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系统反事故措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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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流电源系统反事故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2.电力系统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JB/T 5777.4-2000)3.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GB19638-2005)4.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GB19639-2005)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特性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GB1982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DL/T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2.(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3.(DL/T4592000)电力系统直
2、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4.(DL/T5120-2000)小型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规程5.(DL/T781-2001)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6.(DL/T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7.(DL/T857-2004)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直流电源系统技术监督规定直流电源系统评价标准直流电源系统设备检修规范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改造指导意见,规范.规程,(GB 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程(GB 50303-2002)建筑电
3、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L/T 5035-200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5-2005)220kV500kV 变电所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8-2005)220kV500kV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GB/T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T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220kV 变电站分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110kV 变电站分册,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
4、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17 防止火灾事故,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5.2 防止直流系统故障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5.2.1 枢纽变电站直流系统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应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机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5.2.2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方式,每段母线分别由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开关,正常运行时该开关处于断开位置。5.2.3 加强直流保险管理,直流保险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直流保险/熔断器
5、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防止因直流保险熔断而扩大事故。5.2.4 严格直流专用空气开关的分级配置管理,防止因直流开关不正常脱扣造成事故扩大。保护装置应采用直流专用空气开关。5.2.5 严格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运行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蓄电池组损坏。,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13.1 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13.1.1 严格控制浮充电方式和运行参数13.1.1.1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应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浮充电时,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上、下限,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13.1.1.2 浮充电运行的
6、蓄电池组,应严格控制所在蓄电池室环境温度不能长期超过30摄氏度,防止因环境温度过高使蓄电池容量严重下降,运行寿命缩短。13.1.2 进行定期核对性放电试验,确切掌握蓄电池的容量13.1.2.2 新安装的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六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3.2 保证直流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13.2.1 保证充电、浮充电装置稳定运行13.2.1.1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选用充电、浮充电装置,应满足稳压精度优于0.5%、稳流精度优于1%、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1%的技术要求。在用
7、的充电、浮充电装置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应逐步更换。13.2.1.2 应定期对充电、浮充电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校验其稳压、稳流精度和纹波系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对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13.2.2 加强直流系统熔断器的管理,防止越级熔断。13.2.2.1 各级熔断器的定值整定,应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上、下级熔体之间(同一系列产品)额定电流值,应保证24级级差,电源端选上限,网络末端选下限。13.2.2.2 为防止事故情况下蓄电池组总熔断器无选择性熔断,该熔断器与分熔断器之间,应保证34级级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3.2.3 加强直流系统用直流断路器的管理 13.2.3.1
8、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所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不应用普通交流断路器替代。在用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如采用普通交流开关的,应及时更换为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13.2.3.2 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3.3 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的措施13.3.1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状供电方式。在用设备如采用环状供电方式的,应尽快改造成辐射状供电方式。13.3.2 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13.3.2.1 改变直流系统运行方
