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之商标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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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之,推荐资源,学习重点,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种类三、商标权 四、商标注册五、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和商标异议(附表)六、注册商标的续展七、注册商标的利用八、商标权的保护九、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由显著之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商标的种类,按照使用对象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按照商标构成要素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特殊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联合商标、防护商标,商标权,概念: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权利特征
2、:(1)专有性(2)时间性(3)地域性内容:(1)专用权(2)禁止权(3)转让权(4)许可使用权取得:我国采取注册原则,一、商标注册的原则,世界各国有两种主张:一是采用自愿注册原则,一是采用全面注册原则。我国采用自愿注册与全面注册相结合原则,二、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1、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2、外国申请人必须是与中国签有相关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了有关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输商标事务的国家的企业或个人。,三、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3、申请注册的
3、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申请,一、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一)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和商品或服务名称。(二)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三)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四)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二、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4、(二)商标图样(三)其他文件,三、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一)国内申请人有两个途径:一是直接办理;二是委托办理。(二)国外申请人采取委托办理。,四、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我国现行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商标注册审核流程图,商标申请,商标代理,商标局,形式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受理,实质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初步审定公告,是否有异议,核准注册公告,退回申请,限期修正,商标局裁定,是否符合要求,驳回申请,是否要求复审,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要求,驳回申请,异议成立,评审委员会裁定,15天内,终止,终止,
5、评审委员会复审,评审核准,否,30天内起诉,起诉,否,是,否,否,否,否,否,是,是,是,是,是,是,15天内,保留申请日期(补正),不保留申请日期(不予受理),改正,我国商标的国外注册途径,一是办理逐一国家注册,二是办理商标国际注册,小组作业-商标抢注问题关注,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现象:商标抢注问题,苏丹红、杨立伟、神五、杜丽、王义夫、非典、SARS,还有利用名人的谐音如洗发水的“留得华”,你对这些现象如何认识?,案例分析一1,2001年12月31日,重庆市长寿县某按摩器生产厂商向商标局申请将使用在该按摩器上的“长寿”标志注册为商标。2002年元月15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长寿”系县级以上行政区
6、划名称,根据商标法第10条第3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之规定,驳回该申请。该厂商于2002年元月20日收到该驳回申请的决定。另外,该县另有一厂商在某保健器材上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案例分析一2,(1)如该按摩器生产厂商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应于何时向谁提出申请复议?(2)你认为复议结果应当是如何?理由是什么?(3)如果复审结果维持初审决定,该按摩器生产厂商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4)如果复审结果改变初审决定,最后核准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那么另一保健器材生产厂商能否继续使用“长寿”作为商标?为什么?,案例分析一答案,(1)2月5日之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
7、)应当改变初审决定。因为“长寿”具有“岁数大”等其他含义,应当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同时用“长寿”作为保健器的商标,是一种暗示商标,而不是叙述商标,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符合商标申请的条件。(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不能。因为此时使用将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分析二,某制衣厂与某服装厂于1999年5月30日同时在第25类衬衣、西裤、大衣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枫叶”商标,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两申请人提出“枫叶”商标的先使用证明。制衣厂于1999年6月15日递交了最初使用“枫叶”商标的证明材料,根据材料,制衣厂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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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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