项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
11、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三、著作权保护期,1.著作人身权保护期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享有。2.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一)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一般原则(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特殊规定,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一、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费用的制度。合理使用的条件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第二、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第三、使用他人作品时,
12、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名称,作品名称。,二、法定许可使用(1)法定许可概念(2)我国著作权法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法定许可的情形: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b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c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d录音制作者使用
13、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e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f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第六节 著作权的转让和继承,一、著作权转让 概念与特点 著作权转让的四个法律问题二、著作人身权的继承问题 1、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发表权三、著作财产权的继承问题四、合作作品的继承问题五、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变更、终止的 著作财产权继承问题,第七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一、著作权的质押二、著作权的信托三、破产财团四、强制执行的对象五、离婚时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第八节 著作权的保护,一、著作权侵权行为二、著作权侵权诉讼三、著
14、作权仲裁四、著作权救济措施,一、著作权侵权行为,1.著作权侵权行为概述 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须考虑以下要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且没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46、47条)2.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作为性行为的多样性,3.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一)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二)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二、著作权侵权诉讼,1.受诉法院 一审法院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也有少数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 可以受理。2.诉前临时禁令及其条件有关人员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
15、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将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权利人尚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裁定。,3.诉前财产保全著作权法第49条第1款 4.证据保全著作权法第50条5.举证责任,三、著作权仲裁,1.著作权纠纷 2.仲裁3.仲裁的效力,四、著作权救济措施,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第三章 专利权,第一节 专利制度概述,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二、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三、专利制度的特征,一、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1、自然权利论2、非物质财产论3、契约论4、防止不正当竞争论5、产业政策论,二、基本
16、原则(程序),1、先申请原则:专利权授予给最先申请之人。2、书面原则:递交必要的法律文件3、优先权原则: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在后申请的已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优先权日,审查新颖性时以优先权日为准。4、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原则:专利申请受理后形式审查完毕即将次申请的全部内容公开。然后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再进入实质审查。5、单一性原则:一发明一申请原则6、后置无效原则:专利授权后任何人都可以依专利法的规定对该专利提出无效申请。,三、专利制度的特征,一、垄断 1、垄断权的终极目的:社会公共利益 2、垄断权的内容:技术营利性实施的 垄断(1)不限制技术信息的传播(2
17、)不禁止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3、公共产品的法定垄断性权利,二、公开 1、公开技术信息的全部细节:避免社 会财富的浪费 2、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公开:(1)维护自己的完整权利(2)预防他人侵权,第二节 专利权主体,一、概述二、专利权的归属三、职务发明创造四、委托发明,一、概述,(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二)、申请人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2
18、.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三)、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二、专利权的归属,一、自由发明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发明人。二、共同发明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三、受让人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四、外国人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三、职务发明创造,(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
19、务发明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
20、人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四、委托发明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第三节 专利权的客体(subject of patent right),一、发明(invention),1.发明的概念(一)发明概念的三种立法例 1、定义法 2、列举法 3、例外法 我国:定义法与例外法的结合,(二)发明的特点 1)发明须包含创新 2)发明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 3)发明须是具体的
21、技术方案,2.发明的分类 1、独立发明与共同发明 2、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3、本国发明与外国发明 4、基本发明与改良发明(或从属发明或增补发明)5、大发明与小发明 6、产品发明(product invention)与方法发明(process invention),二、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1.实用新型制度的历史沿革2.实用新型的概论 1)实用新型必须是某种产品 2)实用新型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构 造或者两者结合的产品 3)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3.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 1)创造性水平不同 2)客体范围不同 3)专利权取得的程序不同 4)保护期限不同4.实用新型的保护方式
22、 1)单独立法保护:实用新型法 2)专利法保护 3)外观设计法保护,三、外观设计(industrial design),1.外观设计的概念与特点 1)外观设计须与产品结合在一起 2)外观设计是产品形状、图案、色彩 或三者结合的设计 3)外观设计须以工业方法或工业手段 运用于产品 4)外观设计须能产生美感,2.外观设计的保护方式 1)版权法保护 2)专利法保护 3)外观设计法保护 4)版权法与专利法双重保护3.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关 系 1)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的关系 2)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异同 3)外观设计与注册商标,四、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
23、发明创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遗传资源新专利法增加的内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注意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注意用以诊断或治疗疾病的仪器和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动物和植物品种。注意培育和生产动植物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新专利法增加的内容),第四节 授予专利的条件,一、消极条件二、新颖性(novelty)1.新颖性的含义 2.公开(一)公开的概念(二)公开的方式 1)出版公开 2)
24、使用公开 3)其他方式公开,3.公开的标准 a、地域公开(1)相对标准(2)绝对标准 b、时间标准(1)发明时间(2)申请时间三、我国专利法中新颖性的规定(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 1、出版公开:绝对标准 2、使用或其他方式公开:相对标准 3、抵触申请 4、不丧失新颖性的特例,(二)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1、出版公开:绝对标准 2、使用公开:相对标准 3、其他方式公开:没有规定 4、抵触申请:没有规定,三、创造性(inventiveness),(一)创造性的概念(二)创造性的判断 1、判断者:同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2、开拓性发明 3、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性 4、难易程度 5、解决了技术落后难
25、题 6、克服了技术偏见(三)我国专利法对创造性的规定,四、实用性(practical applicability),(一)实用性的概念(二)实用性的判断 1、可实施性 2、有益性 3、再现性,第五节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一、专利的申请,(一)申请专利的原则 1、书面申请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专需履行的众多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2、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申请日的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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