9、式的各项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规程规定。13.3.2.2 直流母线在正常运行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严禁脱开蓄电池组。13.3.2.3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检修结束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开关,再带直流负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3.4 直流系统配置原则13.4.1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13.4.2 重要的220kV变电站应采用三台充电、浮充电装置,两组蓄电池组的供电方式。13.5 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通道内,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电
10、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4.2.1.2 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不同蓄电池组供电的直流母线段。,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15.2.7 通信设备应具有独立的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蓄电池供电时间一般应不少于4小时),在供电比较薄弱或重要通信站应配备柴油发电机,不允许采用厂站直流系统经逆变给通信设备供电。,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17 防止火灾事故17.2.10 加强直流电缆防火工作。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电池的电缆应尽可能单独铺设。
11、17.4 蓄电池室、油罐室、油处理室等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照明、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湖北省电力公司反措实施细则(直流系统),5.1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的组织措施5.1.1 直流系统对变电站生产设备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具有极端重要性。在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都必须保证不间断供电,并满足电压质量和供电能力的要求。5.1.2 为防止变电站直流系统事故,加强对直流系统工作的领导,各地(市)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变电运行部门(工区),必须明确一名直流系统专(兼)职专责人,在负责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直流系统的管理工作,专责人职责如下:5.1.2.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及本单位制订的直流系统管理制
12、度、专业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措施;负责检查、指导本单位直流系统的运行、检修和技术管理工作。5.1.2.2 参与直流系统新技术、新产品选用的审查、评定;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直流设备及元、器件(包括充电装置、蓄电池、熔断器)的订货、采购、安装及运行维护工作。5.1.2.3 提出年度直流系统运行工作总结和设备更新改造计划。5.1.3 地(市)供电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直流设备的维护、检修、试验和管理。,湖北省电力公司反措实施细则(直流系统),5.2 直流系统配置的基本原则5.2.1 变电站直流系统应充分考虑设备检修时的冗余。5.2.2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220kV枢纽变电站应采用
13、3台充电装置、2组蓄电池的供电方式。其他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可采用2台充电装置、2组蓄电池的供电方式。5.2.3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两段直流母线之间应设置联络开关,正常运行时联络开关处于断开位置。5.2.4 2组蓄电池配置2台充电装置时,每组蓄电池及充电装置应分别接入不同母线段。5.2.5 2组蓄电池配置3台充电装置时,每组蓄电池应分别接入不同母线段。第3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切换。5.2.6 每套充电装置应采用两条交流回路对其系统供电,并实现双路电源自投。5.2.7 对于具有双重化控制和保护回路要求双电源供电的负荷,分电屏应采用2段母线,2回直流电源应来自不同
14、的蓄电池组。并应防止2组蓄电池并联运行。5.2.8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状供电方式。在用设备如采用环状供电方式的,应尽快改造成辐射状供电方式。5.2.9 直流分电屏应根据用电负荷和设备布置情况合理设置。5.2.10 蓄电池组与直流柜之间的连接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的电流,应取蓄电池1h放电率电流;允许电压降应根据蓄电池组出口端最低计算电压值选取,不宜小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1%。,湖北省电力公司反措实施细则(直流系统),5.3 加强管理,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及故障5.3.1 防止直流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不合理造成扩大直流系统停电事故。5.3.2 直流系
15、统改变运行方式时,应严格执行现场规程规定。5.3.3 直流母线在运行时和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中,绝对不能脱开蓄电池组。5.3.4 充电、浮充电装置在检修完恢复运行时,应先合交流侧开关,再带直流负荷。5.3.5 加强直流系统用熔断器的管理,防止越级熔断,扩大直流系统停电范围。5.3.6 直流系统中各级熔断器应有统一的配置方案,按规定分级配置,配置方案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变电站使用的熔断器原则上应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系列的产品。5.3.7 各变电站应有直流系统保护元件配置一览表,一览表要能反应回路名称、保护元件(熔断器、空气断路器)型式、型号及额定电流的配置情况。5.3.8 设备变更、回路变更或保护元
16、件配置改变后,应同时修改图纸和直流系统保护元件配置一览表。运行值班人员更换保护元件时,应严格按照直流系统保护元件配置一览表执行。5.3.9 现场必须备有需用的各种型式的保护元件。保护元件外壳上应有明显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标志。5.3.10 设备更新改造、直流回路接线改动、负荷变化或投入新的设备时,应相应变更保护元件配置。变更配置前应事先向专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核查无误后批准执行。5.3.11 各供电公司直流系统保护元件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年应对保护元件的配置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防止因保护元件越级动作而扩大直流事故停电范围。5.3.12 新、扩建或改造的变电站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应
17、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不应用普通交流断路器替代。在用直流系统用断路器如采用普通交流开关的,应及时更换为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湖北省电力公司反措实施细则(直流系统),5.4 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5.4.1 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5.4.2 两组蓄电池的电缆应分别铺设在各自独立的通道内,尽量避免与交流电缆并排铺设,在穿越电缆竖井时,两组蓄电池电缆应加穿金属套管。5.4.3 蓄电池组引出线为电缆时,其正极和负极的引出线不应共用一根电缆。5.4.5 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室内照明线应采用耐酸绝缘导线,并用暗线敷设。5.4.6 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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